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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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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证件号码:,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证件号码: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本人已了解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注: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想法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2-临029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更换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胡建绩先生、龚焱先生自2016年5月27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于2022年5月26日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届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公司需要更换选举独立董事。

  目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等相关工作正在积极筹备中,鉴于公司所在的上海市正处于新冠肺炎全面抗疫时期,公司员工处于居家办公状态,为确保董事会相关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前述独立董事更换选举工作将适当延期。

  在公司独立董事更换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独立董事胡建绩先生、龚焱先生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公司独立董事的延期更换选举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将在相关独立董事提名人选确定后,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更换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2-临027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2022年4月29日,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该议案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含未到期的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在投资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理财单日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

  3、投资品种

  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4、审批额度使用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董事会审议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上述原则行使具体产品的购买决策权,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面等变化的影响较大,证券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信用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交易对方违约导致资金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如果公司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投资产品不能随时变现、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单期产品投资期限内允许赎回的,若发生巨额赎回,公司可能面临不能及时赎回投资产品的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

  2、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对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1)授权公司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等情况,同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风险。

  (4)公司将根据制度规范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公司通过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资金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特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效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亿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8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2-临025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9日,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203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1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604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3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0人。安永华明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7.6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5.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1.46亿元。2020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00家,收费总额人民币8.2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韩睿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陈晓松先生,签字会计师为尤飞先生,前述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睿先生,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6年及2019年至今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互联网及相关服务等。

  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晓松先生,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签字会计师尤飞先生,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睿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尤飞先生及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晓松先生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39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安永华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同意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鉴于安永华明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认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安永华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保证了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2-临024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4,509,684.6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59,578,084.47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19,093,021,899.69元。报告期内,公司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33,073,359.14元、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元(含税),不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024,379,932股,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2,720,719股,其中60,731,398股于2021年4月20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故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目前剩余的91,989,321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2,024,379,932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91,989,321后的股本,即1,932,390,611股作为基数,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暂为人民币309,182,497.76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鉴于公司正在实施股份回购事项,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上述方案实施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1年度内,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3,638,247股,回购总金额为449,222,147.29元(不含交易费用),经与上述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1年度分配现金分红合计758,404,645.05元。

  2、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度

  2021年度,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业绩稳定增长。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在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合理诉求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若能实施,将会进一步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优化股本结构,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也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守了相关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能够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2-临026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4月29日,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巨人网络”)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总额为4,064.61万元,上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3,909.77万元。

  本议案关联董事史玉柱先生、刘伟女士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及监事会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本议案需提交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临027),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凯路988号1幢

  2、法定代表:魏巍

  3、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4、经营范围:生物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服装,工艺美术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史玉柱先生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6、财务数据:该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41,507.03万元,净资产-4,003.90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095.88万元,净亏损1,712.03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00号86幢509室

  2、法定代表:陈伟东

  3、注册资本:港币10,000.00万元

  4、经营范围:生物科技(除转基因生物、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研制、生产、加工(限分机构经营)保健食品等功能性食品,商务信息咨询、健康管理咨询(医疗、诊断、治疗、心理咨询除外),食品流通(粮食除外)、I类医疗器械、日用百货、化妆品的批发、网上零售、进出口、佣金代理,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史玉柱先生间接控制的公司,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伟女士曾任该企业董事,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6、财务数据:该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36,290.97万元,净资产16,133.97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9,692.46万元,净利润2,647.24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上海巨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昆阳路1508号2幢2层

  2、法定代表:程晨

  3、注册资本:人民币142,040万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新能源科技、光电科技、太阳能科技、照明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销售机械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电力电子元器件、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史玉柱先生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6、财务数据:该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49,978.97万元,净资产146,302.13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4,388.00万元,净利润28,081.97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且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中凯路999号2幢12室、16室

  2、法定代表:王民主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500.00万元

  4、经营范围:生物、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食品销售,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健康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心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日用百货、化妆品的销售,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史玉柱先生间接控制的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6、财务数据:该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3,736.01万元,净资产10,564.98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8,265.57万元,净利润2,596.88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根据其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及关联交易类型判断,且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五)Alpha Frontier Limited

  1、注册地址:Registered office: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2、授权代表:张旅

  3、注册资本:美元5.00万元

  4、主营业务:投资管理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史玉柱先生间接控制的公司,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6、财务数据:该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5,295,321.55万元,净资产3,161,409.24万元,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665,378.66万元,净利润209,175.73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7、履约能力分析:报告期内该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方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上海征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

  1、合作内容

  为满足公司经营、办公需要承租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坐落在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中凯路988号的房屋,包括主楼、辅楼以及员工公寓。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参照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自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巨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间主要涉及宜山路700号办公楼租赁事项

  1、交易内容

  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巨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租坐落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的办公楼。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3、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均为自2022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Giant Investment(HK) Limited 与 Alpha Frontier Limited 的借款事项

  1、交易内容

  Playtika Investment Limited与Giant Investment(HK) Limited分别于2017年1月3日、2017年3月23日及2017年11月22日签订美元借款合同,由Playtika Investment Limited借予Giant Investment(HK) Limited 2,000万美元、1,000万美元和6,200万美元。截至2019年8月20日,借款本金余额为6,772万美元。

  2019年8月20日,Giant Investment(HK) Limited与Playtika Investment Limited、Alpha Frontier Limited共同签署《债权债务转让协议》,Playtika Investment Limited将前述债权(借款本金6,772万美元及相关利息)全部转让给Alpha Frontier Limited,原定的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商业条款均保持不变。

  2、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前述借款的利率均是双方基于美联储公布的Bank prime loan rate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如前述借款延期,或发生新的借款,双方将按照届时美联储公布的Bank prime loan rate为基础协商确定。

  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自2020年05月01日至2023年04月30日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及意图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就目前情况而言,对本公司主营业务是必要的。

  1、与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与关联方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需要较大的办公经营场所,集中人员提高工作效率。

  2、与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巨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与关联方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巨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健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充分地利用自有房屋资源,提高房屋利用率。

  3、与 Alpha Frontier Limited 的关联交易

  与关联方 Alpha Frontier Limited 的上述借款均用于投资,有利于公司发展海外投资业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或行业公认标准,收付款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对本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依赖于关联方。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建立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的,一旦公司认为此类交易有失公允,市场化的渠道仍然是畅通的。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授权审批。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经与公司了解,公司以2021年度相关关联交易为基础,对2022年度全年累计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经营实际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监事会审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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