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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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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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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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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仅为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所用的临时账户,股票登记在公司重整管理人证券账户期间,将不行使标的股份所对应的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利益分配请求权等。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破产重整事项

  2021年3月26日,公司收到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津破申9号《通知书》,天津松江一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2021年4月14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将本案移送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管辖。2021年4月21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2021)津02破申70号《民事裁定书》及(2021)津02破50号《决定书》,法院裁定受理天津松江一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松江股份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1年5月12日,法院作出(2021)津02破50号《复函》及(2021)津02破50号之一《决定书》,准许公司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1年6月17日9时30分,经法院主持,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表决通过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主要内容为财产管理及变价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不涉及债务清偿安排。

  2021年6月19日,公司发布《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为满足公司重整期间的资金需求,顺利推进重整程序,公司拟向关联方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诚资本”)以共益债务的形式借款人民币25,796,000.00元,该借款事项已向法院及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进行了报告。

  2021年8月6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公开招募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在管理人规定的报名期内,津诚资本、张坤宇以联合体身份,按招募公告的规定向管理人提交了意向重整战略投资者报名材料。针对报名材料,管理人进行了严格审查。2021年8月24日,管理人收到津诚资本、张坤宇提交的报名保证金缴纳凭证及签署后的《保密协议》,确认津诚资本、张坤宇报名成功。2021年8月27日,管理人组织召开评审会确定津诚资本、张坤宇以联合体身份为公司重整战略投资者。2021年10月20日,管理人与津诚资本、张坤宇签订了《关于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2021年11月12日,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1年11月15日,法院作出(2021)津02破50号之七《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2022年3月9日,法院作出(2021)津02破50号之八《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重整过程中,管理人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上对公司部分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具体详见管理人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发布的有关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

  2、公司下属2家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

  2021年4月21日,公司收到下属子公司转发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2021)津02破申71号、72号《民事裁定书》。法院分别裁定受理债权人天津同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松江地产的重整申请,裁定受理债权人天津市南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松江团泊的重整申请。

  2021年5月12日,法院作出(2021)津02破51号、52号《复函》及(2021)津02破51号之一、52号之一《决定书》,准许松江地产、松江团泊重整期间继续营业,并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2021年5月12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发布了《天津松江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战略投资者的公告》。

  2021年6月18日9时30分,经法院主持,松江地产、松江团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分别表决通过了《天津松江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主要内容为财产管理及变价的基本原则和规则,不涉及债务清偿安排。

  2021年9月2日,管理人组织召开松江团泊重整战略投资者评审会,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经监督团监督,未能确定松江团泊重整战略投资者。

  2021年9月4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关于再次公开招募天津松江团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再次公开招募松江团泊重整战略投资者。

  2021年10月20日,法院作出(2021)津02破51号之二《复函》、(2021)津02破52号之二《复函》,同意松江地产、松江团泊及管理人向法院提出准许确定三个月期间不计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期限的申请。

  2022年1月19日,法院作出(2021)津02破51号之三《复函》、(2021)津02破52号之三《复函》,同意松江地产、松江团泊及管理人向法院提出准许确定六个月期间不计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期限的申请。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阎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国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文敬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阎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国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文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阎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庞国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文敬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2-036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上午10:30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阎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房地产业务经营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房地产业务经营情况简报》(公告编号:临2022-037)。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2-037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房地产业务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22年1-3月项目情况

  公司没有新增房地产项目,未有完成竣工项目。

  二、公司2022年1-3月销售情况

  2022年1-3月,公司未实现销售。

  三、公司2022年1-3月房屋出租情况

  2022年1-3月,公司房地产出租总面积为43237.41平方米,租金总收入为341.57万元。

  鉴于销售和施工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和工程数据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存在差异,相关阶段性统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ST松江        公告编号:临2022-037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16日(星期一)至05月2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ongjiangzqb@sina.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23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23日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代行人)、总经理、财务副总监、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等(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23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16日(星期一)至05月20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ongjiangzqb@sina.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22-58301588

  邮箱:songjiangzqb@sin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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