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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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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合并口径归母净利润为-12,555.51万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70.56万元。

  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在兼顾公司目前经营情况、2022年资金安排、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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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1年,建立绿色低碳能源体系、通过“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绿色经济、循环经济的观念日益得到全球各国和民众的广泛认同,纷纷采取行动逐步实现这一“双碳”目标。光伏发电以其低碳、低成本、广泛性等诸多优势,成为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主力军。全球对光伏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光伏产业链各环节纷纷扩产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所处光伏行业的发展情况、趋势如下:

  1、 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已取得全球广泛认同

  随着出现恶劣天气频次的增多和传统化石能源供应的大幅波动,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成为日益明显的发展趋势,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成为全球各国政府优先任务,各国已经出台或正在制订更大力度的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至2021年11月,177个国家(约占所有国家的90%)正考虑碳排放净零目标,9个国家宣布已经实现净零,16个国家将净零目标写入法律,21个国家声明或承诺达到净零,59个国家提到净零政策,72个国家就净零目标正在进行讨论。2021年,美国重返《巴黎气候协定》,欧盟《2030年气候目标计划》将2030年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由原来的40%提升至55%,日本国会参议院正式通过《全球变暖政策推进法》,明确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中国积极实施“双碳战略”,宣布到203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的碳达峰目标。控制碳排放、实现碳达峰已经成为各国能源政策的核心。

  2、全球光伏装机量再创新高

  光伏发电作为现阶段最具有广泛、成本、安全可靠三大优势的可再生能源,得到了全球的认可和重视。截至2021年11月15日,194个国家提交了“碳排放”的《国家自主承诺》,其中182个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纳入《国家自主承诺》中,144个国家制定了可再生能源量化目标,109个国家关注电力的发展。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2021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为170GW,同比增长30.77%,预计2022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为195-240GW。在全球多国“碳中和”目标、清洁能源转型及绿色复苏目标的推动下,2022-2025年全球光伏年均新增装机量将达到232-286GW。

  3、我国光伏装机量继续保持世界第一

  2021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54.88GW,为历年最高,连续9年保持世界第一。其中,集中式电站25.60GW、分布式电站29.28GW,分布式新增装机比例首次超过50%。至2021年底,我国光伏累计装机量达到306GW,连续7年位居全球首位。据中国光伏协会预测,2022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量将达到75-90GW,持续保持高速增长。预计2022-2025年,我国年均光伏新增装机量将达到83-99GW。

  公司始终专注于高效太阳能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产品和经营模式没有发生改变。公司围绕“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坚持规模化、精细化生产和量产技术创新双轮驱动,在疫情、限电、硅料供应紧张等多重不利影响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创新,优化了供应链体系,在困境中努力寻求突破,促进公司平稳发展。2021年,公司相关业务扎实推进,营业收入和销售规模继续扩大,全年电池出货量继续保持增长,经营业绩虽然有所下降但公司始终坚持研发创新,N型电池技术研发取得新突破,应用新技术的电池产能项目有序推进,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基础。公司报告期内具体业务发展情况,请详见本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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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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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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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2-023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浙江省义乌市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陈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经营战略及产能规划,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相关投资总额56.22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2-025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均包含新增和续签),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对于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具体业务进行决策,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审核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文件、或办理与上述融资事项有关的一切其他手续。授权期间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为子公司、子公司拟为其他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8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担保额度;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担保额度。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具体担保业务进行决策,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审核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文件、或办理与上述担保事项有关的一切其他手续。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2-026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刚先生和其配偶欧春连女士、以及陈刚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同意为公司及子公司不超过1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相关担保,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具体业务进行决策,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审核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文件、或办理与上述关联方担保事项有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本次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并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临2022-027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并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2-028号)。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2022-029号)。

  14、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审议并通过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2022年度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22-030号)。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致歉公告》(临2022-031号)。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临2022-032号)。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2-033号)。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会议研究决定,公司计划于2022年6月30日之前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向投资者开放网络投票平台。董事会同意将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3、5-9、11、15、17、19、22-25、28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安排适时发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2-024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浙江省义乌市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进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及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监事对2021年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及信息披露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监事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3、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2022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2022年经营战略及产能规划,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相关投资总额56.22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2-025号)。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情况、可分配利润的充裕程度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2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均包含新增和续签),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对于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具体业务进行决策,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审核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文件、或办理与上述融资事项有关的一切其他手续。授权期间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为子公司、子公司拟为其他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8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担保额度;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担保额度。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具体担保业务进行决策,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审核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文件、或办理与上述担保事项有关的一切其他手续。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22-026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接受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支持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刚先生和其配偶欧春连女士、以及陈刚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同意为公司及子公司不超过16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相关担保,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具体业务进行决策,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审核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其他文件、或办理与上述关联方担保事项有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本次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且公司及子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可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10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并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临2022-027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在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2022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并由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2-028号)。

  12、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做到专户存放、专款专用。对募集资金实施项目的管理有效,能够按照募投项目进度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无异议。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2022-029号)。

  13、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能够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范日常活动中出现的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受疫情波动、限电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业绩出现大幅下滑,公司及经营管理层虽尽力采取各种措施降低不利因素的影响,但置入标的依然未能实现承诺业绩并出现一定亏损。监事会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的结果,认为置入标的实现业绩的数据真实、准确。监事会予以审核认可。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致歉公告》(临2022-031号)。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临2022-032号)。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会议研究决定,公司计划于2022年6月30日之前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向投资者开放网络投票平台。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4、5、6、7、8、10项议案已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同意将本次会议审议的第3、14、15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安排适时发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2-025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555.5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70.56万元。

  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在兼顾公司目前经营情况、2022年资金安排、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的盈利状况以及光伏行业面临快速发展机遇,同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战略规划需求,为更好的满足市场对于高效电池片产品的需求,公司需加快推进新型电池产能的建设,对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较大。经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目标和短期经营实际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董事会研究拟定了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方案,以保障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2021年末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盈利情况、可分配利润的充裕程度及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上网文件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2022-026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

  担保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全资子公司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爱旭”)、珠海富山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山爱旭”)、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旭”)、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爱旭”)、深圳赛能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赛能”)。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子公司、子公司拟为其他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18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有效期自本事项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累计总额为101.81亿元,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其他子公司提供的累计总额为103.61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均提供了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根据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文件精神,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子公司拟为其他子公司2022年度在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办理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18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担保额度;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担保额度。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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