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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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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2-036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九时在公司总部潢川县华英大厦16层高管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家富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八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1人,董事梁先平先生因公务请假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并授权董事汪开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曹家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朱虎平先生、武宗章先生及叶金鹏先生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19,245.78万元,较上年312,555.62万元上升2.14%;净利润-253,605.71万元,较上年-121,872.91万元下降108.09%;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53,805.18万元,较上年-114,385.45万元下降121.89%。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未达到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亚太所出具的《关于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该所及其审计人员以严谨、客观、公允的工作态度完成了公司的相关审计工作。经公司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并表决通过了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管理层参照以前年度标准与其具体协商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日常及其他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日常及其他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因大股东占用资金引起的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因大股东占用资金引起的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亚太所出具的审计结果,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36,048.00万元,实收股本为213,289.01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许水均先生、张勇先生、陈尧华先生、程宁宁先生、赵耀先生、孙丽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经审议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本届董事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叶金鹏先生、王火红先生、张瑞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经审议上述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王火红先生与张瑞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第六届董事会成员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出具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三位候选人分别签署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亚太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

  《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三、四、五、八、九、十二至十五议案,届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二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因资产拍卖成交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汪开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关于因资产拍卖成交构成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审核意见。《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许水均先生,195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羽绒行业功勋企业家、中国羽绒行业杰出人物、中国羽绒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浙江省羽绒副会长、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乡贤联谊会副会长、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商会副会长、第六届杭州市中小企业优秀企业家、区先锋党员。历任萧山轻工机械厂长、萧山东亚羽绒厂厂长、杭州东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东合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萧山新塘羽绒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潢川县东兴羽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许水均先生控制的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4%的股份,许水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张勇先生,1970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荣获“西藏军区退伍军人自主创业人物”、“广汉市优秀党支部书记”等荣誉称号,曾任四川省广汉市广宇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省广汉市达瑞尔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广汉市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贵港市杰隆羽绒有限公司董事长、潢川县东兴羽绒有限公司总经理、广汉东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信阳市广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四川羽鑫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买入);张勇先生是信阳市广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信阳市广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公司控股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一致行动人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陈尧华先生,中国籍,1963年3月出生,萧山区第十三届、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曾任杭州萧东陶瓷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至今,任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尧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陈尧华先生持有杭州兴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5%股份,持有广汉东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15%股份;杭州兴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汉东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分别系公司控股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除此之外,陈尧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程宁宁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82年06月,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工作内容为投行与基金。2017年开始,先后任信阳华信建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信阳市宏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0年10月至今,在信阳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程宁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程宁宁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信阳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任总经理。除此之外,程宁宁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5、赵耀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71年11月,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历任河南建轩置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信阳市鸡公山酒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河南华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河南德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信阳鼎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赵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赵耀先生在信阳鼎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信阳鼎信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信阳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除此之外,赵耀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孙丽女士,中国籍,出生于1982年03月,本科学历,会计师初级职称。历任商城县金源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职务,2021年12月至今任信阳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孙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孙丽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信阳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任职。除此之外,孙丽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叶金鹏先生,1957年出生,北京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982年2月至2017年8月在中国农机院食品机械研究所(食品工程技术中心主任)、中国包装和食品机械有限公司从事科研及科技管理工作,曾任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首席专家,中国农机院食品工程技术中心主任,中国包装和食品机械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叶金鹏先生长期从事食品机械研究、畜禽产品加工工艺及装备研究、行业标准制定以及食品加工工程设计工作。主持和参与制定了多项农业部行业标准;主持和参与完成了多项国家部(委)食品加工关键技术及装备开发项目;主持和参与承担了大中型畜禽加工工程50多项。

  截至本公告日,叶金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王火红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杭州市会计领军人才、浙江省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萧山区先进会计工作者、杭州市财政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采购专家库专家、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常委。2004年11月至2006年7月担任江苏双灯纸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6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浙江大胜达包装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王火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张瑞女士,中国国籍,1989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曾就职于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天一美家实业有限公司、信阳方圆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现任润氏电子科技(信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2-037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在公司总部潢川县华英大厦16层高管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志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目前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报告等审计工作中,该所及其审计人员工作严谨、客观、公允。因此,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日常及其他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 2021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所进行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补充确认2021年度日常及其他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的依据充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事项。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部分资产报废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十、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十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内容。

