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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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向材料部件供应商申请应付账款结算时提供担保。被担保公司相关信息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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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事项包括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及其他授信额度、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债券、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诉讼财产保全等,公司在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审批额度内将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本公司子公司芜湖安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安得投资”)根据其下属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其子公司芜湖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安得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安得智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芜湖安得”、“宁波安得”“海南安得”)在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办理贷款、银行承兑、保函、保理等相关业务时提供担保。被担保公司相关信息及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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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事项包括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及其他授信额度、履约担保、信托贷款、信托计划、债券、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诉讼财产保全等,公司在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审批额度内将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同时,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按照《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本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大于或等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432,873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108,500万元。本次担保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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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非公司关联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被担保的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依据其必要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被担保公司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而提升其经营效率,保持盈利稳定。
为控制担保风险,做到与下属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共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上述非全资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授信或其他业务需要提供担保时,原则上将要求该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并由本公司向上述非全资子公司按担保发生额收取担保费,担保费率根据国内银行的市场担保费率确定,公司提供担保需由非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及收取担保费的方式,符合公平原则。
公司目前已建立起资金集中结算模式,总部资金结算中心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可以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担保风险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可以保障公司整体资金的安全运行,最大限度的降低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338,435万元,占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4.74%,除此之外,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