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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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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新增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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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合波光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波光电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合波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合波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浩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浩鑫洁净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度新增综合授信总额为210,131万元,在年度预计新增总金额的范围内。

  公司上年存量综合授信情况如下(不属于2021年度新增25亿授信额度范围内):

  ■

  二、2022年度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

  为保证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2022年度预计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此金额为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授予公司总的融资最高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融资金额。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抵押贷款、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贸易信用证、贴现、汇票承兑、融资租赁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子公司运作效率,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2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为8.2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为11.75亿元。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自有房产及土地抵押等资产进行融资业务。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可能的变化,由公司董会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并调剂具体的融资担保事宜。调剂方式为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

  被担保子公司预计担保额如下:

  ■

  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及股东大会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附表。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担保发生时在核定额度内签署担保协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相关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文件。以上事项有效期为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及办理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该事项董事会决议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7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9.85%;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表

  (2021年年末数据,金额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已于2022年4月1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时秀娟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本报告发布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在本报告发布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办理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资金与财务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作出的结论。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数量、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不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第二、三期股权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后,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第二期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层面 2020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层面 2020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5年9月1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众华所2021 年末合伙人数量:4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40人。

  众华所2021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5.2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3亿元。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4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0.92亿元。审计客户的主要行业为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C35专用设备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4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3.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7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涉及3人)和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1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孙红艳,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6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至纯科技(603690)、普元信息(688118)。

  (2)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明珠,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2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卞文漪,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3037)、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2530)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2. 诚信记录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红艳、郑明珠,质量控制负责人卞文漪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3. 独立性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红艳、郑明珠,质量控制负责人卞文漪符合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该项费用系基于众华提供审计服务所投入的专业服务,综合考虑项目团队专业能力和经验以及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协商确定。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1.3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84.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6.50万元),与上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2022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众华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与102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60万份股票期权与82万份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为40万份股票期权与20万份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发布的《至纯科技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2、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6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6日发布的《至纯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9-048)。

  3、2019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公布的《至纯科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4、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确定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8月30日。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发布的《至纯科技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至纯科技关于首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5、2019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6、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授予限制性股票20万股,授予价格为16.58元/股(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16.494元/股);授予股票期权40万份,行权价格为33.16元/股(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33.074元/股)。上述股份已于2020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7、2020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二期股权激励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第二期股权激励51名激励对象共计24.52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股份于2020年9月28日解锁并上市流通。

  8、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56 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51元/份调整为18.4244元/份,且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18名激励对象于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1日完成本次行权,合计40.2万股。

  9、2021年7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6名激励对象共计1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7月23日上市流通。

  10、2021年8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51名激励对象共计24.52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于2021年9月27日上市流通。

  (二)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13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0年11月25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

  4、2021年1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于2021年1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43万股限制性股票、466.2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

  5、2021年10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确定2021年10月8日为授予日,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8.83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90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6363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4244元/份调整为18.26077元/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074元/份调整为32.91037元/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52元/份调整为35.35637元/份。

  二、本次调整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说明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383 元(含税)。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权益分派实施前因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次行权,总股本增加40.2万股,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6363 元(含税)。

  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对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本次调整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P=18.4244-0.16363=18.26077元/份;

  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33.074-0.16363=32.91037元/份;

  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P=35.52-0.16363=35.35637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调整公司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4244元/份调整为18.26077元/份,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074元/份调整为32.91037元/份,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5.52元/份调整为35.35637元/份。本次调整符合《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调整公司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后,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第二期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8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7.8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与102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60万份股票期权与82万份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为40万份股票期权与20万份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发布的《至纯科技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2、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6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6日发布的《至纯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9-048)。

  3、2019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公布的《至纯科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4、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确定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8月30日。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发布的《至纯科技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至纯科技关于首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5、2019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6、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授予限制性股票20万股,授予价格为16.58元/股(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16.494元/股);授予股票期权40万份,行权价格为33.16元/股(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33.074元/股)。上述股份已于2020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7、2020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二期股权激励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第二期股权激励51名激励对象共计24.52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股份于2020年9月28日解锁并上市流通。

  8、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56 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51元/份调整为18.4244元/份,且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18名激励对象于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1日完成本次行权,合计40.2万股。

  9、2021年7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6名激励对象共计1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7月23日上市流通。

  10、2021年8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51名激励对象共计24.52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于2021年9月27日上市流通。

  1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第二期股票期权的历次授予情况。

  ■

  (三)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8万份,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由160万份调整为152万份,股票期权的授予人数由22人调整为21人。

  2019年9月2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最终授予登记数量为 152万份,授予人数21人,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18.51元/份。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8.4244元/份。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6363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4244元/份调整为18.26077元/份。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情况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56 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51元/份调整为18.4244元/份,且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18名激励对象于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1日完成本次行权,合计40.2万股。

  本次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

  二、本次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登记完成日为2019年9月26日。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登记完成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间隔18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期间隔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本次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权日:2019年8月30日

  (二)行权数量:37.8万份

  (三)行权人数:17人

  (四)行权价格:18.26077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本次可行权情况

  ■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 2020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7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股权激励成本计入管理费用。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各项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己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也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9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7万份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19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与102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160万份股票期权与82万份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为40万份股票期权与20万份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发布的《至纯科技关于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2、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6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6日发布的《至纯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19-048)。

  3、2019年7月12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3日公布的《至纯科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4、2019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并确定本次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日为2019年8月30日。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发布的《至纯科技关于调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至纯科技关于首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5、2019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6、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授予限制性股票20万股,授予价格为16.58元/股(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16.494元/股);授予股票期权40万份,行权价格为33.16元/股(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33.074元/股)。上述股份已于2020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7、2020年7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二期股权激励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第二期股权激励51名激励对象共计24.525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股份于2020年9月28日解锁并上市流通。

  8、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56 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51元/份调整为18.4244元/份,且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18名激励对象于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1日完成本次行权,合计40.2万股。

  9、2021年7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6名激励对象共计10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7月23日上市流通。

  10、2021年8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51名激励对象共计24.525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锁并于2021年9月27日上市流通。

  1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第二期股票期权的历次授予情况。

  ■

  (三)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授予股票期权40万份,行权价格为33.16元/股(201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33.074元/股)。上述股份已于2020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完成。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预留授予及第三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 0.16363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074元/份调整为32.91037元/份。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情况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856 元(含税),故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8.51元/份调整为18.4244元/份,且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18名激励对象于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1日完成本次行权,合计40.2万股。

  本次为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二、本次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的登记完成日为2020年7月23日。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登记完成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间隔18个月后分两期行权,每期间隔12个月。截至本公告日,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本次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益数量比例为30%。

  (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办理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权日:2020年6月19日

  (二)行权数量:17万份

  (三)行权人数:13人

  (四)行权价格:32.91037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8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本次可行权情况

  ■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 2020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股权激励成本计入管理费用。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各项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己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也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90证券简称:至纯科技公告编号:2022-052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6日14点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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