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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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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28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

  本次公司拟投资种类为中低风险投资理财,包括银行或银行理财子公司中低风险结构性存款和理财类产品、债券、结构性票据、固定收益基金、中低风险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券商收益凭证。

  2、投资金额

  本次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240亿人民币开展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

  3、特别风险提示

  可能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且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运用自有资金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本次拟开展的使用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已经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资金运营管理中心具体实施。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投资理财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拟开展的投资理财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

  2、投资品种

  (1)银行或银行理财子公司中低风险结构性存款和理财类产品;

  (2)债券、结构性票据、固定收益基金;

  (3)中低风险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券商收益凭证。

  3、投资期限

  投资产品中各类产品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五年。

  4、资金来源

  进行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5、授权期限及产品额度控制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投资理财业务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40亿元。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资金运营管理中心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具体实施,每笔投资理财业务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即需同时得到资金运营管理中心资金业务主管、资金运营管理中心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资金运营管理中心依据董事会批准的投资理财业务基本情况,视资金情况进行合理测算和风险评估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

  2、资金运营管理中心实时关注投资产品波动及影响投资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当发现市场变化导致本金和收益有较大影响时进行预警并制定方案。

  3、公司财务部对理财投资业务单独建账会计记录、核算,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时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业务余额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裕,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调剂资金流动性,降低财务成本,并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事项进行相应核算。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裕,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调剂资金流动性,降低财务成本,并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一致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29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套期保值投资品种主要涉及铜、铝等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材料。

  2、投资金额: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流动性保障等值人民币12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固有的价格波动风险、操作风险及流动性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套期保值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管理模式和日常业务需要,2022年公司拟继续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的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相关情况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本次拟开展的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已经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说明

  随着国内期货市场的发展,大宗材料特别是铜、铝等现货的价格基本参照上海期货交易所的价格定价,冶炼商、贸易商、消费商都以交易所每日的金属价格走势作为定价的标准,企业通过期货市场套期保值已成为稳定经营的必要手段。

  由于公司铜、铝等原材料需求量很大,材料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因此,有必要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以辅助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严格根据生产经营对大宗材料的需求规模确定开展套期保值的业务规模,同时公司建立期货风险测算系统,加强套期保值的风险管控。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说明

  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套期保值业务范围的审核流程、审批权限、风险管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对于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所需的保证金等资金调拨,以公司目前自有资金规模能持续且稳定提供其所需流动性。因此,公司大宗原材料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四、拟开展的大宗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套期保值金额及品种:套期保值业务的持仓合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投资额度。公司拟开展的大宗材料套期保值品种为铜、铝,涉及的主要结算币种为人民币、美元。

  2、套期保值额度使用期限: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3、合约期限:公司所开展的所有大宗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

  4、交易对手:大宗材料生产商、期货经纪公司、银行。

  5、流动性保障安排:等值人民币12亿元。

  6、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7、其他安排: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使用现汇,额度比例及交易的杠杆倍数一般在10以内,到期采用差额平仓或实物交割的方式。

  五、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应对

  1、市场风险:为规避市场大宗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作为大宗材料消费商,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套期保值时机与恰当的保值数量比例,避免由于现货与期货基差变化异常或过度保值造成重大损失。

  2、流动性风险:公司根据生产需求产生的大宗材料采购计划,适时在期货市场进行保值,保值时考虑月份合约的流动性和月份合约间基差,尽量选择流动性好的期货合约,避免由于流动性差造成建仓成本和平仓成本提高。对远月有需求但远月合约流动性差,基差不合理的考虑利用近月合约保值再滚动移仓方式操作。

  3、履约风险:由于国内大宗材料套期保值是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化交易,各客户的保证金由证监会旗下的保证金监管中心监管,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4、强平风险:期货交易采取的是保证金收取制度,公司将对保证金与持仓之间的额度作出合理安排,避免由于持仓过大而市场反转时被强平造成损失。

