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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姜长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尽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白刚,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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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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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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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司股东赵志华先生的股份减持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月5日、2月25日、
3月8日披露的公司公告。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与参股子公司合并重整进展情况(公司公告刊登于2022年1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向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下发的《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吉 01 破 5号】:关于本院受理的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合并重整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吉01破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长春市中院本次裁定,公司控股股东森工集团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取得了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换发的营业执照,吉盛公司持有重整后森工集团 60%的股权(公司公告刊登于2022 年 1月 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公告刊登于2022年1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22年1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为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苏州工业园区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关于全资子公司工程中标的情况(公司公告刊登于2022年1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园林于近日收到招标人沧源县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苏州园林为沧源佤族自治县世界佤乡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莲花公社及民族团结示范园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的中标单位。
4、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公告刊登于2022年2月9日、3月9日、3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回收的情况
2022年2月7日,公司收回了2021年11月5日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资金18,000万元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收回本金180,000,000.00元人民币,收到相应收益1,348,451.77元。
(2)签订募集资金专用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为了实施募投项目,董事会同意项目实施主体吉林长白山天泉有限公司开设专项账户用于存储募集资金并按专项用途使用。
(3)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并增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2022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并增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由泉阳泉饮品从公司借款11400万元向长白山天泉增资及补足前期出资,用于实施“长白山天泉20万吨含气矿泉水项目”。
5、变更财务顾问主办人事项(公司公告刊登于2022年4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22年4月26日,公司收到《关于更换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投资暨关联交易持续督导期间的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函》,因邓志勇先生离职,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现已委派姜晨曦先生接替邓志勇先生担任财务顾问主办人。本次更换后,公司2015年度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为邵其军先生和姜晨曦先生。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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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姜长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尽晖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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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姜长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尽晖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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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姜长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尽晖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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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姜长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尽晖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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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姜长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尽晖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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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姜长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尽晖会计机构负责人:白刚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