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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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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22-032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施延军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2022年5月6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证券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22-033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2】第114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后,就年报问询函所关注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并公告如下:

  问题1: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06亿元,同比下降28.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85.39万元,同比下降27.74%。其中,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50亿元、0.71亿元、0.79亿元和1.05亿元,分别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13.08万元、452.37万元、-785.53万元和-1,394.52万元。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分别为4,040.97万元和1,677.84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0.05%和11.55%。

  此外,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7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1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13.36万元,同比下降63.19%。

  请你公司:

  (1)结合市场环境、你公司经营情况、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对你公司的影响等因素,说明你公司2021年及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大幅下滑的原因,以及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如有);

  (2)结合你公司历史业绩情况及产品销售的季节性影响等因素,说明你公司季度间业绩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的同时,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同比较快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1)结合市场环境、你公司经营情况、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对你公司的影响等因素,说明你公司2021年及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大幅下滑的原因,以及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如有)

  2021年,我国有效应对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交织叠加影响,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均保持全球领先地位,但我国的经济发展也面临着“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2021年及2022年第一季度,我国逐渐进入后疫情时期的经济恢复阶段,但新冠疫情的不断反复仍给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冲击。肉制品产业作为民生产业,肉类的消费对国民而言是刚需。尽管最近几年受到非洲猪瘟和新冠肺炎的“双疫情”影响,我国的肉类总产量仍位居世界第一,肉制品市场保持稳定发展的态势。在肉制品行业中,公司所处行业的上游为猪肉市场,2021年一季度我国的猪肉价格延续2020年的整体价格在高位运行,而从2021年第二季度之后国内猪肉价格持续下跌,直至2022年第一季度仍在低位运行,给公司经营带来较大压力。

  2021年度及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2021年度及2020年公司按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从上表可以看出,公司2021年业绩下滑较大,主要系公司品牌肉业务销售业绩下滑所致。

  公司品牌肉业务主要系公司从海外进口优质冻猪肉后,再面向国内市场进行销售。品牌肉业务的原材料成本占该业务成本的98%以上。2020年时国内猪肉价格相对较高,公司能以比国内猪肉有优势的价格从国外采购优质冻猪肉,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销售。因此公司的品牌肉业务在2020年有较大增幅。进入2021年后,国内猪肉采购价格开始出现下滑,公司采购的海外冷冻猪肉价格优势逐渐变小。到2021年末,国内的猪肉批发价格相比2020年下降接近40%,公司采购自国外的冻猪肉价格已不具优势。因此,2021年,公司品牌肉业务销售金额与毛利表现均明显下滑。

  公司采购的进口冻猪肉价格如下:

  ■

  注:该价格为不包含运杂费及税费的进口采购价格。

  根据公开渠道查询,2021年度内国内猪肉整体采购价格如下:

  ■

  进入2021年后,由于国内猪肉市场价格降幅明显,公司从海外进口的冻猪肉已经不具备价格优势,品牌肉业务的盈利能力在2021年度持续下滑。品牌肉业务的毛利率也从2020年的11.57%下降为2021年-10.59%,对公司业绩带来直接影响。品牌肉业务的销售乏力及盈利能力恶化,是公司在2021年度销售收入及利润水平下滑的主要原因。

  2022年一季度与上年同期销售情况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上表统计,公司2022年一季度销售收入金额相比2021年度同期下滑45.14%,最主要的原因是品牌肉业务收入大幅减少,从9931.18万元下降为1,066.50万元,较2021年同期下滑89.26%,而其背后的原因则为国内猪肉价格的下跌导致公司品牌肉业务优势不明显。除品牌肉业务以外,公司火腿制品、特色肉制品业务收入略有下降,其他业务收入基本持平,主要是受新冠疫情持续、国内整体消费不振等因素影响。

  2021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并于2021年12月对董事会提前进行换届改选,管理层也在原有基础上得到了适当的调整和充实,实现了公司控制权的平稳交接。因此,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一季度销售及利润的下滑主要是因市场环境变化,品牌肉业务大幅下滑所致,公司火腿、特色肉制品、冷链行业的收入依然保持平稳,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无关。

  在持续受到疫情影响的市场环境下,公司克服运输困难,消费疲软等不利因素,一方面加强内部生产及销售管理,利用公司的品牌优势,加大销售推广力度,火腿、特色肉制品销售业务保持了相对稳定。另一方面,公司积极开拓新的产品线和新的销售渠道,积极发展巴玛发酵火腿、蒸炒火腿、大肉香肠、烤肠、小酥肉、火腿XO酱等产品,以适应年轻用户消费习惯;同时,公司积极开拓生鲜电商、社区电商等新兴销售渠道,以新产品、新渠道为公司带来新的销售增长动力。公司根据现有猪肉价格低迷,消费不振的市场环境,配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充分利用现有原材料库存,全力以赴加班加点生产香肠、酱油肉、腊肉、咸肉等特色肉制品,为做好防疫保供工作发挥积极作用,也促进了公司的经营发展。

