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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5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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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603260                       合盛硅业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14点30分

  网络投票: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

  浙江省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88号恒元广场A座24楼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持人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罗立国先生(暂定)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会议流程

  (一)会议开始

  1、会议签到,股东资格审查

  2、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3、会议主持人介绍到会股东及来宾情况、会议须知

  (二)宣读议案

  (三)审议议案并投票表决

  1、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质询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回答问题

  3、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参加计票和监票

  4、股东投票表决

  5、监票人和计票人统计现场表决票和表决结果

  6、上传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下载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数据

  7、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四)会议决议

  1、签署股东大会决议等文件

  2、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五)会议主持人宣布结束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的,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未能在会议开始前完成登记的,不得参加现场投票,可以参加网络投票。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必须遵守会场秩序,需要发言时接受公司统一安排。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先以书面方式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六、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2次,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发言时应先报股东名称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本公司的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公司的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投票表决事宜如下: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的,为公司于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该等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也可以于会议现场参加投票。

  2、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在表决票上填写所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并签名。

  3、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各位股东就每项议案填写表决票,行使表决权。在全部议案宣读后的审议表决阶段,与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就议案内容向会议主持人申请提出自己的质询或意见。

  4、每个议案的表决意见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参加现场记名投票的股东请按表决票的说明填写,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视为“弃权”。

  5、全部议案审议表决结束后,本次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表决票收回。

  6、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或同一股份在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均以第一次表决为准。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具体操作请见相关投票平台操作说明。

  八、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除会务组工作人员外,谢绝录音、拍照或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九、股东大会结束后,股东如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附件一:《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附件一: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全面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1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1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根据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经营总体计划,克服原材料价格上涨、疫情反复和限电限产等不利因素的影响,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1)公司在煤电硅产业链协同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工业硅、有机硅产能及市场占有率,不断完善有机硅下游产品,陆续启动有机硅新疆硅业新材料煤电硅一体化项目二期、工业硅东部合盛煤电硅一体化项目二期及云南生产基地的项目建设,为公司未来在产能方面进一步巩固龙头地位夯实基础,公司进一步着力加快硅基新材料全产业链的延伸和布局,着眼未来,进一步实现公司做大做强的战略目标;

  (2)公司持续推进环保节能相关工作的开展,加大对相关生产设备环保升级改造的投入,践行绿色发展的使命和目标。

  (3)公司通过大力挖掘内部潜力,持续推进工厂信息化建设及生产设备自动化改造,实现由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的跨越,生产效率不断提升,成本优势得到进一步巩固;

  (4)公司持续注重研发投入,继续推进研发中心的升级,为企业未来的发展提供强劲智力支持;

  (5)公司以企业文化建设为核心,以绩效管理改革为切入点,继续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改革,深化内部控制管理,有效提升企业管理效率,进一步增强了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了行业领先优势。

  2021年以来,国内经济持续复苏,尤其是随着供应端持续偏紧,下游需求端强劲反弹增长,工业硅、有机硅行业迎来强景气周期。报告期内公司工业硅产能利用率有效提升,产量同比明显增加;石河子有机硅生产基地新建项目投产,新增产能逐步释放;同时受行业以及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销售量及市场销售价格较去年同期明显增长,受益于产品价格持续攀升的有利市场机遇,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报告期内实现快速发展,2021年公司业绩创历史新高,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43亿元,同比增长137.9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82.12亿元,同比增长484.74%。

  二、2021年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之间按各自的议事规则及工作制度所赋予的职责,各尽其责、恪尽职守、规范运作。

  (一) 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全部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进行,确保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证了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律师出席会议并进行了现场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进一步保障了会议的合法有效性。

  (二) 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五分开”,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

  (三) 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担任。董事会的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充分发挥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四) 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已建立了企业效绩评价考核办法,使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相挂钩,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客户、供应商、员工等相关利益者的共赢,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六) 关于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的实施,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七) 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负责接待股东来访及咨询;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及公平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召开投资者交流会议、E互动交流、接待股东来访、回答股东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八) 关于内幕信息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内部信息使用人的登记与管理,确保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预计全球仍然受到疫情的影响,工业硅及有机硅下游市场需求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因素,企业经营将以“稳生产,抓管理”为主线,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公司上下齐心协力,克服疫情等外部不利影响,保障各地工厂有序运行,进一步提升产能利用率,实现稳产满产的目标,借助规模优势进一步降低产品成本。