  六、风险管理策略的说明

  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各单位生产所需原材料保值、避险的运作,严禁以逐利为目的而进行的任何投机行为,保值数量控制在需求量的合理比例。针对已确定产品价格的订单,适时在期货市场对原料进行买入保值锁定原材料价格,针对未确定产品价格的订单,依据对整体金融与商品市场的深入分析,采取一定比例进行买入保值。

  在制定套期保值计划同时制定资金调拨计划,防止由于资金问题造成机会错失或持仓过大保证金不足被强行平仓风险。

  套期保值计划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出现系统性风险造成严重损失。

  七、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衍生品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了规避大宗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管理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保障经营利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公司就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相应的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就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制定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各单位生产所需原材料的保值、避险等运作,不存在以逐利为目的而进行的投机行为,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生产成本,提高公司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能力,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报告期内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生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公司就相关业务建立了相应的管控制度,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30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本次公司拟投资种类为外汇衍生产品,包括单边外汇远期、外汇期权、低风险收益锁定型存贷款和汇率产品组合、外汇掉期。

  2、投资金额:本次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80亿美元开展各类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3、特别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交易虽然存在一定风险,但公司基于真实贸易背景操作,相关风险可控。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资金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2022年公司拟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及相关组合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80亿美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已经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资金运营管理中心具体实施。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本情况

  1、外汇衍生品交易必要性

  公司2021年出口收汇金额约25亿美元,进口付汇金额约5亿美元,为规避上述两项业务的汇率风险,公司有必要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管理进出口业务汇率风险和调剂资金余缺为目的,不存在任何投机性操作。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1)单边外汇远期、外汇期权;

  (2)低风险收益锁定型存贷款和汇率产品组合(包含互换交易);

  (3)外汇掉期。

  3、合约期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期限均不超过两年。

  4、交易对手:具备外汇衍生品交易资质的银行。

  5、授权期限及额度: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余额上限为80亿美元。

  6、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未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管理制度

  依据公司《外汇金融衍生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执行。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进出口贸易背景及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为基础,根据公司出口业务的成本情况和进出口业务量开展结汇和外汇掉期业务,在市场波动情况下进行套期保值;根据公司现有外汇业务存量,操作结售汇外汇衍生品交易对冲汇率波动风险;互换交易匹配外汇资产负债需求,规避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以上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开展存在合理的可行性。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

  汇率双向波动明显,远期及期权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当天实际汇率有差异的可能性,有可能产生亏损,公司以真实的进出口贸易背景及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签订远期及期权合约,以“风险中性”思想和成本利润原则管理公司进出口业务及外汇头寸汇率风险。

  2、违约风险

  公司基于真实的进出口贸易背景及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预计签订上述外汇资金交易合约,不存在履约风险;公司的外汇交易合约选择资信好的商业银行,基本不需考虑其倒闭所带来的违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所有外汇资金交易将满足贸易真实性要求,相关外汇资金交易将采用银行授信的方式进行操作,不会影响公司的流动性。

  六、风险管理措施

  1、资金运营管理中心依据董事会批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本情况,基于真实贸易背景及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业务需求,提出合理评估和具体实施方案。

  2、每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即需资金运营管理中心外汇业务主管、资金运营管理中心负责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3、资金运营管理中心实时关注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各项风险因素,市场波动有较大影响时及时预警并制定应对方案。

  七、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合约银行提供的价格厘定,公司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公司对已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实现外汇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就相关业务建立了相应的管控制度,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就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制定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旨在规避进出口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整体业务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规模相适应,不存在任何投机性操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报告期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实现外汇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就相关业务建立了相应的管控制度,审批、执行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31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4月29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金融市场行情等因素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发行方案主要内容

  1、发行主体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为本公司。

  2、注册发行种类

  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永续票据、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

  3、发行规模

  在注册有效期内,预计发行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

  4、发行时间及发行期限

  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发行期限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品种及市场情况具体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补充营运资金、偿还债务、支持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

  6、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注册发行相关的授权事项

  为提高公司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决定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发行时机,制定具体的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信用评级安排、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聘请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3、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决定并办理公司与本次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兑付等有关的其他事项;

