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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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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920.96万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053,282.48万元。

  鉴于公司本年度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和下一步经营需要,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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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信托业是国家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经济建设的不同发展阶段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2018年以来,随着“资管新规”和“两压一降”监管政策的出台,信托行业下行压力加大。近年来,信托公司在监管部门指导下,通过压降融资和通道类业务规模、改善业务结构、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促进转型发展,逐步回归本源。

  (一)报告期内信托行业资产管理规模和经营业绩逐渐企稳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网站公布的相关数据和资料,截至2021年4季度末,信托行业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余额20.55万亿元,比上年末20.49万亿元增加600亿元,信托资产规模自2017年达到26.25万亿元峰值以来,2018-2020年间渐次回落,分别降至22.70万亿元、21.61万亿元和20.49万亿元,这一下行趋势在2021年前3季度出现了明显的企稳迹象,到4季度实现了止跌回升。从经营业绩来看,2018—2020年间信托业收入规模总体平稳,但利润总额持续下降,同比降幅分别为11.20%、0.65%、19.79%,2021年度实现了企稳回升,全行业实现利润总额601.67亿元,同比增长了3.17%。

  (二)报告期内信托行业结构调整显著

  1.信托来源发生实质变化,单一资金信托加速下降、集合资金信托稳步增长、管理财产信托快速增长。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2021年4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截至2021年底,上述三项信托规模分别为4.42万亿、10.59万亿、5.54万亿,同比变动幅度分别为-28.00%、4.10% 、32.53% ,占比分别为21.49%(比上年末下降8.45%) 、51.53%(比上年末提高1.89%)、26.98%(比上年末提高6.56%)。

  2.信托功能发生重大变化,在信托管理功能上,2018-2021年间,主动管理信托呈现持续上升趋势,事务管理类信托呈现持续下降趋势,但无论是主动管理信托还是事务管理类信托,其内部结构也在持续发生分化,主动管理信托中的融资类信托加速下降,投资类信托则持续上升,事务管理类信托中的通道信托加速下降,而服务信托则快速上升。

  3.信托投向发生较大变化,资金信托投向工商企业的占比保持相对平稳,投向证券市场的占比大幅提升,投向基础产业、房地产和金融机构三大领域的占比呈现持续下降势头。

  (三)2021年以来信托行业重要监管举措

  1.2021年2月,银保监会召开2021年度信托监管工作会议,会议要求2021年继续压降信托通道业务规模及违规融资类业务规模加大对表内外风险资产的处置。

  2.2021年2月18日,银保监会下发《银行保险机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建立与自身情况及外部环境相适应的声誉风险治理架构、制度和流程,落实母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有关要求,做好本机构声誉风险的监测、防范和处置工作。

  3.2021年3月12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辖内信托公司做好“两项业务”压降及风险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的通知》,2021年11月17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托公司“两项业务”压降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信托投资项目分类进行严格划分、明确“两项业务”压降规模的要求。

  4.2021年5月11日,银保监会下发布了《关于推进信托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处置风险资产的通知》,探索多种模式处置信托业风险资产,构建信托业风险资产处置市场化机制,明确鼓励信托与AMC之间的合作,规范信托业务风险资产转让业务的条款。

  5. 2021年5月,银保监会下发《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明确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工作承担最终责任,从忠实、勤勉、专业性、独立性和道德水准、合规性五个维度确定董事监事职责,旨在规范董事监事履职行为,推动提升履职质效。

  6.2021年6月2日,银保监会下发《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明确了各治理主体的职责,强化了治理机制运行的规范性。作为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的纲领性监管制度,该准则的制定发布有利于健全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促进金融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7.2021年6月3日,银保监会下发《银行保险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实施暂行办法》,指导银行保险机构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从制度上预先筹划重大风险情况下的应对措施,有利于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和股东责任,强化金融机构审慎经营意识,持续提升防范化解风险能力。

  8.2021年6月21日,银保监会下发《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1月14日正式下发《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行为,防范关联交易风险,促进银行保险机构安全、独立、稳健运行。

  9. 2021年7月30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清理规范信托公司非金融子公司业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85号),通知以“压缩层级、规范业务”为主要思路,加强信托公司境内一级非金融子公司管控,明确清理规范工作安排。

  10.2021年10月14日,银保监会下发《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股东股权监管,完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

  1. 主要业务

  1.固有业务

  固有业务指信托公司运用自有资本开展的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租赁、投资、同业存放、 同业拆放等。该类业务由公司固有业务部负责。

  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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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信托业务

  信托业务是指公司作为受托人,以收取报酬为目的开展接收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公司的信托业务主要由各信托业务部门负责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与信托业务相关的收入体现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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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以基于实体经济的主动管理信托业务为核心主业。固有业务以自有资金服务主业为宗旨。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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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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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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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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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467.56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920.9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96,132.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955.33万元,每股净资产0.0456元,资产负债率94.36%。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532,824,817.60元,公司实收股本为5,469,137,919元,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

  (一)业务开展情况

  固有业务方面,公司2021年度亏损金额较上年度有较大幅度收窄,主要原因为公司与中国银行及信保基金就公司部分债务达成和解,相关债务重组利得增加,导致本年度亏损减少。信托业务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存续信托项目212个,受托管理信托资产规模1,453.63亿元;2021年度已完成清算的信托项目37个,清算信托规模60.71亿元;本年度新增设立信托项目1个,新增信托规模0.05亿元。其中,新增单一类信托项目1个,实收信托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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