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5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2-019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鲁阳节能,证券代码:002088)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2年4月28日、2022年4月29日、2022年5月5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通过电话、邮件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因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将上年度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填报为上年同期数据,对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影响。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及《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更正后)。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 2022年 4 月 26 日收到控股股东奇耐联合纤维亚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耐亚太”)的书面告知函,奇耐亚太基于对鲁阳节能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正在筹划对鲁阳节能发起部分要约收购(以下简称“本次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鲁阳节能的上市地位为目的,不会导致鲁阳节能控制权发生变更。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2022 年4月27日,公司收到奇耐亚太出具的《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奇耐亚太拟向除奇耐亚太以外的公司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详见公司于2022 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等相关公告。

  本次要约收购为奇耐亚太向除奇耐亚太以外的鲁阳节能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要约价格为21.73元/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25,863,248股。此外,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115,736,597股,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所有预受的股份将不被奇耐亚太接受,本次要约收购具有不确定性。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125,863,248股,奇耐亚太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奇耐亚太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125,863,248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若鲁阳节能在《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及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最低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因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将上年度末“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填报为上年同期数据,对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影响。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及《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更正后)。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要约收购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五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