  (2)结合你公司历史业绩情况及产品销售的季节性影响等因素,说明你公司季度间业绩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过去三年,公司按季度统计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过去三年,公司按季度和产品分类的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以上统计信息,公司产品中的火腿及特色肉制品的销售具有一定的季节特征,销售旺季通常在四季度开始,持续到来年的一季度。

  中国民间尤其是南方地区,在进入秋冬季后历来有食用腌制肉制品的传统,因此公司生产的火腿及特色肉制品在进入秋冬季后销售上升明显。同时自九、十月份开始,至来年的二月,中秋、国庆、元旦及春节等传统假日接踵而至,火腿及各类肉制品历来是中国民间办置年货及越冬食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公司的火腿及特色肉制品销售,具有一定的季节特征。

  2020年度公司季度间销售差异较小,主要系该年度内品牌肉业务销售金额较高,占公司该年度营业收入的占比较大。品牌肉的销售季度性波动较小,淡化了公司整体销售的季度间变动。进入2021年度后,由于国内猪肉采购价格下滑明显,公司品牌肉业务销售下滑,火腿及特色肉制品的销售占比重新上升,公司销售的季度性特征再度显现。

  因此,公司季度间业绩有波动,是与行业与产品特性相关的,也是与公司的业务结构、收入占比变化等相关的,具有合理性。

  (3)说明你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的同时,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同比较快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近两年公司销售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近两年公司管理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2021年度公司管理费用相较2020年度整体略微上升,主要系职工薪酬上升所致。2021年度销售费用相较2020年度上升幅度较大,除职工薪酬进一步上涨外,主要系公司为了进一步拓展多元化销售渠道,进行相关市场开拓产生的业务拓展费。近两年由于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国内消费市场整体较为萎靡,公司为了避免新冠疫情对公司销售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刺激下游市场对公司产品的认可与消费,在电商线上及实体线下市场均加大了推广力度。因此自2020年开始,公司的业务拓展费用上升趋势较为明显,是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策略相匹配的,具有合理性。

  问题2: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对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9,437.8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18.65%,从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1.46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50.20%。

  请你公司:

  (1)说明前五名客户、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采购内容、交易金额、合同或订单签署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应收账款金额及期后回款情况,并向我部报备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具体名称;

  (2)说明上述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相关交易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3)说明你公司最近三年前五名客户、供应商变动情况及合理性,前五名客户、前五名供应商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是否匹配,如否,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说明前五名客户、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销售/采购内容、交易金额、合同或订单签署时间、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应收账款金额及期后回款情况,并向我部报备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的具体名称

  ①2021年前五名客户的具体情况

  ■

  [注1]客户一、客户三和客户五三家公司,公司按照先款后货的信用政策执行,期末无应收账款余额,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后确认收入,确认收入的依据为货物签收凭据。

  [注2]客户二属于电商客户,双方签订年度框架协议,每日形成多笔订单;公司按照客户订单发货,月末双方进行对账,根据对账结果确认收入,确认收入的依据为对账单。

  [注3]双方于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11月10日之间签订多笔合同,合同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4] 客户四属于电商客户,双方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公司根据客户运营需求指令发货,根据客户每月实际销售情况对账后确认收入,确认收入的依据为对账单。

  ②2021年前五名供应商的具体情况

  ■

  [注1]双方签订年度委托代理进口合同,供应商一承担货物进口的代理事务,因履行进口合同所产生的利益和风险由金字火腿公司享受和承担。

  [注2]公司与供应商二签署的合同情况如下表:

  ■

  [注3]公司与供应商三签署的合同情况如下表:

  ■

  [注4]双方签订框架购销合同,规格、数量以实际到货验收为准,结算价随行就市,一车一议。

  (2)说明上述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相关交易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上述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或资金往来,相关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3)说明你公司最近三年前五名客户、供应商变动情况及合理性,前五名客户、前五名供应商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是否匹配,如否,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①公司最近三年前五名客户、供应商变动情况及合理性

  a.公司最近三年前五名客户的变动情况如下:

  ■

  根据上表,仅客户二在最近三年均属于公司前五名客户,主要原因是公司自2019年起重点开拓线上渠道,且公司与该平台合作较好。

  2019年度,除客户二外的其余四家客户均向本公司采购火腿及火腿制品等,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符。