  5、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统一注册发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进展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公司流动性管理能力,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拟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32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实现商业汇票的统筹管理,盘活集团商业汇票资源,解决购销活动中商业汇票期限及金额错配问题,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已经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资金运营管理中心具体实施。

  二、拟开展的票据池业务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银行为满足公司对所拥有资产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要,向公司提供的集资产管理、票据池质押融资、配套授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业务。票据池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汇票、存单等金融资产。

  2、业务开展企业

  票据池业务开展企业为公司及成员单位。

  3、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限于五大行及全国性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合作银行总数不超过8家。

  4、授权期限及额度控制

  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十二个月内,授权额度为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各银行票据池业务余额合计上限为190亿。

  5、实施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资金运营管理中心在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合作银行选择及额度使用实行三级审批制度,需资金运营管理中心汇票业务主管、资金运营管理中心负责人及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揭示与控制措施

  1、流动性风险

  通过票据池业务的操作,质押的商业汇票等到期日与提供额度的实际业务到期日错配会导致商业汇票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公司将通过新票入池置换旧票的方式缓解这一压力。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商业汇票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资产的到期,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所质押担保的额度不足,合作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担保。公司建立票据池台账,及时了解到期金融资产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公司新收商业汇票等金融资产入池。

  四、开展票据池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部分商业汇票、存单等质押入票据池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开具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全面盘活集团商业汇票资源,切实提高公司商业汇票使用效率,同时公司对开展票据池业务进行了风险评估,建立了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资金风险,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22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董明珠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4)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19,837,271,077.4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536,203,624.18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08,429,387.17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83,727,107.74元,扣除股份注销、股份支付影响3,717,557,576.88元,扣除2021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16,752,531,495.00元以及2022年4月实际派发的2021年半年度现金股利5,536,677,733.00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60,491,410,176.15元。

  公司拟暂以2022年4月29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5,536,677,733股(总股本5,914,469,040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377,791,3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11,073,355,46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金分红水平高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独立董事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规范、完整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后续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396万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拟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2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张军督先生在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郭书战先生在河南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盛世、河南盛世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张军督、郭书战已依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盛世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张军督先生在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盛世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张军督已依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盛世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

  为保障财务公司资金安全,针对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风险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关联交易风险处置预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拟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2021年度财务报告》

  (四)《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关于拟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关于2022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八)《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九)《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十)《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十一)《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十二)《关于拟申请统一注册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23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敏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4)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年实现净利润19,837,271,077.4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8,536,203,624.18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108,429,387.17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983,727,107.74元,扣除股份注销、股份支付影响3,717,557,576.88元,扣除2021年度内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16,752,531,495.00元以及2022年4月实际派发的2021年半年度现金股利5,536,677,733.00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60,491,410,176.15元。

  公司拟暂以2022年4月29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5,536,677,733股(总股本5,914,469,040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377,791,3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11,073,355,46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状况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该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总体是规范、完整和有效的。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396万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拟聘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2年开展大宗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2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张军督先生在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郭书战先生在河南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盛世、河南盛世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盛世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张军督先生在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浙江盛世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关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浙江盛世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000651         股票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2-034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概况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公司”)拟受让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精工”)所持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270,360,000股股份(占盾安环境总股本的29.48%,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转让价款约21.90亿元;同时,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认购盾安环境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139,414,802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与本次股份转让合称“本次交易”),认购价款约8.10亿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盾安环境将成为格力电器的控股子公司。

  为消除盾安环境为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对本次交易的不利影响,推动盾安环境后续融资工作的开展,助力本次交易完成后格力电器与盾安环境的协同发展,格力电器于2022年3月31日与盾安精工、盾安控股、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关于解决关联担保事宜的专项协议》。

  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7日、2022年4月2日披露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格力电器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已完成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中股份转让交易。截至本公告日,格力电器持有盾安环境270,360,000股股份,占盾安环境总股本的29.48%。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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