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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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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第六节——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是一家以提供医疗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目前,公司旗下拥有建华医院、康华医院、福恬医院和明珠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四家医院始终坚持以医疗质量、安全、效率和满意度为核心,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安全放心的医疗服务。此外,公司围绕发展战略,以临床为中心,巩固发展重点科室及特色学科,切实通过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完善,逐步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

  公司管理上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提升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从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成本管控、绩效管理等方面推动医院管理从粗放型向精细型的改革,从而不断推动医院经营管理合理化、精细化,达到降低医院成本,提高经营效益的目的。同时,通过多角度、全方位、“请进来、走出去”的开放式技术交流,及时了解医疗前沿诊疗动态,优化学科资源,提高治疗效果,以便更好地诊治和服务患者,让健康服务专业化。

  1、公司医疗服务业务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医院主要采购品为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等产品。医院专设采购部门对医院的采购进行管理,采购部门根据当期消耗情况、库存情况以及各科室的采购需求确定每月的采购计划。采购部门向药品公司、医疗器械公司进行询价比价,并及时将情况汇总反馈给医院采购领导小组,由采购领导小组根据各临床科室的需求情况执行竞争性谈判或招标流程,然后由采购部门向合格供应商发出采购订单。

  (2)销售模式

  建华医院、康华医院、福恬医院、明珠医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收取的费用,主营业务收入为医疗收入。医疗收入为医院各科室的门诊收入、住院收入、体检收入等。

  医院加强内部管理,注重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通过病人的满意度形成医院的品牌;此外,医院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并不断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合作,开展双向转诊,扩大病患转诊就医,建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互协作的绿色通道,形成广泛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通过举办医疗健康学术论坛,宣传医院重点临床特色科室等品牌经营活动,持续提升医院形象和知名度。

  2、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71,151.55万元,同比下降1.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22.59万元,同比减亏66.54%,公司营业收入及利润主要来源于医疗服务。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旗下拥有建华医院、康华医院、福恬医院和明珠医院四家医疗机构。其中,建华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康华医院是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福恬医院是二级康复医院,明珠医院是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公司下属的四家医院,在各自的医疗服务半径内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三)公司下属医院经营情况

  1、建华医院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建华医院受所在地疫情形势不断出现反复情况的影响,经营压力较大。建华医院在坚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同时,通过对医院领导班子架构调整、优化资产管理和采购流程、加强财务管理等措施,努力压缩不必要的成本费用支出,多措并举满足病人需求,完善护理管理体系,提高医护质量,提高病人满意度,提升医院的运营管理水平。

  2021年,建华医院(含明珠医院)实现营业收入39,987.93万元,相较去年同比下降6.64%;虽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9,482.78万元,亏损金额依然较大,但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069.57万元,主营业务经营业绩相较去年同比实现减亏60.79%,经营形势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2、康华医院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康华医院坚持以患者安全为中心,以医疗质量和安全为主轴线,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加强院感管控,加强质量环节管理,保持医院稳定有序开展工作。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紧抓医院质量管理和业务发展,医院确定在老年医学、心血管、肿瘤、康复、骨科等重点专科发力,拓宽重点专科的发展路径。

  2021年,康华医院受浙江省全面实施医保DRGs支付改革、耗材集中招标降价、药品及耗材零差价等相关政策的综合影响,加之人工成本增加、医院二期工程住院大楼投入使用导致折旧费用增加等成本增加因素的影响,康华医院实现营业收入29,268.58万元,相较去年同比上升3.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4.48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46.95%。

  3、福恬医院经营情况概述

  2021年第四季度,福恬医院顺利完成了医院的整体搬迁,各项业务逐渐步入正轨。新院区良好的地理位置、完善的基础设施、舒适的就医环境、先进的诊疗设备等,全面提升了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周边人民提供更加高效、优质、舒适、便捷的医疗服务。

  2021年,福恬医院实现营业收入1,573.61万元,相较去年同比上升11.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7.84万元,相较去年同比减亏14.39%。

  4、明珠医院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明珠医院始终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工作思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继续贯彻“以平价、亲民为主,做老百姓心中自己的医院”为办院方针,坚持和发扬明珠医院的特色优势。明珠医院严抓医疗服务质量,规范服务流程,坚持以医疗服务质量为核心,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同时加强对医疗技术的学习交流,提高专业诊疗水平。

  报告期内,明珠医院实现营业收入7,421.66万元,相较去年同比上升16.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2.37万元,相较去年同比下降3.08%。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标的资产2018年利润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结合标的资产2016年度净利润实现数、2017年度净利润实现数及标的资产前期已补偿的情况,建华医院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康瀚投资应向公司支付2018年度业绩补偿。

