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综上,我们同意并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2-023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公允价值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和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商誉、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债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和价值确认。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对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了坏账准备。2021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031,922,353.57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803,291,870.96元,共计计提坏账准备2,835,214,224.53元。

  (二)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部分合同资产计提了坏账准备。2021年度,公司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901,282,939.22元。

  (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综合考虑部分项目所在城市的房价、地价持续调整等因素,基于审慎的财务策略,按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对存在风险的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依据2021年12月31日单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算,公司2021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771,257,829.55元,其中,对开发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596,995,619.91元,对完工开发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22,710,731.28元,对产业服务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51,551,478.36元。上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项目主要位于丰台、香河、怀来、固安等区域。

  (四)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3,675,980.24元。

  (五)计提债权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企业债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计提债权投资减值准备237,077,987.05元。

  (六)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企业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99,624,382.87元。

  (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企业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70,878,371.47元。

  (八)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企业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404,018,366.02元。

  (九)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企业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价值进行判定,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439,742,453.14元。

  二、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商誉、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投资性房地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20,162,772,534.09元,影响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66,516,842.07元。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2-02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20,511,530份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18年6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就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6月9日至2018年6月28日,监事会在公司官网发布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年6月2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18年7月5日,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4、2018年7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确定2018年7月6日为授予日,向130名激励对象授予5,22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7.46元/股;向130名激励对象授予5,22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2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和授予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公司于2018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手续,登记数量为5,187万份;于2018年9月20日完成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登记数量为4,830.5万股。

  5、2018年12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年1月14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批准注销任海军等6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82万份,以及以13.2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6万股。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19年3月12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6、2019年6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年6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批准注销张来等7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7万份,以及以13.2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王永腾等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7万股。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19年8月13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7、2019年6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19年6月6日为授予日,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留部分的653.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9.94元/股;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留部分的653.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9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预留授予的653.5万股限制性股票及653.5万份股票期权登记手续。

  8、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2019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02,591,7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0元(含税)。基于此,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7.46元/股调整为26.26元/股,将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9.94元/股调整为28.74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4.97元/股调整为13.77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9、2019年7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年8月20日,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0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19年10月22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10、2019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和行权条件已成就,113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可解锁数量为1,863万股,114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可行权数量为1,963.2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和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2019年9月20日,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50名激励对象行权,行权数量为564.62万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11月28日上市流通。

  11、2019年1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将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2.0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12、2019年1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年11月22日,公司2019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确认符合行权条件的45万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中三名激励对象确认放弃行权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8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四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1.7万股。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19年12月31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13、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20年5月20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注销1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确认符合行权条件以及符合行权条件但确认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84万份,回购注销1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2.30万股。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20年6月19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

  14、2020年6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20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确认符合行权条件以及符合行权条件但确认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9.28万份,回购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694万股。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20年8月21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

  15、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20年9月15日,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5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45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注销首次授予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1,248.08万份股票期权。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20年11月16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

  16、2020年12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20年12月30日,公司2020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注销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2.32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36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和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17、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21年5月28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注销7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的股票期权15,237,300份、回购注销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的限制性股票14,619,150股,注销7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的股票期权4,199,000份、回购注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的限制性股票4,199,000股,注销1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确认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1,075,230份、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63,530股。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和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18、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16,312,530份股票期权,注销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4,199,000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注销原因

  (一) 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二) 注销的数量

  1、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结束,公司拟注销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16,312,530份股票期权。

  2、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公司拟注销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4,199,000份股票期权。

  三、 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16,312,530份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4,199,000份股票期权。

  五、 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相关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拟注销的20,511,530份股票期权为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上述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同意公司予以注销。

  六、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发表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 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华夏幸福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2-02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2月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21年1-12月销售情况

  ■

  注:自2016年二季度实施“营改增”起,公司将上述产业园区结算收入额统计口径调整为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面积指房地产开发签约销售面积。

