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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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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四)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该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内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7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7.50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7.5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8.56%;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3.75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7.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2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结果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不低于3.75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

  (八)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股份期限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7.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7.50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00,000,000股测算,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

  注:具体注销后的股权结构以回购及注销实际数量为准。

  三、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影响分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1.8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93.34亿元,流动资产76.36亿元。若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7.50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4.63%、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比重为8.04%、约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9.82%。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不超过7.50亿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具有必要性。

  3、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7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区间合理公允。若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7.5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重为4.63%、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比重为8.04%、约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9.82%。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资金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合法合规,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以及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分别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发出问询,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收到的回复如下:

  持股5%以上的股东华泰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八、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回购方案;

  2、制作、补充、修改、签署申报的文件并进行申报;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具体的回购时机、价格和数量,具体实施回购方案;

  4、对回购的股份进行注销;

  5、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达成处置办法;

  6、依据有关规定办理与本次回购股份有关的其他事宜;

  7、授权有效期。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期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九、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具体如下:

  1、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2-014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2年1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序号顺延。

  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08  证券简称:华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华泰孙武湖温泉度假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宜。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10已经公司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11-16已经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1、12、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泰集团有限公司、李建华、李晓亮、魏文光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凭下列证件于2022年5月17日-5月18日(上

  午:8:00-11:30,下午:2:30-4:3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或持股凭证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或持股凭证、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使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下午4:30。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大王镇华泰股份证券部

  邮编:257335

  联系电话:0546-7723899

  邮箱:htjtzq@163.com

  联系人:顾老师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

  1:2021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2: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2021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

  本人/单位拟出席贵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2:00在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华泰孙武湖温泉度假酒店举行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

  ■

  个人/单位签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备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本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或持股凭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或持股凭证)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华泰股份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4、利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请发送电子邮件扫描件至htjtzq@163.com,并致电0546-7723899确认。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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