  截至目前,补偿义务人康瀚投资尚未向公司支付股份补偿4,485,506股,尚未返还该部分股份已获取的公司2017年度现金红利款449,657.62元。公司于2020年11月就建华医院业绩补偿问题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第二次仲裁,提出以康瀚投资等原建华医院股东为被申请人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项下争议的仲裁申请。截至目前,仲裁案尚未裁决。因此,公司是否能够顺利收回2018年度业绩补偿存在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将积极采取后续措施,以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4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该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所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收取服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勇平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余宋平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宪明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以及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根据执行审计业务相关准则及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其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出具的相关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对公司情况较为熟悉,在该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所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能够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规范,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三)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材料。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9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陈海军董事长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现场会议董事7名,陈珞珈独立董事和姚航平独立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所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陈珞珈、余景选、范进学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22.59万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18,417.70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544.70万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07,923.85万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1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2022年的经营计划,公司决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九)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专项说明》。

  (十)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4、公司《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专项说明》;

  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5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2: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20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公司五楼会议室。

  9、敬请现场参会股东关注疫情信息,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就2021年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登记时间、地点: 2022年5月19日上午9:00 至11:30,下午13:30 至15:30;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文件必须采用纸质原件,以快递方式或专人现场提交方式,不晚于2022年5月10日16:30前送达本通知列明的联系地址。专人现场提交的,应至少提前1天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预约书面提案的接收事宜。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山下湖珍珠工业园区。邮编:311804

  会务联系人姓名:郭立丹

  电话号码:0575-87160891

  传真号码:0575-87160531

  电子邮箱:cxyl002173@126.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73

  2、投票简称:创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注2:如股东(即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即受托人)即视为有权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0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寿田光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意见》。

  (六)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2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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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696号文“关于核准公司向上海康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127,334,463.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1.7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499,999,974.14 元。截至2016年1月28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7,334,463.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974.14元,扣除承销费7,000,000.00元后,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汇入公司开立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账号为18890012010090014373的募集资金专户784,000,000.00元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大支行账号为77460188000040108的募集资金专户708,999,974.14元(已扣除发行费用7,000,000.00元),上述资金人民币1,492,999,974.14元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61001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年度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97,607,583.99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件。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56,500.00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30,053,399.17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69,607,609.85元,差异-99,661,009.02元, 114,909,679.03元系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15,248,670.01元系现金管理收益永久补充建华医院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大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新容支行开设了六个专项账户,账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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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2016年1月29日和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浙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6月12日和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建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4月27日和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齐齐哈尔新容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4月27日和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被扣划的情况,以及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分散情况,公司出于集中并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考虑,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在公司所在地诸暨市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下湖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山下湖支行”)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公司存储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下简称“稠州银行西湖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大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浙大支行”)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建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划转至新开立在农行山下湖支行的专户集中存储,并注销稠州银行西湖支行、光大银行浙大支行以及工行建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以便公司对募集资金集中管理,保障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安全。2019年 10 月 30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市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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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稠州银行西湖支行、光大银行浙大支行、工行建华支行已注销。

  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出于集中并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考虑,决定将公司存储在工行海宁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04085019201507208)和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存储在建行新容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3050162470000000014)余额划转至公司开立在农行山下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9531001040009397)集中存储,并注销上述工行海宁支行以及建行新容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以便公司对募集资金集中管理,保障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安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工行海宁支行、建行新容支行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12 月31 日,公司共设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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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已归还公司募集资金被银行强行划扣偿还贷款本息24,969,028.60元至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山下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56,500.00 万元。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门审核,由财务总监、董事长签字批准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股东大会审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10 月12 日,公司五届董事会201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11月2日,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建华支行账号为0902020119245095490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资金2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账号为1204085019201507208的募集资金专户转出资金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子公司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流动资金。根据相关规定,单次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用于暂时补充子公司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已于2019年10月29日归还,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2020年6月12日,建华医院归还用于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000万元,2021年10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农业银行诸暨山下湖支行,账号19531001040009397)收到公司本部以自有流动资金代建华医院归还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收到子公司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以自有流动资金代建华医院归还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子公司建华医院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9年12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 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目前正在进行现金管理的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2021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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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 2020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康华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296.53万元投向新项目“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公司已于2021年7月30日将“康华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结余募集资金9,296.53万元转入康华医院开立在工商银行海宁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本报告披露的情况外,公司截止2021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暂时中止实施“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对“齐齐哈尔老年护理院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及子公司建华医院流动资金;对“康华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向新项目“康华医院二期门诊楼建设项目”。