  二、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万平方米

  ■

  注:京津冀区域主要包括固安、廊坊、怀来、大厂、香河、霸州、涿州、永清、文安、北戴河、任丘、邯郸、北京等;环南京区域主要包括南京、来安、溧水、江宁、高淳、镇江等;环杭州区域主要包括嘉善、南浔、德清等;环郑州区域主要包括武陟、新郑、长葛等;环合肥区域主要包括舒城、长丰等;环武汉区域主要包括武汉、黄陂、孝感等;其他区域主要包括广州、江门、成都、蒲江、西安、沈阳、哈尔滨、上海、国际等。

  

  三、公司2021年1-12月房屋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平方米

  ■

  注: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

  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2-028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3月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22年1-3月销售情况

  ■

  注:自2016年二季度实施“营改增”起,公司将上述产业园区结算收入额统计口径调整为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面积指房地产开发签约销售面积。

  二、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万平方米

  ■

  注:京津冀区域主要包括固安、廊坊、怀来、大厂、香河、霸州、涿州、永清、文安、北戴河、任丘、邯郸、北京等;环南京区域主要包括南京、来安、溧水、江宁、高淳、镇江等;环杭州区域主要包括嘉善、南浔、德清等;环郑州区域主要包括武陟、新郑、长葛等;环合肥区域主要包括舒城、长丰等;环武汉区域主要包括武汉、黄陂、孝感等;其他区域主要包括广州、江门、成都、蒲江、西安、沈阳、哈尔滨、上海、国际等。

  

  三、公司2022年1-3月房屋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平方米

  ■

  注: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

  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临2022-02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至5月1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fldc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5月19日下午 13:00-14: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下午 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至5月1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cfldc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如对参与本次说明会有任何不明事宜,可及时向公司咨询: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59115198

  邮箱:IR@cfldc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2-03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业绩预告事项

  ■

  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业绩预告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10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回复工作,现回复如下:

  一、公告显示,2021年度公司依据原借款协议计提借款利息及罚息近200亿元,叠加利息资本化率下降,导致财务费用大幅增加,占整体亏损比例较高。请公司:(一)结合各季度的债务及兑付情况,说明在第四季度计提大额利息及罚息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提计提是否充分、及时;(二)结合各季度项目竣备、交房等情况,说明利息资本化率变化的具体情况和原因;(三)结合目前债务重组进展及准则相关要求,进一步说明对公司利率调减及罚息豁免的前提条件、金额范围及可能对公司当期及以后年度业绩的影响。请年审会计师核实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结合各季度的债务及兑付情况,说明在第四季度计提大额利息及罚息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提计提是否充分、及时

  2021年度公司依据原融资借款协议的相关约定,计提借款利息及罚息202亿元,其中,2021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已根据协议计提利息、罚息等132亿元,第四季度计提利息、罚息70亿元。第四季度计提利息、罚息持续增加主要系以下两方面因素影响:

  1、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叠加多轮疫情影响,公司流动性自2020年第四季度以来出现阶段性紧张,导致公司未能如期偿还的债务本息规模不断增加,从而导致计提的借款利息不断增加,同时因逾期导致按原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相应计提罚息的金额也进一步增加;

  2、随着原已到期未能如期偿还的债务本息逾期时间不断增长,也导致计提罚息的金额随之增加。

  公司对于融资借款利息、罚息的计算,系依据相关借款协议约定的本金、利率、期限、利息计算方式以及未能如期偿还本息触发的违约条款等综合计算得出,各季度计提金额充分、及时。

  (二)结合各季度项目竣备、交房等情况,说明利息资本化率变化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公司房地产项目2021年各季度竣备、交房情况

  单位:亿元

  ■

  2020年下半年以来,公司房地产存量项目逐渐进入竣备、交房期,陆续确认收入、结转成本,2021年度结转房地产项目成本274亿元(各季度结转房地产项目成本分别为40亿元、101亿元、36亿元和97亿元),导致可承担资本化利息的项目载体随之减少;但受公司流动性风险影响,公司大部分借款未能如期偿还,在未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前,仍需按原借款协议的约定继续计算利息、罚息,相关借款利息因已不满足资本化条件,逐步由资本化转为费用化处理,公司借款利息资本化率随之下降。