  2020年度,因猪肉价格上涨,公司发展品牌肉业务,在该年度前五名客户中新增的客户六、客户七、客户八及客户九均为品牌肉客户,与公司当年的业务发展相匹配。

  2021年度,除客户二外,新增的客户一、客户三及客户五为品牌肉客户。2021年2季度起猪肉价格大幅下跌,公司自2021年2季度起品牌肉业务规模下降。客户一和客户五在2021年1季度内与公司签订品牌肉订单,当时的猪肉价格尚在高位,因此这两家客户在当年的采购额较大。客户三为公司在2021年新开发的品牌肉客户,在2021年度内向公司采购品牌肉较多,因此公司对其的销售额较高。客户四系电商客户,2021年采购额相对2020年度仅增加7.52%,2020年度销售额未计入前五名受2020年度品牌肉客户销售额相对较大影响所致。

  综上,除客户二在最近三年均为公司前五大客户外,公司在近三年的其他前五名客户及销售额均有变动,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具有合理性。

  b.公司最近三年前五名供应商的变动情况如下:

  ■

  根据上表,供应商一在最近三年均为公司的第一大供应商,主要原因是公司最近三年通过该企业采购国外的猪肉较多。

  2019年度,除供应商一外,供应商十、供应商七和供应商九均为国外猪肉的贸易商,公司在2019年度采购国外猪肉较多,因此向这三家的采购额较高。供应商十一为国内猪肉的供应商,公司向该企业采购了较多的国内猪肉。

  2020年度,因国内的猪肉价格仍在高位,公司采购国外冻猪肉较多。新增的供应商六为国外冻猪肉的贸易商,供应商八为荷兰的猪肉生产企业,公司向这两家企业采购国外冻猪肉较多。供应商三系国家储备公司,公司向这家企业采购主要系2020年度竞拍国储肉较多所致。

  2021年度相对2020年度采购整体规模下降,主要系猪肉价格下跌,采购规模随销售规模下降所致;供应商四、供应商五主要由于国内猪肉价格下降,向国外采购猪肉规模下降,转而向国内供应商进行采购。供应商二为国外冻猪肉的贸易公司,本公司在2020年四季度向该企业采购了国外冻猪肉,于2021年一季度完成交付清算。

  综上,除供应商一连续3年均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外,公司其余主要供应商及采购额存在变动,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筛选供应商进行采购,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上述变化存在合理性。

  ②前五名客户、前五名供应商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是否匹配,如否,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a.公司最近三年末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客户如下:

  ■

  一般而言,大型电商平台类客户由于对账、结算模式原因,会形成一定金额的应收账款;此外,公司会给予KA1渠道客户一定账期,公司最近三年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名单也能反应前述状况。[  Key Account,中文意为"重要客户"。对于企业来说,KA卖场就是营业面积、客流量和发展潜力等方面都处于优势的大终端。]

  根据上表,客户十四、客户十五2021年度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但对应销售金额未进入客户销售额前五大,主要是2022年春节较早,客户十四、客户十五于2021年底提前备货,从而导致2021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客户十六主要系平台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余额,并非公司的直营客户,未进入公司前五大客户。客户二及客户四均为电商客户,近三年销售金额均较大,应收账款余额排名靠前具有合理性。除上述客户外,其余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客户均为期末未结算形成,具有其合理性。

  b.公司最近三年末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供应商如下:

  ■

  根据上表,除2019年度外,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前五位与前五大供应商无法匹配,主要原因系猪肉价格波动较大,公司与猪肉供应商账期约定较短,结算及时,期末应付账款余额较少。应付账款余额较大供应商均为包装物供应商,系因包装物等辅料价格稳定,结算周期较长。2019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与应付账款余额前五名中,有三家可以匹配。供应商九、供应商十应付账款余额较大系12月中下旬采购到货,未进行结算,经查证,2020年1月款项均已结清。此外,供应商二十、供应商二十一系采购时点为2019年底所致,款项已于2020年1季度结清。

  (4)年审会计师意见

  ①经核查,公司前五名客户、供应商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故相关交易不涉及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②除客户二连续3年均为前五大客户外,其余主要客户及销售额存在波动,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③除供应商一连续3年均为公司前五大供应商外,公司其余主要供应商及采购额存在波动,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筛选供应商进行采购,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

  年审会计师意见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对金字火腿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问题3:年报显示,你公司存货期末账面价值5.74亿元,占你公司期末流动资产的66.40%。2017年末至2020年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15%、37%和65%;你公司原材料账面价值2.53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41.02万元,计提比例占原材料账面余额的7.81%;你公司未对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报告期内,你公司存货周转率为0.662,较上年同期下降36.75%。

  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近五年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相关占比变动是否符合你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说明存货的真实性;

  (2)分类列示2021年末库存原材料构成和采购成本,结合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说明你公司对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

  (3)分产品列示2021年末存货的具体构成、产品价格变动、产品保质期、库存状态等情况,说明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说明2021年存货周转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2)(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公司存货所履行的盘点和其他审计程序情况。

  【回复】

  (1)说明你公司近五年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相关占比变动是否符合你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说明存货的真实性