  公司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根据子公司建华医院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终止“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中,决定使用其中的3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的具体用途,公司将本着积极、审慎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原则,持续推动公司业务发展的升级转型,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合规使用。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齐齐哈尔老年护理院项目的主体大楼已投入使用,公司拟不再继续投入建设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8,812.66万元和相关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其中包含被银行扣划尚未归还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流动资金,截至2020年6月16日,齐齐哈尔老年护理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及子公司建华医院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变更后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公司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根据子公司建华医院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终止“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中,决定使用其中的 3 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的具体用途,公司将本着积极、审慎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原则,持续推动公司业务发展的升级转型,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合规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划转使用3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中的1.69亿元。变更后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11月2日,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齐齐哈尔建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户号:0902020119245095490)转出资金2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流动资金,2020年6月12日,建华医院归还用于暂时补充其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000万元,2021年10月25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农业银行诸暨山下湖支行,账号19531001040009397)收到公司本部以自有流动资金代建华医院归还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收到子公司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以自有流动资金代建华医院归还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000万元,子公司建华医院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8月16日,工商银行建华支行于从公司开立在工商银行建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户号:0902020119245095490)强行扣划募集资金 24,969,028.60 元,用于偿还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在工商银行建华支行的到期信用贷款 2,500 万 元本息。公司已就上述扣划事项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11月11日,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20)浙06民初42号),判决如下:1、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工行建华支行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划转款项24,969,028.26元至原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在其处的0902020119245095490账户内;2、被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工行建华支行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款项24,969,028.26元自2019年8月16日至2020年4月22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单位活期存款利率即年利率0.3%计算的利息,支付该款自2020年4月23日起至款项实际划转至40902020119245095490账户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利息,划转后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单位活期存款利率开始计息;3、驳回原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16,678元,由原告负担48,078元,被告负担168,600元。

  2020年12月,公司因不服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的一审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撤销原审判决第二项,改判被上诉人工行建华支行向上诉人支付款项24,969,028.26元自2019年8月16日自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返还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1,052,964.72元(暂计算至2020年7月29日);2、判令被上诉人赔偿上诉人利息差损失人民币元8,953,551.7元(以437,197,000元本金从2019年10月10日起至被上诉人实际全部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与活期利率的差价计算至2020年4月23日);3、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2020年12月9日,公司收到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工行建华支行也对该案件提起上诉,其上诉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2020)浙 06 民初 42 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提出的“要求将 24,969,028. 26 元款项划转至其指定账户”的该项诉讼请求。2、请求依法撤销(2020)浙 06 民初 42 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要求向其支付利息的该项诉讼请求。3、请求判令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2020年12月21日,建华医院于2020年12月21日收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黑02财保15号),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一)对被申请人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的(账号: 0902020119249013846)账户资金予以冻结; (二)对被申请人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的(账号: 0902020119245095490)账户资金予以冻结。 以上一、二项冻结账户资金共计2,800万元。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保全。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保全费人民币5,000.00元,由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承担。

  2021年3月17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诉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借款合同纠纷案《民事裁定书》((2020)黑02民初140号),裁定如下:准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撤诉。案件受理费178,348.44元,减半收取89,174.22元,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负担。

  2021年3月1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关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建华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民事判决书》((2020)浙民终1414号),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74,475元,由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2021年4月16日,建华医院已将上述公司代其偿还的款项24,969,028.60元归还至公司开立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山下湖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 (账号为19531001040009397)。

  上述事项公司均已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21年度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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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公司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根据子公司建华医院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终止“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中,决定使用其中的3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的具体用途,公司将本着积极、审慎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原则,持续推动公司业务发展的升级转型,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合规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划转使用3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中的1.69亿元。

  注2:该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3:项目建设期2年,尚未完成。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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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齐齐哈尔老年护理院项目的主体大楼已投入使用,公司拟不再继续投入建设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18,812.66 万元和相关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其中包含被银行扣划尚未归还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6 月16 日,齐齐哈尔老年护理院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及子公司建华医院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变更后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2:公司2021 年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决定根据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根据子公司建华医院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终止“建华医院内科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中,决定使用其中的 3 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的具体用途,公司将本着积极、审慎和股东价值最大化的原则,持续推动公司业务发展的升级转型,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合规使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划转使用3亿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中的1.69亿元。变更后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3:由于康华医院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尚有尾款未支付完毕,此处剩余金额根据预计累计投入金额 38,703.47 万元计算得出,具体剩余金额须依据项目竣工结算金额确定。

  注 4:项目尚在建设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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