  此外,受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国内疫情等因素影响,2021年度公司产业新城和房地产业务投资锐减,也进一步加剧了利息资本化率的下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计提借款利息,并根据借款用途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将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三)结合目前债务重组进展及准则相关要求,进一步说明对公司利率调减及罚息豁免的前提条件、金额范围及可能对公司当期及以后年度业绩的影响

  1、公司目前债务重组进展

  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和支持下,公司拟定了《债务重组计划》,并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了《债务重组计划》的主要内容。2021年12月9日,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表决通过《债务重组计划》。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就《债务重组计划》中涉及的债务重组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授权。

  目前,公司正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下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按照整体计划有序推进债务重组协议签署、资产出售等《债务重组计划》落地实施的相关事宜。截至2022年4月29日,《债务重组计划》中金融债务已签约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为1,061.87亿元。

  2、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债务重组计划》中明确:“由于企业经营困难,本债务重组计划项下的金融债务,已发生未支付的利息豁免或利随本清,如选择利随本清,则利率调整为2.5%;已发生未支付的罚息、违约金、复利及其他违约责任予以豁免。后续债务重组协议的签订将按照债务重组计划的约定执行,利率调减及罚息豁免在协议签署后生效。

  对于债务重组协议中的利率调减以及罚息豁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情形,公司应在债务重组协议签订后按照协议约定的重组方式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3、债务重组收益预计金额及对公司业绩的预计影响

  债务重组收益按照重组协议签订时点计入相应期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实现签约的债务重组金额累计为22.69亿元,相应减免债务利息、豁免罚息金额共计0.94亿元,在2021年年报中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

  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债务重组计划》的进展情况,积极推进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并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的根据重组协议的实际签署情况确认以后期间债务重组收益,并及时对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年审会计师意见:

  1、我们询问公司管理层第四季度利息持续增加的原因,获取了融资利息、罚息及违约金计提表,抽取了借款合同,查看了相关利息、罚息及违约金的约定,并与利息计提表进行了核对,同时对利息、罚息及违约金计提金额进行了复核计算。经复核,如公司所述,第四季度利息增加的原因为违约融资增加导致计提的利息及罚息、违约金增加所致。公司对于融资借款利息、罚息的计算已按相关借款协议约定的本金、利率、期限、利息计算方式以及未能如期偿还本息触发的违约条款等综合计算得出,各季度计提金额充分、及时。

  2、我们了解、询问了公司管理层各季度项目竣备、交房等情况,利息资本化率下降的原因,获取了房地产项目竣备汇总表。经复核,如公司所述,利息资本化率下降的原因为公司房地产存量项目逐渐进入竣备、交房期,本期可承担资本化利息的项目载体减少,相关借款利息已不满足资本化条件,逐步由资本化转为费用化。此外,受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国内疫情等因素影响,2021年度公司产业新城和房地产业务投资锐减,也进一步加剧了利息资本化率的下降。

  同时,我们获取了公司利息资本化测算表,检查了测试过程,并对利息资本化金额重新进行了复核计算。经复核,公司利息资本化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我们查看了《债务重组计划》以及正式签署的债务重组协议,并对重组协议中的利率调减、罚息豁免的前提条件等事项进行了解、询问,同时检查了债务重组协议中是否存在关于利率调减及罚息豁免的前提条件的规定。

  经复核,如公司所述,《债务重组计划》中明确,后续债务重组协议的签订将按照债务重组计划的约定执行,利率调减及罚息豁免在协议签署后生效。对于债务重组协议中的利率调减以及罚息豁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修改其他条款方式,公司应在债务重组协议签订后按照协议约定的重组方式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按照债务重组协议签订时点计入相应期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实现签约的债务重组金额累计为22.69亿元,相应减免债务利息、豁免罚息金额共计0.94亿元,在2021年年报中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后续公司根据债务重组协议的实际签署情况,按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的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二、公告显示,2021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对应计提金额增加,是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请公司:(一)披露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计提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说明相关系数确定的具体过程与合理性;(二)分业务板块披露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主要欠款方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欠款方名称、欠款方性质、欠款余额、账龄、坏账计提情况、是否关联方等;(三)结合主要客户近三年回款情况,说明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四)结合目前债务重组计划进展,以及客户的资信情况,说明本次计提是否审慎、客观。请年审会计师核实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披露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计提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说明相关系数确定的具体过程与合理性

