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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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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贵金属工艺品、黄金珠宝首饰的研发设计、生产加工及销售,为消费者提供做工精良、设计精美、性价比高,兼具审美与文化价值的贵金属工艺品和黄金珠宝产品。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品牌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文创类贵金属工艺品及黄金、铂金、k金、钻石镶嵌、翡翠玉石等珠宝首饰全品类产品,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购买需求。

  公司主要销售体系包括银行邮政销售渠道、自有零售品牌销售渠道、互联网线上销售渠道及其他渠道,报告期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

  ■

  ■

  公司多年来在贵金属工艺品领域持续发展,积累了行业内优质资源。公司主要产品为文化附加值较高的贵金属工艺品及投资收藏类产品,主要开发以贵金属为载体,结合具有文化价值及商业属性的贵金属文创项目。在黄金珠宝业务方面,主要运营“金一”、“越王珠宝”、“越王古法金”、“捷夫珠宝”、“捷夫美钻”五大子品牌,以及针对年轻群体新推出的轻奢类自有品牌“KINGEE”,根据各品牌不同的品牌诉求及客群定位,进行差异化营销,形成品牌协同发展趋势。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专利68项,商标313项(含香港商标1件,澳门商标4件),作品登记证书82项,著作权24项,域名53项。

  ■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购模式为现货交易,主要存货采购情况如下:

  ■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生产模式为自主生产、外购成品及委托加工。公司报告期主要生产情况如下:

  ■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销售模式包括代销、经销、零售、加盟,公司报告期主要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门店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直营店面126家,加盟店面20家,其中,报告期内新增直营门店15家,关闭直营门店28家。公司目前在天猫、京东、苏宁易购等互联网平台开设品牌店面,方便消费者在线上选购黄金珠宝产品。2021年度公司线上交易平台营业收入为1,332.41万元,其中第三方平台的营业收入为1,332.41万元。

  1、营业收入排名前十的直营店情况

  单位:万元

  ■

  2、新增及关闭直营门店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新增直营门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公司关闭直营门店28家,关闭的门店2021年1-12月营业收入合计3,246.62万元?

  (五)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公司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

  黄金珠宝行业消费需求弹性系数较大,消费意愿与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相关性,行业市场集中度低,属于竞争型市场。得益于中国经济发展和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升,近年来我国人均黄金珠宝消费快速增长。2020年,因受疫情影响,黄金珠宝消费额有所降低。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控制,行业复工复产,因疫情被抑制的消费需求得到了逐步释放;此外金价上升,黄金因避险属性,投资需求复苏。报告期,国内黄金消费总体保持恢复态势,据中国黄金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国内原料黄金产量为328.98吨,比2020年减产36.36吨,同比下降9.95%。全国黄金实际消费量1120.90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6.53%,较疫情前2019年同期增长11.78%。其中:黄金首饰711.29吨,同比增长44.99%;金条及金币312.86吨,同比增长26.87%,工业及其他用金96.75吨,同比增长15.44%。由于2020年同期基数较低,首季度黄金消费量同比大幅增长93.90%,硬足金、古法金等黄金首饰消费强势上升,金条及金币销量也保持稳健增长,并明显高于疫情前水平。

  2、黄金珠宝行业的发展阶段及特点

  一是中国珠宝产业市场规模在逐步扩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规模以上企业金银珠宝类同比增长29.8%,增幅位列所有商品类别第一名,较疫情前同期增长16.69%。

  二是黄金珠宝产品品类多元化驱使产品设计精细化。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与收入水平的提升,中产阶级与富裕人群的消费观念在逐步转变。定制需求、IP内容承载、国潮文化输出,成为了黄金珠宝企业在产品的精细化设计上突破口。通过在同一赛道的产品细分领域寻求研发突破,注重提高产品的装饰价值,满足消费者体现审美、个性的需求,以寻求更多利润增长点。

