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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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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五月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当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六、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会议期间,禁止录音录像,请予以配合。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05月18日10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7号院1号楼8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仕明先生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05月18日至2022年0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投票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

  本议案已经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18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度,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21年度工作总结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进行汇报,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18日

  

  附件:《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2021年国内新冠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医疗机构常规体外诊断市场需求尚未全面恢复,对公司主营业务存在一定程度影响。同时国内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DRG/DIP、阳光采购、带量采购等医保控费政策不断推进,国产医疗器械产品进口替代趋势日益显现。血栓与止血检测领域广阔的市场前景吸引了众多厂家进入该细分领域,市场竞争程度有所提升。

  面对新冠疫情、医保控费、市场竞争等方面的影响,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在董事会领导下,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加强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管理效率,为未来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不断夯实基础;同时努力扩大营销覆盖面,强化营销队伍专业化建设,实现了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经营指标的增长。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9,915,362.66元,同比增长7.8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7,368,830.48元,同比增长40.7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2,493,210.34元,同比增长28.19%。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483,743,725.61元,较报告期期初增长5.8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420,861,654.45元,较报告期期初增长4.77%,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稳健。

  公司基于现有核心技术平台不断进行产品和技术创新,加快在研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相关新产品的研发进程,满足终端医疗机构日益增长的进口替代需求。公司募投项目中血栓与止血研发生产一体化基地顺利开工建设,新基地的建成将大幅提升公司产能和产品质量控制水平,推进更多新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以保持公司在细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二、董事会运行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情况等各项事宜做出审议与决策。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2、召集股东大会并履行股东大会情况

  2021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规定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3名,其中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工作所需财务、法律及专业知识,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重大事项及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5、公司治理情况

  2021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则及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要求,规范公司三会运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提升公司依法规范管理、依法合规经营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实现公司合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有效防范重大合规风险,保障了公司高质量发展。

  6、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1年,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沟通,持续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业绩说明会、信披电话、信披邮箱、e互动平台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并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确保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决策。公司与股东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管理,始终坚持及时披露、公平对待的原则。

  7、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公司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在窗口期、敏感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情况下,公司将努力保持健康发展的态势,各项经营指标争取保持增长,同时董事会还将推进以下工作:

  1、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高效执行每项股东大会决议。同时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

  2、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

  3、根据法规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进一步健全和更新公司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督促制度的落地执行,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4、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5、做好公司发展规划工作,通过对外投资和合作,促进公司在主营业务产业链上下游的整合,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孵育和培养公司对外投资种子项目,为未来业绩的可持续增长铺垫基础。

  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从维护股东的利益出发,勤勉履职,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开展工作,确保实现公司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度,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提交《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5月18日

  

  附件:《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对公司定期报告、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2021年度,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依法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认真、独立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围绕公司合规运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履行等方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并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的经营行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年报、半年报和季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公司未发生达到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有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对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等相关规定,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或“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5、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监事会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基本原则,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适合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能够得到较好执行。

  6、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和知悉内幕信息的具体情况,并提醒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保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有重大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也不存在因上述事项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7、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关于使用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提高公司日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授权额度的范围内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在授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8、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1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发生。

  三、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广大股东权益,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监事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

  2、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监事会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强与内部审计部,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增强监督的灵敏性;按照上市公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为了更好地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在2022年监事会成员将加强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从而不断提高履职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0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完成2021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现提交《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18日

  

  附件:《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各位董事: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已完成2021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7.88%,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冠疫情影响程度有所减弱,公司主要产品客户需求较2020年有所恢复所致。

  2.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40.73%,主要原因是公司营业收入、其他收益增加,财务费用及营业外支出减少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3.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28.19%,主要原因是公司营业收入增加,财务费用减少等因素共同影响所致。

  4.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长48.65%,主要原因是销售回款、利息收入等经营性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二、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

  ■

  三、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中涉及变动情况

  ■

  说明1: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本期期末数同比减少,主要系客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金额减少所致。

  说明2:应收账款本期期末同比增加31.90%,主要系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给经销商等客户的账期金额也随之有所增加所致。

  说明3:预付款项本期期末数同比增加52.28%,主要系预付供应商采购款增加所致。

  说明4:存货本期期末数同比增加20.67%,主要系D-二聚体等试剂产品的原材料,以及仪器产品的生产用配件备货增加所致。

  说明5:其他流动资产本期期末数同比减少89.99%,主要系上年同期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较大所致。

  说明6:在建工程本期期末数同比增加金额较大,主要系随着血栓与止血产品生产及研发一体化项目的建设进展,工程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说明7:使用权资产、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租赁负债本期期末增加原因是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重分类到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所致。

  说明8: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期末数同比增:33.32%,主要系销售返利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说明9:应付账款本期期末数同比增加44.31%,主要系随着血栓与止血产品生产及研发一体化项目的建设进展,应付工程款随之增加所致。

