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5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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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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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余亦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衍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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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余亦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衍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梅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余亦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衍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余亦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衍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余亦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衍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梅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余亦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衍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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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余亦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衍伟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梅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ST龙韵 公告编号:临2022-020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公司股份233.345-466.69万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41元/股,回购期限从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并于2022年3月7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2022-011)。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2年4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票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文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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