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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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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公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059,99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235,153,866股的0.49%。

  2、本次解除限售股票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5月11日。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公元股份”)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办理了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059,994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2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1年2月4日,公司通过公司官网对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1年2月4日起至2021年2月18日。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1年3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公告的《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3月10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1年3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3月15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3.19元/股,向40名激励对象授予12,349,989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1年12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059,99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235,153,866股的0.49%。

  1、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3月23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2年3月23日届满。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及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情况

  1、鉴于公司2021年6月30日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配方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19元/股调整为3.065元/股。

  2、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离职,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0,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严格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2,119,989股,限制性股票对象的人数为39人。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数量及人员与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5月11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39名。

  3、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59,99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235,153,866股的0.49%。

  4、本次可解除限售对象及数量分配情况发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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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高管人员在职期间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进行锁定,同时须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等。

  特此公告。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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