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9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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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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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廖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正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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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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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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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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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南京溪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公司于2022年4月1日收到南京中院《决定书》[(2022)苏01破申4号],南京中院同意公司先行启动为期6个月预重整工作,并指定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与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联合管理人,组织开展预重整指导工作。截至目前,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2022年4月19日,公司披露l 《关于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0),公司债权人须于2022年5月30日前向公司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依法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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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廖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龙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正虎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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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廖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龙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正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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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廖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龙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正虎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2-025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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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26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5个交易日内对《问询函》所述事项进行书面回复并予以披露,详见公司2022年4月2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部分问题的回复需进一步补充与完善,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准确性与完整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于5月11日前完成回复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ST宏图     公告编号:临2022-024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一季度主要

  经营数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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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与《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要求,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2年一季度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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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22年一季度公司拟增加门店情况

  无。

  三、2022年一季度公司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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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电子商贸为3C电子产品零售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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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建议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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