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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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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十三)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十五)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十六)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十七)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以及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十八)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2-041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下午在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0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立强先生主持,监事廖少华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以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四) 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六)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定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第四节 公司治理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公司监事不设津贴,在公司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依据其所在岗位领取职务薪酬。

  6.1 监事会主席蔡立强的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蔡立强回避表决。

  6.2 监事林道平的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林道平回避表决。

  6.3 监事廖少华的薪酬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廖少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审计机构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八) 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以及独立董事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 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2-043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度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亚太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踏实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服务项目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量,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2年度服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4)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5) 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6) 截至2021年末,中审亚太拥有合伙人60人、注册会计师40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4人。

  (7) 中审亚太2021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58,951.0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830.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428.40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26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202家。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3,233.93万元,2021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529.56万元。2021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8) 中审亚太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中审亚太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2020年度,职业风险基金6,486.45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在执业行为承担相关民事诉讼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 0 次。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

  李艳生,1996年6月20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3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新三板拟挂牌公司IPO审计报告0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春雷,2017年6月12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8月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新三板拟挂牌公司IPO审计报告0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

  滕友平,1998年3月2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新三板拟挂牌公司IPO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3份,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中审亚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3、独立性

  中审亚太及其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费用

  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服务项目包括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审计,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量,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2年度服务费用。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中审亚太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认为中审亚太在执业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因此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量,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2年度服务费用。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之前收到了《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相关资料。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中审亚太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踏实工作,勤勉尽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2-044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0号)核准,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为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向上海青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561,569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6.2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9,999,954.87元,扣除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1,349,561.5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8,650,393.3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会验字[2017] G1700073018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账户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为公司前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本期末尚未归还的金额,详见本报告三、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注2:前期其他事项划扣金额为公司募集资金被强制划转,详见本报告三、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注3:本报告期其他事项划扣金额为-166.28元,原因为:因贷款到期后,公司未能按期向中信银行汕头分行偿还债务,中信银行汕头分行于2020年12月17 日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划转166.28 元。公司于2021年3月向募集资金账户归还了被中信银行汕头分行划转的166.28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劵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后: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猛狮”)、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提供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福建猛狮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721.88元。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被冻结。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本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8年2月1日,公司自浙商银行账户转账提取5,000万元,2018年2月2日,公司自浙商银行转账提取1,000万元,2018年2月2日,公司自交通银行账户转账提取6,000万元。截止本报告日,以上款项均逾期未归还。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截至本报告期末,共有721.88元存放于三方/四方监管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包括公司于2021年3月向募集资金账户归还的被中信银行汕头分行划转的166.28元。

  (2)公司分别于2017年6月22日、2017年6月23日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合计2亿元,期限为一年,由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乐伍先生、陈乐强先生、福建猛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8年6月25日,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在未经公司、福建猛狮及保荐机构同意且未告知上述各方的情况下,直接从福建猛狮募集资金账户划转62,949,270.69元。

  (3)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因与公司的信托贷款合同纠纷,向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8月7日,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直接通过“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从公司在交通银行汕头龙湖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划扣2,208,541.08元。

  (4)湖南世纪垠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因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猛狮新能源车辆技术有限公司的票据纠纷,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6月22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划扣107,958.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存在未能按时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被浙商银行深圳分行划转、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划扣以及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划扣尚未补还的情形。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三2、3。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2-045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2022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互相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1.90亿元,担保种类包括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保函、信用证、票据融资、信托融资、融资租赁、保理、供应链融资、债权转让融资等。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担保均为非关联担保。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间,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3、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上表所列示子公司、已设立的子公司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剂,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开展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在此额度范围内,不需要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

  (二)2021年度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权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的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拥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其生产经营能力。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互相担保余额共计70,688.38万元。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余额共14,523.99万元,包括:

  1、为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于2020年8月3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猛狮”)收到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19]鄂0684民破3-5号),现债权人湖北宜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债权人及破产清算组强烈反对湖北猛狮延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湖北猛狮重整程序,宣告湖北猛狮破产。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湖北猛狮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公司丧失对其控制权,湖北猛狮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在此之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湖北猛狮提供担保余额共4,224.07万元,湖北猛狮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仍需继续履行担保义务直至担保期满结束。因公司已丧失对湖北猛狮的控制权,故前述担保转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2、为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峰谷源储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峰谷源”)收到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1]苏1191破申3号),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陈光对江苏峰谷源的破产清算申请。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江苏峰谷源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公司丧失对其控制权,江苏峰谷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在此之前,公司为江苏峰谷源提供担保余额共10,299.92万元,江苏峰谷源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公司仍需继续履行担保义务直至担保期满结束。因公司已丧失对江苏峰谷源的控制权,故前述担保转为公司为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

  上述担保涉及的逾期担保本金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共计约72,350.52万元。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2-046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2、投资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4、投资方式: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单个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5、投资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实施方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批程序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投入,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人为操作失误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和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受托机构为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

  2、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财务、融资等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检查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产生不利影响。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能够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有效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2-047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公司按照上述要求对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已在2021年度会计期间适用、“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ST猛狮             公告编号:2022-048

  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1、猛狮新能源科技(河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郧西县兴郧光伏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郧西兴郧”)因经营需要,于2022年1月27日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郧西支行(以下简称“湖北银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整,贷款期限自实际放款之日起96个月。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猛狮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猛狮光电”)拟以其持有的郧西兴郧29%股权为郧西兴郧在湖北银行的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湖北钖发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钖发公司”)、郧西县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郧西投资开发公司”)和持有郧西兴郧71%股权的股东郧西县阳光产业扶贫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产业扶贫公司”)为郧西兴郧在湖北银行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阳光产业扶贫公司为湖北猛狮光电出质郧西兴郧股权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2、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包括签署上述事项的相关合同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郧西县兴郧光伏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322MA48YJME3U

  3、住所:郧西县城关镇天丰大道7号(县交通物流局4楼)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5、法定代表人:邹新堰

  6、成立日期:2017年4月14日

  7、注册资本:10,000万元

  8、经营范围:光伏扶贫项目投资建设;受托代发光伏扶贫项目资金;电力生产与销售;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承包施工;组织开展新能源方面的科技开发、技能培训及相关产品咨询服务。

  9、股权结构:

  ■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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