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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0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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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泰紫金货币增利货币市场基金A类、B类、C类份额销售服务费优惠
活动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华泰紫金货币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华泰紫金货币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2年5月9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华泰紫金货币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B类及C类份额开展销售服务费优惠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22年5月 9日起,活动截止时间以本公司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 参与基金

  基金简称:华泰紫金货币增利A

  基金代码:015649

  基金简称:华泰紫金货币增利B

  基金代码:015650

  基金简称:华泰紫金货币增利C

  基金代码:940037

  三、 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持有本基金A类份额及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从0.25% 降至0.01%。投资者持有本基金B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率从0.10% 降至0.01%。

  四、 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活动的具体方案若发生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 95597或400-889-5597

  网站:htamc.htsc.com.cn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五、 风险提示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9日

  华泰紫金货币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2年5月5日

  送出日期:2022年5月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

  注:本基金为华泰紫金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大集合产品)变更而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收益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华泰紫金货币增利A

  ■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华泰紫金货币增利B

  ■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华泰紫金货币增利C

  ■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华泰紫金货币增利E

  ■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如有)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风险包括:1.基金收益为负的风险;2.流动性风险;3.利率风险;4.信用风险;5.再投资风险;6.通货膨胀风险;7.操作风险;8.政策风险;9.估值风险;10.技术风险;11.不可抗力;12.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13.杠杆风险;14.债券收益率曲线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htamc.htsc.com.cn/,客服电话:4008895597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华泰紫金货币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提示性公告

  华泰紫金货币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说明书全文于2022年5月9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htamc.htsc.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9-5597)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9日

  华泰紫金货币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5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规定,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业务操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原华泰紫金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变为华泰紫金货币增利货币市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不设锁定期,可在每个开放日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首次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首次申购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0.01元;追加申购各类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限额为0.01元。

  (1)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置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设置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单个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特定市场条件下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额以上的资金申购,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等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保持为1.00元,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不设限制。

  4.2赎回费率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当本基金前10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偏离度为负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保持为1.00元,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后续开通将另行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暂未开通转换业务,后续开通将另行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后续开通将另行公告。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6号1222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18号21层

  法定代表人:崔春

  联系人:施越

  客服电话:4008895597

  网址:https://htamc.htsc.com.cn/

  7.1.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请详见基金管理人官网公示的销售机构信息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场内份额,不安排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2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9日

  华泰紫金货币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5月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2年5月9日起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华泰紫金货币增利A类份额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华泰紫金货币增利B类份额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华泰紫金货币增利C类份额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若超过上述金额,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该笔申购申请。本基金限制大额申购业务期间,本公司将正常办理本基金的赎回业务。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业务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人欲了解详细情况,可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7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s://htamc.htsc.com.cn/)咨询相关事宜.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5月 9 日

  华泰紫金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华泰紫金货币增利货币

  市场基金及基金合同生效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5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华泰紫金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经与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已按照《华泰紫金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华泰紫金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有关约定履行变更程序,华泰紫金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2022年5月9日起正式变更为华泰紫金货币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原华泰紫金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法律文件变更为华泰紫金货币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的法律文件,变更后的法律文件包括《华泰紫金货币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华泰紫金货币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华泰紫金货币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合同》的生效

  自2022年5月9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华泰紫金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同日失效,华泰紫金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变更为华泰紫金货币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当事人将按照《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基金份额变更登记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即2022年5月9日起),原华泰紫金货币增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变为华泰紫金货币增利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

  (3)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华泰紫金货币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事项予以说明。基金管理人将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华泰紫金货币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如您需更详细了解华泰紫金货币增利货币市场基金相关情况,请登录管理人网站https://htamc.htsc.com.cn/或致电4008895597查询。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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