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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0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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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2-35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解旗、李国权、皮丽珍、郭利荣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50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经查,2022年1月至2月期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约32.1亿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3.76%。直至2022年3月7日、3月23日,公司才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分别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因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相关情况,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出具警示函,要求公司认真吸取教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在收到警示函30日内向广东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整改报告和内部问责情况报告。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整改措施

  公司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提出的问题,将按照警示函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事项进行整改。目前,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议案》已经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广东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公司将通过信息化手段,建立日常关联交易跟踪机制,实时跟踪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提高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执行的准确率和管控能力,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升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日常交联交易规范运作。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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