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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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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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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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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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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2年03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11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313%,最高成交价为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3,995,635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20年开始陆续收到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或称“重庆三中院”)送达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的诉讼材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计收到257名原告以本公司虚假陈述导致其投资损失为由,向重庆三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对其投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诉金额共计4,317.01万元。公司已于2021年确认预计负债1,187.20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重庆三中院新增受理投资者提起的诉讼427件(不含截止2021年12月31日尚未和解和完结的诉讼),索赔金额共计9,627.68万元。公司对预计负债情况进行了评估,预计赔付金额为4,544.26万元,同时,预估诉讼费金额约为104.11万元,计提预计负债金额合计4,648.38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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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赵枳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剑南 会计机构负责人: 曾剑南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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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法定代表人:赵枳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曾剑南 会计机构负责人: 曾剑南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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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