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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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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0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4:00 。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5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5日(星期四)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8人,代表股份数量545,285,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115%(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92,408,449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585,437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90,823,012股),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8人,代表股份数量390,142,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957%。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60人,代表股份数量155,143,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158%。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93人,代表股份数量146,880,6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88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的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5,172,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791%;反对88,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162%;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4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6,766,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25%;反对88,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601%;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174%。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5,172,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791%;反对88,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162%;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4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6,766,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25%;反对88,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601%;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174%。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4,967,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416%;反对292,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537%;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4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6,562,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7832%;反对292,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993%;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174%。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5,092,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646%;反对193,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3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6,687,5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8685%;反对193,1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含)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5,159,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767%;反对101,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186%;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4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6,753,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136%;反对101,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689%;弃权2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174%。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4,437,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8.0106%;反对9,419,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1.7275%;弃权1,428,2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261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36,032,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2.6143%;反对9,419,9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4133%;弃权1,428,2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9724%。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Sherry Lee、Jerry Yang Li、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46,770,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248%;反对110,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7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6,770,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48%;反对110,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7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5,175,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9.9798%;反对110,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0.02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46,770,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248%;反对110,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7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7,598,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93.0886%;反对37,546,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6.8857%;弃权140,4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25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09,193,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74.3417%;反对37,546,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25.5627%;弃权140,4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56%。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0,521,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89.9567%;反对54,764,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10.0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2,116,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2.7150%;反对54,764,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7.28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含)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90,445,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89.9427%;反对54,700,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10.0315%;弃权140,4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258%。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92,039,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62.6630%;反对54,700,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37.2414%;弃权140,4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5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含)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联股东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Sherry Lee、Jerry Yang Li、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06,476,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72.4918%;反对40,263,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27.4126%;弃权140,4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比例为0.0956%。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106,476,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72.4918%;反对40,263,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27.4126%;弃权140,4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95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何佳欢、陈小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9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恩捷转债”

  暂停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095,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2、转股起止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6年2月11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2年5月6日至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4、恢复转股时间: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鉴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近日实施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详见附件)条款的规定,自2022年5月6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恩捷转债;债券代码:128095)将暂停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恢复转股。

  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五月五日

  

  附件: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条款的规定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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