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马文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11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或“郑州中院”)作出(2020)豫01破申112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豫01破申112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郑州市丰华碳素有限公司对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实业”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2021年8月10日,法院依法裁定批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中孚实业重整程序。2021年12月29日,郑州中院作出(2020)豫01破27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中孚实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中孚实业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中孚实业资本公积金转增所得股票中的798,220,982股股票由管理人依法处置。2022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管理人处置部分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所得股票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的公告》。2022年3月25日,管理人在郑州中院的监督下组织中孚实业代表、债权人代表、管理人代表、职工代表召开了评审委员会,评定并确认了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让399,620,456股;联合受让方河南怡诚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让213,600,526股,嘉兴航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185,0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22-012号公告。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马文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哲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马文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马文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哲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马文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哲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马文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哲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马文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郎刘毅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哲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