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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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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03,721,07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业务发展概述

  清新环境是一家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不断坚持自主创新,以工业环境治理为基础,逐步延伸市政水务、工业节能、生态修复及资源再生等领域,是集技术研发、工程设计、施工建设、运营服务、资本投资为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商,目前已形成以“生态化、低碳化、资源化”为战略发展方向,聚焦工业烟气治理、城市环境服务、土壤生态修复、低碳节能服务和资源再生利用五个业务板块。

  (1)工业烟气治理

  公司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大型烟气治理技术,为首批参与实践烟气环保第三方治理的单位,业务包括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脱硫脱硝除尘BOT特许经营与工程服务业务。截至报告期,累计承接火电工程燃煤机组容量超2.9亿千瓦、机组超1100台套,运营脱硫、脱硝等特许经营项目16个、总装机容量达15200MW,连续多年均居于行业前列;累计承接小锅炉总容量超过10.7万吨/小时、钢铁总容量超过6800㎡。

  (2)城市环境服务

  公司具备从咨询、设计、投资、建设、运营、设备及工艺集成、技术研发为一体的全产业链能力,依托国润水务和深水咨询两大子公司,在川渝区域、粤港澳大湾区具有深厚的水环境治理和城市环境服务资源及业务优势。主要业务为城乡供排水业务、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水务市政设施运营、智慧水务等,以“一城一园一企”多元化业务模式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截至报告期,供排水运营项目达34个,年供水量约18000万m3,年污水处理量约49000万m3。

  (3)生态修复业务

  2021年,清新环境参股四川省天晟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天晟源公司具备成熟的检验检测、项目调查评估经验,拥有专业的土壤、地下水、地表水调查评估团队,可开展生态环境系统多要素调查评估,可为政府对生态环境智能化管理提供有效支撑。近年来,天晟源公司先后承担农用地、工业场地等各类土壤污染防治调查与评估类项目达100余个。

  (4)低碳节能服务

  清新环境在双碳政策背景下,积极开展工业节能、园区能源综合服务、新能源电力工程服务。截至报告期,公司现役水泥、建材、铁合金领域余热发电项目16个,总装机容量177 .5MW,处行业领先地位,并逐步拓展干熄焦、碳素等行业节能服务。

  (5)资源再生利用

  公司已在煤化工、工业固危废等行业内开展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等业务,重点项目包括赤峰博元煤焦油加氢、四川雅安危废综合处置、达州危废综合处置、新疆金派固体废物综合处置等。目前公司已具备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领域的市场拓展、项目建设、运营及管理等业务经验,逐步形成贮存、处置、资源化利用相结合的完整处理体系。

  2、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从事节能环保相关业务,除资源再生业务与上下游原材料市场产品价格相关,其他业务主要采用EPC、BOT、EMC、PPP等经营模式。

  (1)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2)BOT(Build Operate Transfer)是指公司与业主签订特许经营类协议,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由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资产设施,并通过获得持续补贴或出售产品以回收投资、清偿贷款并获取利润。

  (3)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简称合同能源管理,主要应用于节能类业务中,是指用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模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PPP(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公司聘请了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评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0]273号),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信用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2021年度,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进行了跟踪评级,评级结果为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清新G1”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36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以信息及电话的方式于2022年4月28日发出。公司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邹艾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包括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数量、拟授予股份数量及授出权益分配、首次授予权益的股份支付费用及摊销情况。修订后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能够充分调动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保障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顺利实现,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关联董事邹艾艾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关联董事童婧女士近亲属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37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以信息及电话的方式于2022年4月28日发出。公司全体监事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瑞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综合评估、慎重考虑,公司对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包括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数量、拟授予股份数量及授出权益分配、首次授予权益的股份支付费用及摊销情况。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

  经核查,列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为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39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独立董事张敏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张敏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张敏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及声明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敏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张敏先生,出生于1977年2月,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住权。曾任湖北省化工总公司会计师,广东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征集人承诺不存在证监会《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声明

  本人张敏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公司拟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且承诺在本报告书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该条款的规定。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征集人本次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11层11层

  股票简称:清新环境

  股票代码:002573

  法定代表人:邹艾艾

  董事会秘书:秦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036

  联系电话:010-88146320

  传真:010-88146320

  互联网地址:www.qingxin.com.cn

  电子邮箱:zhqb@qingxin.com.cn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征集人主张

  征集人投票意向:征集人张敏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投票理由:征集人认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22年5月10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2年5月12日-2022年5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146320

  联系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张敏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征集方案、征集程序、授权委托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敏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人/本公司所持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张敏先生行使,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委托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以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5月10日持有的股票数量为准。

  委托人于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的,撤销后受托人不得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未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撤销委托但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之前自主行使表决权的,视为已撤销表决权委托授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40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事宜获得四川省国资委备案同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清新环境”)于2022年1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国资委”)出具的《关于对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备案有关事项的复函》(川国资函〔2022〕73号)。主要内容如下:

  四川省国资委原则同意清新环境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意见并予备案,并请清新环境上级单位切实履行国有控股股东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清新环境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严格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考核和监督,指导清新环境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有关政策规定,通过规范的公司治理程序,规范实施股权激励,充分调动核心骨干人才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国有股东权益;请清新环境上级单位指导清新环境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业绩考核评价办法,以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决定对激励对象全体和个人权益的授予和解锁;请清新环境上级单位督促清新环境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对股权激励实施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披露;请清新环境上级单位在清新环境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其股权激励实施情况上报四川省国资委。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26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的要求,客观、公正、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进行各项专项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义务。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公司建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考虑到公司目前总资产规模及未来发展规划,同时还可能存在对审计工作要求时间紧及地域跨度大等情况,为更有效实现对公司及外地分、子公司的审计服务工作,2022年审计费用拟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梁志刚先生,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梁晓燕女士,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春燕女士,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合计400万元,其中内控审计费90万元,系根据公司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较2020年增加超过20%,主要原因为公司2020年12月31日购买天壕环境节能板块资产、2021年新收购国润水务、深水水务、金派等公司,以及2021年增加内控审计所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2022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的调整适当调整审计费用,审计费用将综合考虑行业收费及公司规模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

  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的要求,客观公正、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的要求,客观公正、独立地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六)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2-04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现就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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