  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及资产减值损失。本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计算过程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具体会计政策如下:

  1、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

  公司依据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不同信用风险组合,针对不同的信用风险组合,公司根据历史数据测算对应迁徙率,同时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宏观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出最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按照对应的金额和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2、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

  公司合同资产主要对应产业新城土地整理及公基建业务,土地整理业务在取得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土地整理成本专项审计报告和政府出具的结算确认文件后转为应收账款、公基建业务在取得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和政府出具的结算确认文件后转为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损失。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对合同资产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综上所述,公司结合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及相关业务开展情况等,谨慎、合理的预估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影响,上述减值计提方法、计算过程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与以前年度及业务实质保持一致,依据充分。

  (二)分业务板块披露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主要欠款方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欠款方名称、欠款方性质、欠款余额、账龄、坏账计提情况、是否关联方等

  1、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产业新城应收园区结算款,客户为各区域地方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该类应收账款根据协议约定的资金结算条件和时点予以收回。

  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2、公司合同资产对应产业新城土地整理、公基建和园区运营维护业务,客户为各区域地方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2021年公司合同资产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三)结合主要客户近三年回款情况,说明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公司产业新城业务近三年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2021年因经济形势下行及公司流动性风险等因素,部分委托区域产业新城回款减少,公司应收账款账龄随之增长,导致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的迁徙率及历史信用损失率增加,从而使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随之增加。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及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动态跟踪并进行减值测试,以判断报告期坏账准备及减值损失情况,本期相关计提是合理的。

  本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计算过程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以前年度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四)结合目前债务重组计划进展,以及客户的资信情况,说明本次计提是否审慎、客观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产业新城应收园区结算款,客户为各区域地方政府。报告期间因经济形势下行及公司流动性风险等因素,部分委托区域产业新城回款减少。随着2021年12月9日《债务重组计划》获得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表决通过及债务重组协议签订、资产出售工作的逐步推进,公司正在与相关各方进行积极沟通,快速推进恢复生产经营相关举措。截至2022年4月29日,《债务重组计划》中金融债务已签约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为1,061.87亿元;资产出售方面,公司已完成丰台和国际业务部分地产项目公司股权及永清产业新城和广阳产业新城平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并按照协议正在推进后续相关安排,实现了《债务重组计划》资产交易突破性进展。

  本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审慎、客观的。

  年审会计师意见:

  1、我们了解、询问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计提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获取了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计提表,重要参数测算依据,并对测算过程重新进行了复核计算。经复核,如公司所述,公司结合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及相关业务开展情况等,谨慎、合理的预估了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影响,上述减值计提方法、计算过程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与以前年度及业务实质保持一致,依据充分。

  2、我们了解、询问了公司管理层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主要欠款方的情况,获取了主要欠款方明细表,并对欠款方名称、欠款方性质、欠款余额、账龄、坏账计提情况、是否关联方等情况进行复核。经复核,公司上述关于主要欠款方的披露未见异常。

  3、我们获取了主要客户近三年回款情况表,对回款金额进行了检查,并对近三年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进行了检查与复核。经复核,如公司所述,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动态跟踪并进行减值测试,以判断报告期坏账准备及减值准备情况,不存在以前年度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本期相关计提是合理的。

  4、我们查看了表决通过的《债务重组计划》及债务重组协议的相关内容,并向管理层对公司债务重组情况进行了解与询问。经复核,如公司所述,目前公司正在按债务重组计划的决议,积极推进债务重组工作,签署正式债务重组协议。随着《债务重组计划》的通过及债务重组协议签订、资产出售工作的逐步推进,公司正在与相关各方进行积极沟通,快速推进恢复生产经营相关举措。截至2022年4月29日,《债务重组计划》中金融债务已签约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为1,061.87亿元;资产出售方面,公司已完成丰台和国际业务部分地产项目公司股权及永清产业新城和广阳产业新城平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并按照协议正在推进后续相关安排,实现了《债务重组计划》资产交易突破性进展。

