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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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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2-053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志新主持。大会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6人,董事敖新华、邱亚鹏、郭相岑、王浚丞以及独立董事戴新民、王怀世、侍乐媛、李晓慧、魏颜因疫情管控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马卓、毛华来以及职工代表监事陈雪婴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吴爱萍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胡建民、副总经理唐春、总工程师汪春雷以及总经理助理何涛、张其斌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高层管理人员2021年度奖励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8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

  律师:谭冬梅、张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方大特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南昌)事务所关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2-05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到期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钢铁”)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简称:19方钢EB)于2022年4月29日到期摘牌,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累计换股55,422,7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本期债券摘牌后,方大钢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727,473,2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74%。

  ●本期债券摘牌后,方大钢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019,497,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9%;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方大钢铁于2019年4月29日完成发行方大钢铁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实际发行规模为25亿元,期限为3年。(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之《方大特钢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方大钢铁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债券于2019年10月29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2019年10月29日至2022年4月25日。

  2022年4月29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方大钢铁通知,本期债券于2022年4月29日摘牌,换股截止日为2022年4月25日;截至2022年4月29日,本期债券累计换股55,422,7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7%。控股股东方大钢铁已于2022年4月27日将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委托其进行本期债券的兑付;兑付完成后将尽快办理方大钢铁-中信建投证券-18方钢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中的股票划转回方大钢铁证券账户的手续。

  二、本期债券摘牌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情况

  ■

  本期债券摘牌后,方大钢铁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019,497,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29%;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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