  说明10:应交税费本期期末数同比增加63.01%,主要系随着公司销售收入、营业利润的增加,应缴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说明11:其他应付款本期期末数同比增加74.87%,主要系2021年年末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预提的各项费用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中涉及变动情况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2021年新冠疫情影响程度有所减弱,公司主要产品客户需求较2020年有所恢复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营销部门的职工薪酬等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管理部门的职工薪酬等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研发部门的职工薪酬、中介服务费等费用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中涉及变动情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销售回款、利息收入等经营性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与上期的投资活动支出主要是与血栓与止血产品生产及研发一体化项目相关的土地出让金、工程项目支出;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筹资活动的支出主要是现金分红支出,上年同期筹资活动的收入主要是公司于2020年7月发行新股2,041.2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92,426.96万元。

  四、其他财务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2]100Z0017号的审计报告。

  (二)其他财务情况

  1、公司主营收入和成本

  (1)营业收入和成本

  ■

  (2)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1)公司主营业务本期较之上年同期增长7.65%,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冠疫情影响程度有所减弱,公司主要产品客户需求较2020年有所恢复所致。但从具体的产品看,仪器产品客户需求恢复较慢,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3.32%;试剂和耗材产品得到了一定的恢复,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分别为16.56%和13.63%。

  2)2021年,公司直销模式下的主营业务收入虽然增长214.65%,但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仍仅为4.05%,公司“经销与直销相结合,以经销为主”的销售模式未发生变化。2021年直销模式下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主要系部分全国性直销客户的销售业务由原来分散于各省区经销商转为直接向公司采购所致。

  2、对外投资情况

  (1)2021年对外投资情况

  为了节约公司资源、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和治理框架、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改善整体经营质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决定注销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注销工作已于2021年11月25日全部完成。

  (2)子公司基本情况

  ■

  3、非经常性损益

  ■

  4、其他重要事项

  无。

  5、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拟以2021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412,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96%。

  (2)其他事项

  无。

  6、承诺及或有事项

  无。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人:财务总监 李国

  2022年4月20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总结2021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2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审慎预测2022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现提交《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18日

  

  附件:《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各位董事:

  根据公司本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下一年度生产经营发展目标,现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及2022年年度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经公司分析研究,编制了2022年度的财务预算。

  二、预算编制期

  本预算编制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预算编报范围

  本预算与2021年决算报表合并范围一致。

  四、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遵循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需求无重大变化;

  3、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的各项经营工作及计划能够顺利执行;

  5、无其他人力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2022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在上述四中所列条件满足的前提下,预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均保持增长。

  六、完成2022年财务预算的措施

  1、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

  2、有效地利用企业资源,确保企业效益最大化;

  3、规范全面预算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4、规范预算管理的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

  5、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七、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人:财务总监李国

  2022年4月20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基于公司2021年度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2021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412,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96%。上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数额暂按目前公司总股本股81,648,000股计算,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

  本议案已经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已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18日

  

  议案七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度,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现提交《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18日

  

  附件:《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独立董事3名。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发生变动。

  (一)独立董事简介

  张捷女士,中国国籍,1953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医学检验专业。1982年12月至1986年10月任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内科住院医师;1986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检验科主任医师、主治医师;2019年2月至今任北京大学国际医院检验科主任医师。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娜女士,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博士研究生,毕业于复旦大学。2009年6月至2012年6月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博士后;2012年10月至2016年9月任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产业安全研究中心会计学博士后;2012年6月至今任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苏德栋先生,中国国籍,1974年出生,无境外居留权,刑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北京大学。2002年8月至2004年7月任职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4年8月至2013年2月任北京市国方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佑律师事务所、北京世联新纪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3年3月至今任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合伙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在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召开前,我们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们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我们对2021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一) 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们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战略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分别积极参加了各自所在的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的历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公示的责任与义务。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走访并对公司经营动态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同时我们时刻关注公司网站、交易所网站、报纸等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独董的职责。

  公司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与我们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并向我们征求意见和建议,在我们履职过程中竭尽所能地为我们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了解和核查后,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能够胜任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北京绿美得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生产需要,交易条件、价格公允。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 关于公司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能够胜任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业务发展需求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北京绿美得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生产需要,交易条件、价格公允。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4.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6.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薪酬政策及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调整独立董事薪酬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2021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 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3,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3. 关于公司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日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四) 关于公司2021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仕明先生、吴桐女士、王海先生、丁重辉女士、古小峰先生、李国先生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吴仕明先生、吴桐女士、王海先生、丁重辉女士、古小峰先生、李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穆培林女士、赵锐女士、姜哲铭先生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独立董事,已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穆培林女士、赵锐女士、姜哲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遵循客观、公正、独立、诚信的原则,以及对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和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按时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相关议案,谨慎附则的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们任期内给予的的配合与支持。

  特此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娜、张捷、苏德栋

  2022年04月20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现提交《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18日

  

  附件:《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或“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赛科希德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41.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74.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92,426.96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100Z0058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88370000002462、11050188370000002463)。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88370000002503)。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2,815.6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20年11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9,803,976.2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100Z0619号《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803,976.24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 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4,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3,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1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议案九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依据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和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的实际业务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已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18日

  

  议案十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按年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2、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本议案已经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已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18日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本议案已经2022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于2022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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