  我们询问及查看了公司本年度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相关政策,复核并重新计算了减值计提表。经复核,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减值准备的计提充分的考虑了客户资信、前瞻性以及债务重组进程等因素,审慎、客观的计提了减值准备。

  三、公告显示,2021年度受流动性风险等影响,公司产业新城业务、园区配套住宅业务、商业地产业务相关收入均同比下降。请公司结合各类业务具体开展情况、收入确认方法和未来经营计划,说明相关业务收入下滑的原因,前期收入确认的审慎性和合理性,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并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回复:

  (一)与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

  1、产业新城业务相关收入确认政策

  (1)产业发展服务收入

  在委托工业园区内进行产业定位、产业规划、招商引资、投资服务等产业发展服务,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依据协议约定,产业发展服务收入一般按照合作区域内入区项目新增落地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提供服务后在本公司与委托区域政府机构共同确认的基础上确认收入。

  (2)基础设施建设收入

  在委托工业园区内进行道路、供水、供电、供暖、排水设施、公共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依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约定,本公司将其作为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3)土地整理收入

  在委托工业园区内进行土地拆迁及整理等,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依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约定,本公司将其作为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4)园区综合服务收入

  在委托工业园区内进行园区绿化、保洁、公共项目经营与维护等业务,由于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依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约定,本公司将其作为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5)规划设计与咨询等服务,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提供劳务后本公司与委托区域政府机构共同确认的基础上确认收入。

  2、公司房地产业务(含商业地产业务)收入确认政策

  本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收入于将房屋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基于销售合同条款及适用于合同的法律规定,房屋的控制权可在某一时段内或在某一时点转移。仅当本公司在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情况下,按照合同期间已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已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按照为完成履约义务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否则,收入于客户获得实物所有权或已完工房产的法定所有权且本公司已获得现时收款权并很可能收回对价时确认。

  综上所述,公司各类收入确认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各项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取得收入确认文件后予以确认的,是审慎、合理的。

  (一) 收入下滑原因分析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叠加多轮疫情影响,公司自2020年第四季度以来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对公司经营和融资产生一定影响,导致公司业绩下降幅度较大,各业务板块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1、产业新城业务收入下降原因

  产业新城业务收入由产业发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园区运营维护构成,较上年大幅下降的原因主要如下:

  (1)产业发展服务收入

  ①报告期间因经济形势下行及公司流动性风险等因素,部分委托区域产业新城产业发展服务收入确认工作放缓,导致产业发展服务收入大幅下降;

  ②受公司流动性风险影响,公司全面压缩投资,产业新城投资锐减,土地整理、配套设施建设等进度滞后,导致新入园企业实际落地投资进度有所延迟,企业延迟落地投资进度导致后续的产业项目开工、投产均受到影响,产业发展服务收入结算资源大幅减少;

  ③受国内疫情等因素影响,入区企业投资放缓,已签约落地企业未能及时开工建设,已投产企业近期投资生产缓慢,另外企业自身受产业环境影响而暂不扩大投资规模,导致产业发展服务收入结算资源较少,2021年新增入区企业签约规模也大幅下降。

  (2)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园区运营维护收入

  产业新城业务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园区运营维护业务收入同比下降,主要系新收入准则适用后(2020年1月1日起适用),该类业务主要按照一段时间内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即根据当期投资分期确认收入,2021年受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国内疫情等因素影响,产业新城投资锐减,造成收入确认较同期下降。

  2、公司房地产业务收入下降的原因

  2021年房地产结转收入较2020年大幅度下降,主要系受公司流动性风险的冲击及疫情反复持续影响,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工程进度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工期延长,导致部分项目在本报告期内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进而无法在本期确认房地产收入。

  后续随着公司债务重组计划落地、恢复稳定经营及重点“保交房”工作的持续推进,公司的存量房地产项目将陆续进入竣备、交房期,随项目交付逐步确认房地产收入。

  3、商业地产业务相关收入

  公司商业地产业务尚处于项目初期,未达到收入确认时点。

  (二) 对于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风险的说明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叠加多轮疫情影响,特别是2020年年底至2021年3月北京、河北新一轮疫情的影响,以及公司流动性自2020年第四季度出现的阶段性紧张,公司融资业务受到较大影响,公司产业新城及相关业务、商业地产及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均受到一定影响。