  三是模式创新,“珠宝+互联网”“珠宝+文创”“珠宝+科技”等新兴业态也逐步渗入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供应链数字化、材质工艺创新、原创设计以及全渠道营销等正成为新的行业变革风口。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贵金属工艺品及黄金珠宝知名企业,多年来深耕贵金属工艺品、黄金珠宝首饰领域。报告期,公司成为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中国文化产业协会会员,获得“2021年度原创轻奢珠宝最佳设计奖”;公司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格局及尚未结束的疫情因素实施多渠道营销策略,一方面深耕原有渠道建设,另一方面重点推进新品牌建设,并与国内重点旅游、文体单位洽谈及展开合作,与知名互联网平台拓展渠道合作,多品牌、多渠道协同营销。因公司减少开展资金效率相对较低业务,经营有所收缩;公司电商、文创等业务处于拓展中,经营转化效果未形成规模;此外,公司财务费用仍然较高,以及计提大额资产减值,上述综合原因导致公司报告期业绩亏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95,079.29万元,比上年下降24.26%;实现净利润-140,144.95万元,比上年上升47.44%,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8,906.24万元,同比上升49.64%。公司报告期经营业绩未达预期,但同比呈现减亏趋势。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调整组织架构事项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根据公司战略转型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文创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运营水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包含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包含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8元/股(含)。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议案》,将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1月14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6日、2021年7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关于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等相关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事项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范围及依据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章程其他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统筹安排公司及子公司融资事务,保证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有效控制融资风险,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与各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签署统一的融资协议,协议项下的额度由公司及其各级控股子公司共同使用,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包括新增及原融资到期后续展)合计不超过40亿元,其中黄金租赁将不超过6,000千克,在总融资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对各种融资形式在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间的额度。在上述40亿元融资额度内,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在总担保额度下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上述融资及担保额度期限为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跨年度持续有效。

  以上融资及担保额度具体分配如下表:

  ■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实际融资及担保事项,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经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人员与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等签订相关融资及担保协议等一应融资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超过上述额度的融资及担保须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

  同时,为提高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效率,促进业务开展,拟授权王晓峰、孙长友两位董事签署为公司及其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融资、进行担保所需的董事会文件。各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给予公司及其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的授信融资额度由公司提供担保,如需要出具董事会决议的文件,由王晓峰、孙长友两位董事共同签署即可生效,无需由公司2/3以上董事签署,此授权期限与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效期限相同。上述授信担保,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在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额度调配,公司将按季度向董事会汇报实际授信融资及担保金额。

  本事项尚须获得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

  二、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及上述各级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表:

  1、 

  ■

  注:不局限于上述公司,包含当年度新设、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三、 融资及担保具体情况

  公司与各级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及其担保事务包含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务、商业保理、定向融资工具、信托、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方式。

  (二)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预计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展)和公司之间(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额度的金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营效益,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及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能够有效的控制和防范风险。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融资及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3,2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净资产(经审计)的65.14%,均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均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其他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2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目的

  黄金、白银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公司开展黄金及白银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及存货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

  二、套期保值品种

  公司对生产经营的原材料或存货进行套期保值,主要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白银现货延期交易或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白银期货等套期保值工具进行。

  三、套期保值投入金额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对2022年库存量的合理预测和对市场销售的预测,2022年度公司黄金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量预计累计不超过6,000千克,累计投入资金(保证金)预计不超过36,900万元;公司白银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量预计累计不超过11,000千克,累计投资资金(保证金)预计不超过1,188万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在上述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在该额度内进行具体业务操作。超过上述额度的套期保值业务,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上述事项有效期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四、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一)价格波动风险:贵金属价格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进行贵金属(T+D、期货)多头或空头操作,若短期价格与业务操作方向呈反向变动,公司将承担提高贵金属原材料采购成本或冲减贵金属价格上涨所带来的利润的风险。