  公司近五年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及占比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公司近五年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大幅提升的原因是由存货账面价值上升以及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下降所致。公司近五年存货的账面价值总体呈上升趋势,货币资金余额及其他应收款余额的下降、2017年末其他流动资产余额较高等原因导致流动资产总体有所下降,上述两方面的原因共同导致存货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例提升幅度较大。

  2017-2021年,公司存货账面价值总体上升,其中2019年和2020年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上升较快,其原因如下:

  第一,2018年受非洲猪瘟影响,猪肉价格快速上涨,直至2020年末,猪肉价格仍维持在较高价格。公司预计猪肉价格会继续上涨,出于控制采购成本的考虑,于2019年和2020年增加了猪肉的采购。第二,受非洲猪瘟的影响,国内猪肉供给短缺,政府加大猪肉储备力度,公司也承担相应任务。因此2020年的猪肉采购有所增加。其三,由于公司拥有进口猪肉的资质,部分没有猪肉进口资质的下游客户寻求公司进行海外猪肉的采购合作,因此公司在2019年四季度进行了品牌肉业务的推进,考虑到2020年拟继续发展品牌肉业务,公司增加了猪肉的采购。其四,公司所处的火腿行业生产周期较长,普通火腿的生产周期约为2-3年,巴玛火腿的生产周期更长,约为3-4年,结合公司的生产计划,公司增加了在产品火腿的生产,因此使得存货中在产品账面价值也有所上升。

  公司存货金额的上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且与存货的特点具有一定的关联性。2019年和2020年,由于品牌肉业务的快速发展和持续推进,存货中相应的原材料金额有所上升。同时,由于公司的主要产品火腿生产周期较长,因此公司持有的在产品价值较大。公司具有自有冷库保存的优势,相关存货库存状态保存良好。

  (2)分类列示2021年末库存原材料构成和采购成本,结合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说明你公司对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

  2021年末公司的库存原材料构成和采购成本如下:

  ■

  【2.《畜禽肉分割技术规程 猪肉》(GB T 40466-2021)文件对鲜、冻猪肉的分割加工作出了规定,根据分段程序的不同,整猪可以分段加工为六分体或八分体,以六分体为例,可进一步分割为前段、中段和后段。前段可进一步分割为颈背肌肉(1号肉)、前腿肌肉(2号肉)、前肘等;中段可进一步分割为大排肌肉(3号肉)、小里脊等;后段可进一步分割为后腿肌肉(4号肉)、后腿骨、尾骨等。3.公司原材料计价方法为先进先出,2021年末原材料对应的采购成本包含直接采购成本以及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和进口关税,相关金额与期末结存金额一致。】

  公司的原材料主要为猪腿、猪肉等,以猪肉为例,2021年度猪肉的平均批发价格如下表所示:

  ■

  数据来源:Wind资讯,农业部

  2021年度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全国猪肉平均批发价格下跌幅度较大,第三、四季度猪肉价格有所企稳,至2021年年末,公司的存货出现减值迹象,公司对不同种类的原材料分别进行了减值测试。

  单位:元

  ■

  2021年末公司的原材料可以分为猪腿、猪六分体等十项类别。由于公司的存货发出采用先进先出法,在考虑存货跌价准备时以原材料的结存成本分项列示。

  2021年末公司猪腿结存5,497.28吨,公司计划全部用于生产火腿及火腿制品,由于火腿的销售价格和毛利率稳定,近三年内公司的火腿毛利率稳定于40%左右,且不随原材料的价格波动而调整,因此相关的猪腿原材料在领用后未计提跌价准备。

  2021年末猪六分体结余1,756.80吨,公司2022年计划领用1,800吨用于生产定制品牌肉和火腿。公司根据不同部位制定了不同的生产计划,猪腿可以用于生产火腿,其他部位可以分割成小包装并于零售渠道面向消费者直接进行销售。2021年,公司对品牌肉做出一定调整,对品牌肉进行小块分割成肋排、猪肉(400g)、带骨猪大排等小包装产品,并通过社区团购等渠道面向最终消费者直接实现销售,并命名为定制品牌肉业务。根据2021年的定制品牌肉销售情况,其毛利率为正。公司2022年计划投料1,800吨猪六分体用于定制品牌肉业务和火腿,由于定制品牌肉业务和火腿毛利率均为正,且定制品牌肉原材料至完工过程所需要的人工和制作费用等投入较低,因此公司于2021年末未针对猪六分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中方肉、五花肉、猪肉(四号肉、二号肉)等上述几类原材料于2021年末结余3,532.79吨。公司2022年计划领用2,100吨的上述原材料用于生产腊肉、腊肠、小酥肉等特色肉制品。由于近三年内公司的特色肉制品毛利率稳定在37%以上,销售价格稳定,相关原料领用生产特色肉制品的部分不存在减值迹象。对于中方肉、五花肉、猪肉(四号肉、二号肉)四类原材料扣除领用2,100吨后的剩余1,432.79吨部分,上述产品的期末市场价格为16元/公斤~18元/公斤不等,公司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17,086,272.99元。