  2、持续推进企业管理和组织变革,建立并完善适应未来发展的企业管理模式;

  3、优化公司各项管理流程,持续推行工厂精细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和生产效益;

  4、全力推进工厂信息化建设及生产设备自动化的改造优化,实现由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的跨越;

  5、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体系和激励机制,引进培养高端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实现人才的战略储备;

  6、进一步优化供应商管理体系,通过集中采购模式的全面推行,持续降低采购成本;

  7、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研发管理体系,推进研发创新平台建设的广度和深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8、进一步延伸工业硅、有机硅下游深加工产品线,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一体化的稳健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行业领先优势;

  9、持续坚持“以人为本,绿色发展”的理念,不断提升绿能使用比例,紧跟政策引导,利用科研加持积极推进硅基新材料产业链的转型升级,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规模优势去满足不断增长的下游产业需求,保障产业链的健康发展。不断强化全公司安全及环保的红线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理念,保障公司生产运营的持续稳定;

  10、按计划推进公司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管理层将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充分协调相关资源要素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附件二:《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19日

  附件二: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出席了全年股东大会,列席了相关董事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

  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由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2021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2021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2021年1月18日,监事会召开了第二届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2021年2月22日,监事会召开了三届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2021年4月21日,监事会召开了三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确定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2021年7月7日,监事会召开了三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2021年8月17日,监事会召开了三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21年10月26日,监事会召开了三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1年度公司运作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开展监督工作,出席或列席了2021年度召开的部分股东大会和全部董事会会议,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公司的总体运营情况。现对2021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作,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监督,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比较完善,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4、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各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复核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符合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日常经营和企业管理均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执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运营规范,内控程序合理,保证了公司健康良好的发展。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较为完整、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三、监事会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作监督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并不断强化业务知识,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充分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见附件三:《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附件三: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如下:

  一、年度报告期间: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股东权益变动等有关信息。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5月19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760,540,764.4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1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74,165,57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21,990,021.27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9.75%。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11,601,184.3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60,540,764.45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分红的总额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低于30%,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1、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及公司发展阶段

  公司所处化工行业,属于资金和技术密集型、安全生产风险高的行业,受产品、安全、环保、土地规划、能源消耗等产业政策,以及资金、技术、安全生产与环保设施、土地等生产要素的约束较强,外部环境变化对其影响较大。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长期。

  2、公司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利润及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方案的规定。

  鉴于公司后期将陆续启动有机硅新疆硅业新材料煤电硅一体化项目二期、工业硅东部合盛煤电硅一体化项目二期及云南生产基地的项目建设,对资金需求较大。同时,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剧烈波动影响,公司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不确定性明显增加。通过综合分析公司当前外部经营环境、经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及融资环境等因素,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平衡公司当前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与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公司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3、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本次方案实施后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项目投资,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保障产业升级等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预计公司仍将保持良好收益水平。

  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议案六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顺利完成了2021年度有关财务报表审计、审核的工作并出具了关于公司的审计报告。公司拟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业务收入、2021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0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财务审计费用为28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0.0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300.00万元。2022年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议案七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按照公司2021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任务,结合目标任务的实际完成情况、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绩效考核情况,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确定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18亿元整(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银行票据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议案九

  关于公司2022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银行在办理授信过程中,可能要求授信申请人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为此,在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时,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将根据银行等机构要求由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分别或共同提供担保,由于该种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担保性质,风险可控。为提高授信办理效率,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为其申请经股东大会批准的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分别或共同提供担保,授权各担保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被担保方协商后确定关于担保的具体事项,包括:

  (1)担保形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

  (2)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担保文件等。

  本次拟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82.60亿元,在2022年度担保总额未突破担保计划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公司对各个全资子公司(包括将来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议案十

  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5月19日收到监事会主席高君秋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高君秋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

  因高君秋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递交的辞职报告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就任后生效,在此期间高君秋女士仍将继续履行其监事、监事会主席职责。

  为尽快增补监事,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汪功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汪功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四)。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上述监事候选人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19日

  附件四:

  监事候选人简历

  汪功乐先生: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2005年至2007年在青岛海信电器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07年至2008年在浙江帅康集团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09年至2010年在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财务工作,2010年8月至今历任公司主办会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内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部经理。

  非表决议案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了《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附件五:《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听取。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19日

  附件五: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盛硅业”)的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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