  (二)持仓规模风险:目前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T+D)交易业务实行10%的保证金制度,白银(T+D)交易业务实行14%的保证金制度;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黄金期货交易业务实行10%的保证金制度,白银期货交易业务实行12%的保证金制度(上海黄金交易所及上海期货交易所有权利对交易保证金的比例进行调整)。保证金交易方式放大了交易资金的杠杆倍数,如果公司利用资金杠杆,会导致持仓规模过大,则微小的价格变动可能造成损益的重大变化,不利于公司稳健经营。

  (三)资金管理风险:贵金属(T+D)业务及期货业务均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清算后出现保证金不足,且未在下个交易日开市前补足,交易所将对合约进行强行平仓。如果公司资金管理不严格,出现未及时补足保证金的情况,将可能因被强制平仓造成损失。

  (四)操作风险:公司可能面临交易员报错指令以及电脑运行系统差错等操作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严格将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相匹配,旨在规避生产经营中可能出现的原材料或存货价格波动风险,不参与黄金白银延期交易或期货交易的纯投机行为。

  (二)公司已制定了《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三)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并加强对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培训,以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四)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开展2022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及存货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开展2022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2年度贵金属远期交易与

  黄金租赁组合业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计划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概述

  公司自营范围内的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是指公司在从事黄金租赁业务时,依据公司库存量及黄金租赁量,通过买入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产品方式对需要套保的黄金租赁业务进行套期保值,然后通过该组合的对冲、现货交割或其他董事会批准的方式,以锁定租赁成本,规避黄金价格波动造成黄金租赁风险的经营行为。公司进行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只能以规避黄金租赁产生的价格波动等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开展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开展了一定规模的黄金租赁业务,因此当金价出现较大波动时,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了降低因金价波动使黄金租赁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拟与部分银行开展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

  三、开展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品种

  公司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仅限于各金融机构及合法交易平台的贵金属远期交易品种,或者经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四、开展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投入金额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对2022年库存量的合理预测、市场销售的预测及公司黄金租赁开展预期情况,2022年公司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投入金额及业务期间预计为:交易量预计累计不超过6,000千克,保证金原则上使用自有资金,但可能根据与银行就此项业务洽谈的实际情况向该行申请授信额度而无需额外支付保证金。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公司开展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在上述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在该额度内进行具体业务操作,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超过上述额度的套期保值业务,按照《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另行审议。

  上述事项有效期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五、风险分析

  违约风险:当金价出现快速上涨时,可能存在交易对象停止交易或者不履行合同的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通过与信用可靠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控制交易对象风险。

  (二)公司已制定了《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管理办法》,对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控制贵金属远期交易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贵金属远期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就公司开展2022年度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即将开展的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管理办法》;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有利于锁定黄金租赁成本,规避黄金价格波动造成黄金租赁风险,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开展2022年度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业务计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宝芳先生、陈宝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王投资”)达成关联交易,2022年公司预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屋租赁不超过32.88万元。2021年度,公司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房屋租赁131.68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真实、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已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 注册地址:绍兴市延安路43号1楼101-105室

  3、 法定代表人:陈宝芳

  4、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实业投资;物业管理(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6、 关联关系:陈宝康先生及其兄弟陈宝芳先生分别持有越王投资50%股份,且分别担任该公司监事、执行董事兼经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越王投资持有公司0.81%的股份,其与陈宝康先生,陈宝芳先生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8.66%的股份。越王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7、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7,549.11万元,净资产-511.67万元,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0.00万元,净利润-136.91万元。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结果显示: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对公司接受其提供的房屋租赁产生不利影响。

  (二) 陈宝康先生,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省工艺美术大师,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副会长。曾任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北京十二年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越顺基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监事、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陈宝康先生持有公司3.50%的股份,其与陈宝芳先生、越王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8.66%的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结果显示:陈宝康先生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宝康先生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对公司接受其提供的房屋租赁产生不利影响。

  (三) 陈宝芳先生,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越顺基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4年至今任绍兴越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杭州越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长城伟业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陈宝芳先生持有公司4.35%的股份,其与陈宝康先生、越王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8.66%的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结果显示:陈宝芳先生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宝芳先生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对公司接受其提供的房屋租赁产生不利影响。

