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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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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终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广发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广发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6778,C类基金份额代码:006779)因《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人民币,触发《基金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后决定依法对本基金财产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该事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本公司于2022年3月8日发布了《关于广发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2022年3月8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间为自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29日止,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监管机构备案后,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规定网站上刊登了《广发恒生中国企业精明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清算报告》。据此,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2年4月28日终止。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清算报告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应分配剩余财产共计人民币19,627,683.44元,其中A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4,071,607.81元,C类基金份额应分配剩余财产为人民币5,556,075.63元,将分别按本基金合同终止日各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分配过程中产生的尾差亦将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上述资金将于2022年5月6日自本基金托管账户划出。剩余财产分配完毕后,本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本基金的账户注销等相关业务。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销售机构暂停办理相关销售业务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凤凰金信(海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详见下表)协商一致,自2022年4月30日起,下列销售机构暂停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认购、申购、转换、定期定额投资、转托管(入)等业务。已通过下列销售机构购买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当前持有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不受影响;持有处于封闭运作期的基金的投资者可在基金赎回业务开放期内通过下列销售机构办理赎回业务。

  上述销售相关业务的办理恢复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一、 暂停办理销售相关业务的销售机构

  ■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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