  此外,公司的原材料还包括梅肉、冻猪碎肉、肋排、分割肉四类原材料,对于上述四类原材料,公司于2022年内无明确的生产领用计划,因此公司对上述原材料按照结存数量并参照市场价格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3,563,349.39元。

  综上,报告期末公司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充分。

  (3)分产品列示2021年末存货的具体构成、产品价格变动、产品保质期、库存状态等情况,说明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①分产品列示2021年末存货的具体构成、产品价格变动、产品保质期、库存状态等情况

  2021年末公司存货余额为5.95亿元,具体构成、产品保质期和库存状态情况如下:

  ■

  期末存货均在质保期以内,未发现过期和变质的产品。

  公司存货中主要销售产品2021年全年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千克

  ■

  报告期内,公司的初级火腿及火腿制品价格较为稳定。特色肉制品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价格呈现一定的波动。品牌肉价格与猪肉行业市场波动关联性较强,与市场行情波动保持一致。

  ②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A、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B、减值测试具体过程

  原材料减值测试详见本问询函回复三、(2)之所述。

  报告期末,公司未针对库存商品、发出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理由如下:

  2021年度,公司的主要产品毛利率稳定,火腿及火腿制品、特色肉制品毛利率较高,其中近三年内火腿及火腿制品的年度平均销售价格稳定于100元/公斤以上,价格波动小,毛利率稳定在40%左右。近三年内特色肉制品的年度平均销售价格稳定在87元/公斤,毛利率稳定在37%以上,以上两类产品的销售情况较为稳定,期末不存在减值迹象。

  报告期末,公司未针对在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理由如下:

  公司的在产品主要包括火腿及尚未完成包装的特色肉制品,公司对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以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火腿和特色肉制品中,直接材料构成其成本的主要部分,这部分成本已经于在产品阶段投料完成,包含于在产品的价值中,在产品距离产成品所需投入的成本主要为人工和制造费用,占成本比例低,因此以火腿和特色肉制品的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仍能稳定覆盖公司特色肉制品在产品的结存成本。

  报告期末,公司未针对周转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理由如下:

  企业的周转材料大部分系包装材料(真空袋、礼盒、铝箔袋等),均可以用于产品包装(有使用价值),无明显减值迹象。

  (4)说明2021年存货周转率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存货周转率大幅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2021年营业成本有所下降,而存货仍维持较大的账面价值。2021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57,397.32万元,较2020年末下降10.75%;2021年度公司营业成本为40,292.84万元,较2020年末下降24.81%。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由71,037.67万元下降至50,587.43万元,营业成本也相应下降,而存货账面价值下降幅度较小并仍维持较大的金额,从而使得2021年公司存货周转率下降较大。

  (5)年审会计师意见

  ①我们认为公司对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充分。

  ②我们认为公司存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金额合理。

  年审会计师意见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对金字火腿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问题4:年报显示,你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为3,389.2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7.18%。报告期内,你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18.24,较上年同期下降49.78%。

  请你公司:

  (1)结合收入确认、信用政策、报告期内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3)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结合收入确认、信用政策、报告期内业务开展情况等,说明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式,见问题2回复。

  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

  相较2020年末,公司截止2021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出现一定程度的上升,主要系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该增加主要系2021年四季度新增销售收入尚未回款所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单位如下: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余额占当期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45.23%。公司的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电商平台和大型商超。

  公司的销售旺季为四季度和来年的一季度,其中中秋节、重阳节、元旦和春节期间,消费市场对公司火腿及相关肉制品的需求较为旺盛。为满足市场需求,公司下游的电商平台及大型商超客户需要提前备货。2022年度春节的时点相较以往提前,公司的电商和商超客户为了应对春节销售浪潮的备货也相应提前,因此公司在2021年末的销售金额较往年有所提高。同时,鉴于近年来消费市场受到新冠疫情的持续影响,整体较为低迷。公司加大了市场开拓力度,进一步开拓了商超类客户的规模,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年末应收账款上升。

  公司对主要电商平台及大型商超客户的账期通常为1-2个月,上述客户均为国内资金实力雄厚、信誉优良的企业,违约风险低,公司应收账款安全性高。截止本回复出具日,公司对上表中主要客户2021年年末应收账款已实现回款。

  (2)说明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2021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如下:

  ■

  注:公司指标计算说明: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2020年度以及2021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为34.36和17.23,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的波动主要由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的波动导致。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下滑的具体原因见问题1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对客户主要采用现款现货、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公司的应收账款金额相对较小。公司的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客户十四、客户四、客户二、客户十六等大型商超和电商平台,公司通过电商平台实现销售后,由于开票核对和账期的存在,由此产生一定的应收账款。公司的应收账款违约风险低,安全性高。