  十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丁庆博先生、张胡琼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第六届监事会成员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本议案需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十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对2021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财务基本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强调事项的说明。

  十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因资产拍卖成交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因执行重整计划通过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开拍卖的交易结果,将上述资产出售给河南联创融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丁庆博先生,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财政局会计、主管会计,信阳市鸡公山大龙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信阳市鸡公山豫信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丁庆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张胡琼女士,198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职称。曾任潢川县东兴羽绒有限公司财务主管,现任贵港市杰隆羽绒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胡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张胡琼女士在贵港市杰隆羽绒有限公司任职,贵港市杰隆羽绒有限公司系张勇先生控制的企业。除此之外,张胡琼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2-038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经公司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现将本公司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1、外部融资费用确认问题

  公司及管理人本年度结合债权人申报债权和确权情况,对公司2020年外部融资费用确认情况进行整理计算发现,2020年度少计提借款利息、罚息及违约金等,需要在2020年进行补提。因此2020年调增财务费用190,581,112.71元,调增长期应付款126,625,191.06元,调增其他应付款20,882,058.69元,应付利息43,073,862.96元。

  2、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挂账问题

  经公司自查核实,2020年末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款89,833,661.86元未实际清偿,实际挂账在预付账款,需要在2020年进行调整。因此调增其他应收款89,833,661.86元,调减预付账款89,833,661.86元。

  3、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问题

  经公司自查核实,杭州金弘三鸟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诉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简称“杭州华英”)案一审民事判决书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判决杭州华英败诉,继续履行《资产重组协议》并支付违约金15,085,869.00元。该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应在2020年计提预计负债。因此调增营业外支出15,085,869.00元,调增预计负债15,085,869.00元。

  4、税金计提不准确问题

  公司及管理人本年度结合债权人申报债权和确权情况,对公司税金挂账情况进行核对发现,2020年度多计提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需要在2020年进行调整。因此调减税金及附加3,846,607.67元,调减应交税费3,846,607.67元。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人民币元)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单位:人民币元)

  ■

  3、合并利润表(单位:人民币元)

  ■

  4、母公司利润表(单位:人民币元)

  ■

  (二)此次会计差错调整同时会对公司已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三季度报告中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据的产生影响,因此进行同步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3月31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2、2021年6月30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3、2021年9月30日资产负债报表的影响(单位:人民币元)

  ■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项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事项。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六、备查文件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2-041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5年12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2853号《关于核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8,491,1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57,079,690.00元,扣除承销费用18,050,000.00元后实际到账资金为839,029,690.00元,支付其他发行费用1,1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7,929,69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月12日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6306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37,929,690.00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35,501.06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14.58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35,386.48元。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838,116,250.16元,2021年度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8,826.32元(包括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并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6年1月15日,本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潢川县支行、交通银行郑州铁道支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潢川支行分别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上述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以活期存款方式存储的余额为48,826.32元,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中原银行营业部419901010170017812账户与农行潢川县支行天驹分理处16754101040002903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未发生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1: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2-042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将2022年审计费用事宜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工作内容与亚太所协商确定。该事项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亚太所1998年经国家财政部财协字(1998)22号文批准,跨地区组建了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的规定,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亚太所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资质资格,业务领域涵盖审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税务咨询等,业务广泛分布于二十多个省市,并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鉴证业务。2011年,亚太所加入了国际组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盟(CPAAI),成为其在大陆的成员所,在其框架下,共享资源,共同发展。

  2、人员信息

  亚太所首席合伙人为赵庆军,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亚太所合伙人数量126人(2020年12月31日107人),注册会计师人数561人(2020年12月31日56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29人。

  3、业务规模

  亚太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9.8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9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48亿元。

  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9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6,103万元。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8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家、批发业4家、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家、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家、互联网和相关服务3家、煤炭开采和洗选业2家、商务服务业2家、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2家,其余行业15家,亚太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所实施一体化管理,总部、分所一起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已计提职业风险金2424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2020年12月28日,亚太所因其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00万元及其利息,亚太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亚太所已申请再审,现该案正在审理中。

  5、诚信记录

  亚太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涉及从业人员39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主要负责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马胜林

  马胜林,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6年。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亚太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2个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和20余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业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文杰

  杨文杰,男,2010年10月开始在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1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执业至今组织和参与了多家上市公司项目审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利

  赵利,注册会计师,2014 年 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清产核资的审计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亚太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和2021年度不会产生较大差异。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亚太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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