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票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四)、登记地点: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
六、 其他事项
(一)、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本公司地址:河南省项城市莲花大道18号
邮编:466200
电话:0394—4298666
传真:0394—4298666
联系人: 罗贤辉 宋伟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86 证券简称:莲花健康公告编号:2022—010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3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刘俊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42,931,703.7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364,370.77元,加上年度转入本年度可分配利润-1,599,339,594.96元,至此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554,975,224.19元。因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拟支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费用合计11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2022年度公司拟继续聘任其担任本公司的审计工作。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莲花健康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莲花健康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公司负责人:李厚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宏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安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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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厚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袁宏会计机构负责人:叶安华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莲花健康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