  (3)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说明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近两年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上表信息及本问题(1)中“公司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结构”信息,截止2021年末,公司大部分应收款项账龄在一年以内,金额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95.31%。根据公司过往经验,未发现账龄较长客户存在经营状况明显恶化等情形,按组合计提的应收账款未出现明显的坏账风险。公司的客户中,大型电商平台、知名商超及食品加工企业合计占比较高,上述企业资金实力雄厚、信誉优良的企业,违约风险低,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整体安全性较高。近两年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正常,流动性良好,不存在逾期未回款的大额应收账款。

  公司注重销售和应收账款的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对账款的收取也做了严格的规定,公司制定的坏账计提政策符合公司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坏账准备提取充分。公司参考公司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近两年公司按账期确认的信用损失率情况如下:

  ■

  根据公司的历史经营经验及客户回款情况,公司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4)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年审会计师意见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对金字火腿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问题5:年报显示,2021年9月中旬开始,你公司期货交易员未按照公司指令进行平仓操作,且平仓交易量远远大于当月在现货市场购入量,你公司将套期工具产生的损失认定为套期无效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由于期货交易员私自进行平仓操作导致你公司发生重大损失,依据你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考核办法》,由期货交易员全额赔偿公司损失。经查,期货交易员支付给你公司的赔偿款,来源于其岳父施雄飚(为持有你公司3.45%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且施雄飚为你公司前实际控制人施延军之兄)自有及自筹资金,因此你公司将赔偿款计入营业外收入。由于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对你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请你公司:

  (1)说明你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及效果;

  (2)说明上述事项是否属于权益性交易及其依据和合理性,相关赔偿款能否计入2021年营业外收入,你公司是否存在利用相关会计处理调节利润的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说明你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及效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报告中对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以及鉴证结论陈述如下:

  “六、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本次鉴证业务中,我们注意到金字火腿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如下缺陷:

  金字火腿公司于2022年3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28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警示函指出金字火腿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信息披露管理等方面存在缺陷,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决定书中指出上市公司存在如下信息披露相关的问题:“(一)期货交易发生重大损失未及时披露;(二)公司收到大额员工赔偿未及时披露;(三)会计处理不规范导致三季报披露不准确;(四)超额保证金未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

  公司针对决定书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指出的上述内部控制缺陷,拟定了如下整改措施:

  1、认真查找问题原因,暂停期货套保业务。公司经过分析,认为发生该问题的原因,一是公司管理层对生猪期货市场的认识不足,对期货相关专业知识、实际操作不够熟悉,对生猪价格走势的判断出现偏差;二是公司期货内控制度未完全落实到位,期货交易员未每天报送《客户交易日报表》,相关人员未对期货账户进行检查;三是相关工作人员对财务专业问题、信息披露有关指引的理解不正确。自2021年9月30日以来,公司已暂停期货套保业务。公司将在切实落实整改工作后,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决定是否开展期货套保业务。如需开展,将规范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并依法披露相关信息。该整改措施已完成。

  2、加强团队力量,优化岗位人选。2021年12月16日,公司进行了新一届董监高人员改组,聘任了新的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其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专业水平,将有效提升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财务工作水平和内部控制工作,切实加强公司管理层力量。该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

  3、切实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落实。针对本次事件暴露的问题,公司对期货套保业务内控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一是明确期货交易员须在交易当天上报《交易日报表》,经会计核算员、风险管理员、期货工作小组长审核确认;二是明确风险管理员须在每个交易日收盘后进入期货账户,对账户交易和持仓情况进行核查,出具《持仓日报表》,报期货工作小组组长审核确认;三是明确交易员须按照决策小组决定的计划操作,同时对交易员、期货工作小组组长、期货决策小组组长的交易决定权限作出限制,超出权限以上的交易须经上一级授权机构审批后方可操作;四是完善期货交易员选聘制度,明确要求期货交易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期货专业能力和期货市场相关经验,并定期参与期货相关的学习和培训。公司也将以本次事件为警钟,对其他内控制度进行再次梳理和修改完善,并强化对专业岗位人员的工作考核,加大奖惩力度,以提高专业岗位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严谨性,减少工作差错的发生。该整改措施已经完成并将持续实施。

  4、切实加强业务学习,强化落实内控制度。公司已组织董监高人员、信息披露相关人员、期货工作小组人员、财务部人员、内审部人员、证券部人员认真学习公司内控制度,尤其是信息披露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审管理制度和期货套保内控制度等规章制度,强化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对各项制度的了解,增强合规意识和重大信息上报及披露义务意识,并就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提出改进建议及要求。后续,公司仍将持续开展相关专业领域的知识培训,积极安排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人员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及学习,提高各岗位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为完善内部治理夯实基础。该整改措施已开展并将持续实施。

  公司已初步完成相关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后续,公司将以本次专项整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司建立更为科学、规范的内部治理长效机制,积极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有效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2)说明上述事项是否属于权益性交易及其依据和合理性,相关赔偿款能否计入2021年营业外收入,你公司是否存在利用相关会计处理调节利润的情形

