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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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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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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肇英: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工业企业管理管理学学士。1989年至1991年任中国民航广州管理局企业管理处职员;1991年至2001年任佛山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任副经理、经理;2001年至2004年任佛山市新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部经理;2005年至2009年任佛山市富思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09年至2011年任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董事;2011年至2017年任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起任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潘肇英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任党委委员、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潘肇英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潘肇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潘肇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潘肇英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卢国枨: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重庆大学建筑管理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工程硕士。1998年至2004年任广东省六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4年至2012年任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项目经理;2012年至2013年任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副部长;2013年至2017年任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管理部部长;2017年至2021年任佛山建投置地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21年起任佛山市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卢国枨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关联公司佛山市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任党总支书记、董事长,卢国枨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卢国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卢国枨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卢国枨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昊龙: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2017年8月至2017年11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士后研究员;2017年11月至2018年10月任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高级战略经理;2018年起任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杨昊龙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会秘书,杨昊龙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昊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昊龙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昊龙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刚: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华南师范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2012年至2014年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员;2014年至2017年任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2017年至2019年任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资金中心会计主管;2019年至2020年任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资金中心副总监;2020年至2021年任佛山建投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起任佛山建投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

  胡刚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关联公司佛山建投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任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胡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胡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胡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从文: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武汉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管理学博士,高级会计师。1993年至1995年,任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1995年至1996年,任深圳市新鸿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6年12月创办本公司,历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公司股东单位深圳市文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文科公益基金会名誉会长,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会计协会副会长。

  李从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434.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45%。李从文、赵文凤夫妇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10,385.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25%。李从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从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从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仲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学硕士。2007年至2009年,就职于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09年至2015年就职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2015年11月起,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副董事长及常务副总经理,兼任武汉文科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文科生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广东花博生态产业有限公司董事。

  吴仲起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吴仲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吴仲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吴仲起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雍君:1962年生,中国国籍,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学博士。1994年7月至今先后任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政府预算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

  王雍君先生具有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雍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雍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雍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宪铎:1957年生,中国国籍,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1984年至1992年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团总支书记;1986年至1992年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办公室主任;1992年至1997年任中央财经大学党委宣传部、统战部部长;1997年至2019年先后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教授。2015年12月至2021年4月任浙江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8年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秘书长。2001年至今任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秘书长。

  李宪铎先生具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宪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宪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宪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魏其芳: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2007至2017年在国信证券从事投行保荐工作,具有保荐代表人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目前任深圳市兴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其芳先生具有《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魏其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魏其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魏其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2-033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2:3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2:30

  (四)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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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议案1、议案3-15、议案27-28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16、议案29已经第四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信息。上述议案17-26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7-25已经第四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信息。

  (二)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5、议案7-29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议案7、议案11-12、议案18-20、议案22-26涉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3.议案13-16涉及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事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议案27-29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6.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

  2.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卡;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

  4.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

  5.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5月18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栋36层

  邮编:518026

  联系电话:0755-33052661

  指定传真:0755-83148398

  联系人:覃袤邦

  (二)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75”,投票简称为“文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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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2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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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28127         债券简称:文科转债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2,629.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116.0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38.82%。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61,160,255.69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578,447,627.68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80,441,325.37元,减去已分配2020年度红利251,594,035.00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49,600,337.31元。

  鉴于2021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监事杨勇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拟提前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股东提名许润丽女士、何丽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司世锋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修订,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涉及相关内容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的修订。

  修订后的《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许润丽: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金融学专业本科。1995年至2004年任佛山市商业银行支行主管会计、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2005年至2012年任佛山市商业银行清算组职员,2007年至2013年期间在佛山市国资委工作交流;2012年至2017年任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职员、部长助理;2017年至2020年任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副部长;2020年至2021年任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2021年起任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许润丽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任审计部部长,许润丽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许润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许润丽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许润丽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丽菊: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广东商学院会计学本科。2002年至2004年任广州市艾丽素化妆品生产有限公司会计员;2004年至2007年任佛山市三水区芦江饲料有限公司会计员;2009年至2012年任佛山市三水道丰沥青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至2020年任广东三水发展控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审计部副经理;2020年至2021年任佛山市三水区淼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1年8月起任佛山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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