  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加快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公司积极协调各方商讨多种方式解决当前问题。

  债务重组方面,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和支持下,公司拟定了《债务重组计划》,并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了《债务重组计划》的主要内容。2021年12月9日,债委会表决通过《债务重组计划》。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就《债务重组计划》中涉及的债务重组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授权。目前,公司正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下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按照整体计划有序推进债务重组协议签署、资产出售等《债务重组计划》落地实施的相关事宜。截至2022年4月29日,《债务重组计划》中金融债务已签约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为1,061.87亿元;资产出售方面,公司已完成丰台和国际业务部分地产项目公司股权及永清产业新城和广阳产业新城平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并按照协议正在推进后续相关安排,实现了《债务重组计划》资产交易突破性进展。

  经营方面,公司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公司有序发展”为核心经营目标,在切实落实“保农民工工资、保业主交房”、坚决不逃废债策略的同时,通过封闭管理、风险隔离,分类管理、精准施策,以及资产有效盘活,优化组织、降费增效等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企业生产经营秩序,逐步推动公司实现有序经营。2021年度,公司完成54个项目/44329套/494.7万平米住宅交付,完成148个项目/2154万平复工复产,产业新城招商持续实现新增签约项目,公司经营在有序恢复。

  后续公司将持续推进《债务重组计划》的落地实施,加快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并根据风险化解和经营情况动态跟踪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四、公告显示,对境外理财损失相关事项仍在调查中,后续将视进展情况对理财损失具体金额予以确认。你公司加快自查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尽快明确风险敞口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回复:

  就委托理财服务相关方 China Create Capital Limited (中科创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资本”)相关对接人失联事项,公司已向廊坊市公安局报案,并于2021年12月14日收到《受案回执》;于2022年2月14日收到《立案告知书》,该告知书载明上述报案事项符合立案条件,廊坊市公安局已立案。

  目前公安机关尚在就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科创资本为境外企业且其相关对接人已失联,调查取证难度较大、耗费时间长,目前尚无法预计收回时间及金额,本报告期全额计入当期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2-03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务重组相关兑付进展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债务重组概述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叠加多轮疫情影响,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加快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公司积极协调各方商讨多种方式解决当前问题。

  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和支持下,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临2021-074号公告),其中披露了《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以下简称“《债务重组计划》”)的主要内容。2021年12月9日,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表决通过《债务重组计划》。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就《债务重组计划》中涉及的债务重组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授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临2021-093号公告)。

  二、债务重组计划相关兑付进展情况

  根据《债务重组计划》相关安排,对于变现能力强的资产,公司将积极寻找资金实力强、协同效应好的潜在投资者予以出售,回笼资金主要用于偿付金融债务。公司根据债务重组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对已签署《债务重组协议》中适用“兑、抵、接”清偿方式的相关债权人进行现金兑付安排。截至目前,公司已支付或计划支付的现金兑付情况如下:

  1、自2022年2月22日开始,公司启动第一批现金兑付安排,分批向已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相关债权人进行现金兑付,兑付总金额为5.00亿元;

  2、自2022年4月29日开始,公司启动第二批现金兑付安排,分批向已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相关债权人进行现金兑付,兑付总金额为14.16亿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债务重组计划》相关安排的实施,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减轻公司债务压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其中涉及的债务重组及资产出售相关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情况说明

  近期国内新一轮疫情爆发波及全国多地,其中部分地区及相关人员因疫情受到不同程度管控及隔离措施,公司正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下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按照整体计划有序推进债务重组协议签署、资产出售等《债务重组计划》落地实施的相关事宜。

  公司坚决恪守诚信经营理念,积极解决当前问题,落实主体经营责任。以“不逃废债”为基本前提,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公平公正、分类施策的原则,稳妥化解华夏幸福债务风险,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2-025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7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固安科创中心二层会议室8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7日

  至2022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9层。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2年5月23日下午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9层

  联 系 人:胡艳丽

  电    话:010-59115198

  传    真:010-59115196

  邮    编:100027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