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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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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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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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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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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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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宝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向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燕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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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宝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向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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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宝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向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燕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8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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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产品均为对外部市场的销售量。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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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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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9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 委托贷款金额:8,721.00万元
● 委托贷款期限:其中4,131.00万元期限为1年,4,590.00万元期限为6个月
● 委托贷款利率:4.44%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2022年4月28日,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开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开滦财务公司”)、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中滦公司”)签署编号为“WTDK2022032号”与“WTDK2022033号”两笔《委托贷款合同》,公司通过开滦财务公司向承德中滦公司提供两笔委托贷款,金额合计8,721.00万元。承德中滦公司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向承德中滦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利于该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编号“WTDK2022032号”的《委托贷款合同》金额为4,131.00万元,其贷款期限自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27日止,贷款期限一年;编号“WTDK2022033号”的《委托贷款合同》金额为4,590.00万元,其贷款期限自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10月27日止,贷款期限六个月。两笔贷款利率均为4.44%。公司本次向子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上述两笔委托贷款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公司向承德中滦公司提供不超过26,0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截至目前,公司已对承德中滦公司发放委托贷款8,721.00万元,委托贷款剩余额度17,279.00万元。
二、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承德双滦区滦河镇
法定代表人:王立平
注册资本:77,800万元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焦炭、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硫磺的加工、销售。
(二)委托贷款对象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承德中滦公司主营业务为焦炭及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09,797.35万元、229,649.85万元、299,893.01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权。
(四)委托贷款对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末,承德中滦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02,378.06万元,负债总额91,283.31万元,净资产111,094.75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实现299,893.01万元,利润总额27,527.10万元,净利润20,562.15万元。截至2022年3月末,承德中滦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92,851.39万元,负债总额80,915.05万元,净资产111,936.33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收入实现60,865.63万元,利润总额1,741.58万元,净利润787.03万元。
三、委托贷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运转和相关投资。公司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贷款,有利于保证子公司正常的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减少财务费用,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公司对其子公司具有控制权,可以对子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能够较好的控制委托贷款风险,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委托贷款存在的风险及解决措施
承德中滦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可以掌握上述两笔资金的使用情况,风险可控;公司将会对子公司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发放委托贷款为64,998.00万元,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发放的委托贷款,公司未向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也不存在违规发放委托贷款和逾期未收回委托贷款的情形。其中:为子公司唐山开滦炭素化工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26,400.00万元,为子公司唐山中阳新能源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7,000.00万元,为子公司承德中滦公司发放委托贷款8,721.00万元,为参股公司唐山中泓炭素化工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14,877.00万元,为参股公司山西介休义棠倡源煤业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6,000.00万元,子公司山西中通投资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山西介休义棠倡源煤业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2,000.00万元。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