  三、2022年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子公司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接受关联人越王投资、陈宝康先生、陈宝芳先生提供的房屋租赁。公司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均以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交易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作为零售店,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决定双方的权益,房屋的租赁价格按照地区类别、不同地块的同类标准参照执行,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行为。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 独立董事意见

  (一)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此次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保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属于正常、合理的经济行为,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此次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属于为保持公司正常经营持续稳定发展需要,按照市场原则定价,符合商业惯例,属于正常、合理的经济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规范处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及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为了保障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公司拟向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申请借款额度410,000万元、向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申请担保额度150,000万元的融资及增信支持,直接融资利率不超过年化7.5%,担保费率不超过年化2%,期限为12个月,年度产生的直接融资利息不超过30,750万元,担保费用不超过3,000万元。

  公司拟向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资产”)申请借款额度240,000万元、担保额度100,000万元的融资及增信支持,直接融资利率不超过年化7.5%,担保费率不超过年化2%,期限为12个月,年度产生的直接融资利息不超过18,000万元,担保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

  以上借款及担保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该有效期内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以上借款及担保事项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海科金集团及海鑫资产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关联回避的结果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海科金集团申请借款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海鑫资产申请借款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学英、张军、刘芳彬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海科金集团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08日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1号楼5层518

  法定代表人:沈鹏

  注册资本:273,330.49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

  2、海科金集团的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科金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额2,848,106.89万元,负债总额2,176,831.74万元,净资产671,275.15万元;2021年度营业总收入770,385.76万元,净利润4,830.34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海科金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额2,720,517.22万元,负债总额2,053,491.28万元,净资产667,025.94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总收入64,877.51万元,净利润-5,063.51万元(未经审计)。

  3、经核查,海科金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海鑫资产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4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31号院1号楼3层311号

  法定代表人:张学英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营业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2、海鑫资产的财务数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鑫资产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205,314.73万元,负债总额1,123,628.21万元,净资产81,686.52万元;2021年度营业总收入301,273.19万元,净利润-170,194.69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海鑫资产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171,993.15万元,负债总额1,103,380.82万元,净资产68,612.33万元;2022年1-3月营业总收入61,879.67万元,净利润-13,058.46万元(未经审计)。

  3、经核查,海鑫资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关系说明

  海鑫资产持有公司287,749,4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8%,为公司控股股东,海科金集团持有海鑫资产100%股权。海科金集团和北京市海淀区商业设施建设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商建”)于2020年12月签署了《关于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委托管理协议》,海科金集团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海鑫资产100%股权委托海商建进行管理。海鑫资产、海科金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与公司具有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因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及保证海科金集团、海鑫资产与公司授信顺利延续,公司拟继续向海科金集团申请借款额度410,000万元、向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申请担保额度150,000万元的融资及增信支持,直接融资利率不超过年化7.5%,担保费率不超过年化2%,期限为12个月,年度产生的直接融资利息不超过30,750万元,担保费用不超过3,000万元;公司拟向海鑫资产申请借款额度240,000万元、担保额度100,000万元的融资及增信支持,直接融资利率不超过年化7.5%,担保费率不超过年化2%,期限为12个月,年度产生的直接融资利息不超过18,000万元,担保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根据情况在有效期内及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以上借款及担保事项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产生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参考市场标准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借款及担保事项将在上述审议的总额度项下,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及担保金额为准,借款及担保的期限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的期间为准。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海鑫资产为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22年年初至目前,公司与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借款余额为282,769.40万元,利息金额为6,896.02万元;公司与海鑫资产累计发生的借款余额为137,943.00万元,利息金额为3,055.76万元;海科金集团及其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2,946.69万元,担保费用为472.67万元,海鑫资产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1,995.19万元。自2022年年初至目前,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向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0万元,担保费用为144.25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经营发展,未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方收取的费用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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