  依据公司期货相关考核办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相关操作。如果未按照公司制度要求操作的,业务盈利为正数,公司不予奖励;业务盈利为负数时,具体操作人员须全额赔偿),期货交易员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理应由其赔偿。

  公司期货交易员支付到公司账户的补偿款系来源于其个人及岳父施雄飚自有及自筹资金(因筹措资金时间紧张,施雄飚于2021年9月29日向其朋友王启辉(公司副总裁、原董事会秘书)临时拆借资金4,105.00万元,于2021年9月29日占用其兄弟施延军(公司总裁、原董事长)委托其支付给侄子的抚养费595.00万元,之后通过转让其所持有的其他公司股票所得偿还对王启辉大部分欠款同时按照施延军委托支付其侄子抚养费570.00万并归还差额,截至目前施雄飚占用施延军资金的情形已经消除,对王启辉欠款尚未偿还余额为692.78万元)。除此之外不存在相关资金实际来源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括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情形。

  因此,虽然公司期货交易员之岳父施雄飚,系持有公司3.45%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且为公司前实际控制人施延军之兄,但施雄飚是基于其岳父的身份而并非股东身份,用自有及自筹资金帮助其女婿支付补偿款,此笔交易不构成权益性交易。

  公司期货交易员未按照公司期货交易指令,私自进行平仓操作导致公司发生重大损失,依据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考核办法》需由操作人员全额赔偿公司损失。同时,经查证期货交易员支付给公司的赔偿款,来源于其岳父施雄飚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权益性交易,因此公司将赔偿款计入营业外收入。

  综上,公司认为期货交易员因自身原因导致公司发生损失并进行赔偿具有商业实质,结合赔偿款资金来源查证,此交易不构成权益性交易,因此将赔偿款计入营业外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利用相关会计处理调节利润的情形。

  (3)年审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事项不属于权益性交易,相关赔偿款计入2021年营业外收入具有商业合理性且符合准则规定,公司不存在利用相关会计处理调节利润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意见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对金字火腿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问题6:年报显示,2021年10月11日,你公司股东安吉巴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巴玛”)、任贵龙、施延军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安吉巴玛将其持有公司合计198,625,280 股股份(公司总股本 20.30%)全部转让给任贵龙。交易完成后,任贵龙成为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安吉巴玛、任贵龙、施延军签署三方业绩承诺,承诺2021年合并报表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不低于1亿元。在业绩承诺期间,上市公司当年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80%的,安吉巴玛和施延军应于当年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公告后三十(30)日内以现金方式补偿任贵龙。

  请说明你公司2021年业绩是否已触发安吉巴玛和施延军的业绩补偿义务,安吉巴玛和施延军是否已完成相关补偿。请你公司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公司2021年业绩已触发安吉巴玛和施延军的业绩补偿义务。

  安吉巴玛、任贵龙、施延军于2021年10月11日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其中 “第七条 业绩承诺与奖励” 约定:上市公司 2021 年合并报表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不低于1亿元,且若上市公司当年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 80%的,安吉巴玛和施延军应于当年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公告后三十(30)日内以现金方式补偿任贵龙。当年补偿金额=当年承诺净利润 * 80% - 当年实际净利润。

  2022年3月16日,公司公告了《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度合并报表下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853,911.03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125,332.55元。因此,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净利润为21,125,332.55元,未达到当年承诺净利润的80%,即80,000,000.00元。上市公司2021年的业绩已触发安吉巴玛和施延军的业绩补偿义务,需补偿的金额为58,874,667.45元。

  (2)安吉巴玛和施延军暂未完成相关补偿。

  因公司2021年业绩已触发安吉巴玛和施延军的业绩补偿义务,根据前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安吉巴玛和施延军应于当年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公告后三十(30)日内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披露《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因此2021年度安吉巴玛和施延军的业绩补偿义务应当于2022年4月15日完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补偿款尚未支付的金额为58,874,667.45元。同时,任贵龙尚有部分股份转让款未支付完成。安吉巴玛、施延军、任贵龙均明确表示,交易双方将就补偿款在未支付股份转让款中抵扣事宜进行充分协商并尽快实施。

  (3)律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金字火腿 2021 年业绩情况已触发安吉巴玛和施延军的业绩补偿义务,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安吉巴玛和施延军尚未完成相关补偿。

  律师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字火腿2021年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问题7:年报显示,2021年3月5日,你公司原控股股东安吉巴玛以3亿元的价格公开竞拍受让了你公司中钰资本股权回购款剩余债权。截至2021年12月30日,安吉巴玛已按照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履行了第一笔转让款支付义务,合计1亿元。

  请你公司补充披露剩余转让款的支付安排,并结合安吉巴玛的履约能力,说明你公司针对相关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安吉巴玛剩余款项支付安排及履约能力

