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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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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一系列规则对《股东大会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章程》附件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及其附件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内容。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现将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聘任吴博文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公司聘任李凯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公司聘任查磊先生担任副总裁;公司聘任胡刚先生担任执行副总裁;公司聘任李翔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聘任李振东先生担任副总裁;公司聘任冯治嘉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简历

  1、吴博文,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EMBA。1999年至2015年,先后任职于泰阳证券、汉唐证券、武汉光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风证券。2015年至2019年7月,担任中证报价南方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中证报价南方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2019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裁。

  吴博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两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2、李凯,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硕士学位。2012年起先后于长江证券、申万宏源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于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公司从事股权投资业务。2019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李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两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3、查磊,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江商学院EMBA,现任苏州安达金融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中慧交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苏中融盈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公司执行副总裁,2019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执行副总裁。

  查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两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4、胡刚,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研究生学历。1997年起创立浙江华和万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并任董事长。现任公司执行副总裁。

  胡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5、李翔,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硕士。2006年至2009年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审计师。2009年至2011年就职于玛氏食品(中国)有限公司,任财务主管。2011年至2018年就职于北京峰盛博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2018年至2019年就职于北京今始科技有限公司任CFO。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李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6、李振东,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清华大学EMBA在读。曾任职于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安防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湖北瀛通通讯线材股份有限公司(002861),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深圳市威大医疗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裁。

  李振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7、冯治嘉,男,1985年出生,无境外居住权,硕士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冯治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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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4]139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1,994,459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22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952,999,993.98元,扣除发行费用19,059,999.88元,募集资金净额933,939,994.10元。

  截至2015年1月2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验字[2014]4834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02,655,542.5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32,155,073.66元;于2015年1月20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0,500,468.9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尚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人民币37,000,000元外,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9,540.6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14年6月1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中安消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消技术”)、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本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河泾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安科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开户银行应当及时通知招商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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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度没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33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3,7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度没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4月1日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漕宝路支行因张佳捷案受理费(2021)沪02执441号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划扣164,102.5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招商证券对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认为:中安科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8204号)认为:中安科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安科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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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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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吴博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的条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中安科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需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详见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详见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详见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详见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现金管理计划的议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现金管理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详见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关于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带解释性说明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详见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详见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详见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详见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子议案逐项表决情况:

  1、公司聘任吴博文先生担任公司总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吴博文先生已回避表决。

  2、公司聘任李凯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凯先生已回避表决

  3、公司聘任李振东先生担任副总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聘任查磊先生担任执行副总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查磊先生已回避表决。

  5、公司聘任胡刚先生担任执行副总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聘任李翔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公司聘任冯治嘉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等将以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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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王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监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次续聘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同意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不影响审计报告对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反映。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努力实现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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