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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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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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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797证券简称:联泰环保公告编号:2022-027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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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3日下午2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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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及相关附件。公司也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投资者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2、 特别决议议案: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8.01、8.02、9、10、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02、1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登记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2年5月17日下午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联系人:林锦顺

  电话:0754-89650738

  传真:0754-89650738

  邮编:515041

  (二)其他: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需要,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严格遵守各地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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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公告编号:2022-028

  转债代码:113526         转债简称:联泰转债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过去12个月,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濠市政”)不存在新增的共同投资,也不存在未披露的非日常性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澄海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澄海水务”)系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PPP项目”)的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2018年8月10日,澄海水务就PPP项目的施工建设和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濠市政”)签订了《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暂定人民币211,811.91万元。

  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澄海区政府、项目政府方实施机构对项目部分投资、建设、运营的范围及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调整。根据2021年3月1日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概算调整的批复》(澄发改〔2021〕21号),同意PPP项目概算总投资由277,101万元调整为294,789.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4,98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767.19万元,预备费21,037.18万元。2022年3月25日,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澄海水务签订了《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四》。(公告编号:2022-015)

  鉴于此,澄海水务拟与达濠市政签订《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二》”),对PPP项目建设的工程规模、工程范围、建设内容、合同工期、合同价款同步进行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达濠市政是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澄海水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本次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应予以披露。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达濠市政是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达濠市政构成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84年12月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59,317.95万元

  法定代表人:马裕添

  住所:濠江区赤港红桥城建综合楼七层之二

  经营范围:可承担各类型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市政行业设计;公路、桥梁、高速公路工程,机场跑道、隧道工程的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保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各类桩基工程、土石方、软基处理工程的施工;建筑铝合金门窗及钢、塑门窗设计、制作、安装;装配式建筑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建筑劳务分包;矿产资源开采;货运经营;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达濠市政资产总额为1,720,685.07(人民币,下同)万元,负债总额为802,108.57万元,净资产为918,576.50万元,营业收入为620,012.3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6,702.3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

  三、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不存在新增的共同投资,也不存在未披露的非日常性的关联交易。

  四、《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汕头市联泰澄海水务有限公司

  承包人: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一)工程规模调整

  项目四大片区截污管道一期工程总长度由原227公里调整为303.24公里。增加新建中途提升泵井9座,优化调整截流井,由原482座调整为162座,减少320座,新增部分沟渠清淤疏浚、管网施工道路范围外道路修复和管线迁改等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调整

  《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约定,如施工过程发生不可抗力情形,则按《专用条款》第31条执行;如因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导致施工延误,则工期相应延长。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出现不可抗力及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工程范围调整、延慢交地、管线迁改和交叉工程施工影响、新冠疫情影响等)导致施工延误,双方一致同意建设期限顺延365日历天。

  (三)合同价款调整

  工程规模调整后,《施工总承包合同》暂定总价由211,811.91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41,660.25万元(含承包人先行垫付实施的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及涨价预备费);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9,419.00万元。

  (四)补充工程竣工结算计价原则

  若广东省2010年版各相关专业定额缺项的子目,参照广东省内省市近期类似的其它定额子目执行。

  (五)本补充协议为《施工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一》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前述合同、协议存在不一致或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六)合同生效

  本补充协议自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以上合同内容需以正式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澄海水务向达濠市政采购工程施工服务的价格主要是根据广东省相关专业定额确定的工程预算费用来决定的,项目建设过程由政府招标方全程监管,且合同最终结算金额需以政府财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审计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或审计结果为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澄海区政府、项目政府方实施机构对项目部分投资、建设、运营的范围及内容进行了必要的调整。澄海水务与达濠市政拟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二》有利于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后续协议的正式签订、履行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但PPP项目的建成运营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七、审议程序情况

  (一) 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对该议案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汕头市联泰澄海水务有限公司向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采购工程施工服务的价格主要是根据广东省相关专业定额确定的工程预算费用来决定的,项目建设过程由政府招标方全程监管,且合同最终结算金额需以政府财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审计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或审计结果为准,定价公允,本次拟签订《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二》有利于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建勲、黄婉茹已回避表决,与会非关联董事(含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了该议案,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之前,公司已就本次董事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提交了相关文件,我们认为本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拟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二》有利于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讨论、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澄海水务向达濠市政采购工程施工服务的价格主要是根据广东省相关专业定额确定的工程预算费用来决定的,项目建设过程由政府招标方全程监管,且合同最终结算金额需以政府财政主管部门或政府审计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或审计结果为准,定价公允,本次拟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二》有利于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股东大会的审议情况

  本次拟交易的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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