  2021年3月5日,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安吉巴玛以3亿元的价格公开竞拍受让了公司原子公司中钰资本股权回购款剩余债权。截至2021年12月30日,安吉巴玛已按照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履行了第一笔转让款支付义务,合计1亿元。截止本回复函出具日,安吉巴玛仍有2亿元未支付,根据《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第二笔转让价款1亿元将于2022年12月30日前支付;第三笔转让价款 1亿元将于2023年12月30日前支付。

  2021年10月12日,安吉巴玛与任贵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因前述债权转让相关事项,安吉巴玛已与上市公司签订不可撤销的债权转让协议,由安吉巴玛受让上市公司享有的中钰资本股权回购款剩余债权,故按照协议约定安吉巴玛应按照承诺的还款时间和金额向上市公司支付价款(即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转让价款1亿元,含已支付的保证金1,000万元;2022年12月30日前支付转让价款1亿元;2023年12月30日前支付转让价款1亿元)。为此,安吉巴玛承诺按照其与上市公司所约定的上述还款时间和金额进行支付,履行全部还款义务;同时,安吉巴玛承诺如因此影响本次股权转让及/或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份的进行,安吉巴玛将按照相关要求提前支付上述交易中的债权转让价款。

  此外,在该《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施延军对本协议项下安吉巴玛应当履行的义务、承担的责任以及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综上,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施延军对安吉巴玛剩余款项的偿还负有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目前施延军仍直接持有金字火腿公司87,987,227股,通过金字食品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浙江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0亿股股份,此外还拥有其他股权、房产、现金及其等价物等可变现资产,同时安吉巴玛向任贵龙先生转让所持有的金字火腿公司股权尚有尾款未收到。因此,施延军和安吉巴玛具有较强的保证能力,以保障安吉巴玛的履约。

  (2)公司相关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结合上述情况,公司目前长期应收款未出现明显减值迹象,公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5%的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3)年审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安吉巴玛及其相关债务连带保证责任人施延军先生履约能力良好,公司针对相关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年审会计师意见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对金字火腿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问题8: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12.53万元。请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以及你公司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构成和核算过程,说明你公司报告期是否存在扣非净利润实际为负值的情形,如否,说明相关数据的具体计算过程及依据;如是,请根据本所有关规定说明营业收入扣除及扣除后收入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公司2021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依据如下所示:

  ■

  上述非经常性损益中,报告期内对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影响较大的主要是套期保值业务形成的亏损以及收到的员工赔偿金。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项目明细如下:

  1.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主要为本期公司处置固定资产产生资产处置收益4,776,470.71元。

  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公司本期收到中钰资本股权回购款剩余债权转让款10,000.00万元,确认债权分期收款未确认融资收益12,996,263.37元。

  4.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公司生猪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属于现金流量套期,鉴于公司期货交易员未按照公司指令进行平仓操作,且平仓交易量远远大于当月在现货市场购入量,所以将套期工具产生的损失55,105,349.00元认定为套期无效部分,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公司根据考核办法相关规定要求期货交易员承担生猪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全部损失,并于2021年9月30日收回了全部补偿款55,105,349.00元。同时,经查证期货交易员支付给公司的赔偿款,来源于其岳父施雄飚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权益性交易,因此公司将赔偿款计入营业外收入。

  (2)其他内容为公司零星营业外收支共12,297.95元。

  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报告期内扣非净利润实际为负值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扣非净利润实际为负值的情形。

  年审会计师意见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对金字火腿2021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问题9:2022年4月8日,你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请说明截至回函日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进展,立案调查对你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评估你公司是否存在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5.1条及第9.5.2条规定情形的可能性,如是,请及时、充分进行风险提示。

  【回复】

  (1)截至回函日立案调查事项的进展及对经营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函回复日,相关调查正在进行中,公司及相关人员正在积极提供相关资料、参加相关谈话,配合做好调查工作,上述立案调查事项尚未形成明确结论,公司亦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浙江监管局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截至本函回复日,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并未受到立案调查事项影响。

  (2)公司不触及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各种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5.1条及9.5.2条具体条款如下:

  “9.5.1 本规则所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下列情形: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9.5.2 上市公司涉及本规则第9.5.1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裁判且生效;

  (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构成重组上市,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条作出有罪裁判且生效;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公司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已实际触及本章第三节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

  (四)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净利润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净利润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净利润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或者公司披露的资产负债表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50%。计算前述合计数时,相关财务数据为负值的,先取其绝对值后再合计计算;

  (五)本所根据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影响等因素认定的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情形。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统称欺诈发行强制退市情形,第(三)项至第(五)项统称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与上述条款进行对照,公司不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5.1条及第9.5.2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的各种情形。

  公司将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被立案调查事项的后续进展,如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5.1条及第9.5.2条规定情形将及时、充分进行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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