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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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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投信息2021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資产84,392,157.24元,主营业务收入69,654,251. 08元,净资产14,566,653. 32元,净利润8,052,355.11 元。

  10、湖北农高万盛高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高万盛”)

  公司名称:湖北农高万盛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忠义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5月18日

  住所:荆州市荆州高新区太湖大道中段管委会2号楼

  经营范围:对农业项目开发;棉花、水稻、玉米、蚕豆、红薯的种植、加工、销售;饮品开发、销售;苗木种植及销售;农业技术研究、咨询、推广、服务;食品销售;电影放映;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施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不动产租赁;城市环境卫生服务;保洁;垃圾清运;住宿服务;场地租赁;休闲健身活动策划方案;种植园采摘。(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华中农业高新投资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农高万盛2021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54,255,100. 44元,营业收入36,646,673. 54元,净资产51,124,407. 86元,净利润3,073,448.26元。

  11、荆州市金楚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楚地置业”)

  公司名称:荆州市金楚地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廖荣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04日

  住所:荆州市华中农高区太湖大道中段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酒店管理服务;餐饮服务;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家具、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销售;代收水电费。(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华中农业高新投资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金楚地置业2021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444,385,133. 10元,主营业务收入378,817,115. 22元,净资产213,566,105. 58元,净利润20,270,463. 66元。

  12、湖北联瑞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瑞房产”)

  公司名称:湖北联瑞房地产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熊小峰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1月13日

  住所:鄂州市梧桐湖新区凤凰苑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旅游开发;房屋租赁;机电设备安装;消防工程的施工;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13、武汉联博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博房产”)

  公司名称:武汉联博房地产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张轩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01月28日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山街道花山大道以东、大长山路以北联投光谷55号地块二期C-18号楼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不含餐饮服务,不含住宿);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14、湖北联投赤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赤壁”)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赤壁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龚勇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08月03日

  住所:湖北省咸宁市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河北大道333号

  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公路管理与养护;建设工程设计;餐饮服务;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住宿服务;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工程管理服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日用百货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招投标代理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交通设施维修;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15、湖北联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酒管”)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黎立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9月24日

  住所:武昌区武珞路330号

  经营范围:住宿服务;食品经营;职业中介活动;生活美容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日用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礼品花卉销售;建筑物清洁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联投文旅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16、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代理”)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许小锋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08日

  住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399号联投大厦七层

  经营范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采购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17、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省联发投”)

  公司名称: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俊刚

  注册资本:432833.92327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07月07日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大厦A座17层

  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委托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风险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工程施工与设计;商贸(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仓储(不含危化品)物流(不含道路运输)业务;对项目的评估、咨询和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业务除外);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

  股东: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8.6601%,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2.0639%,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9311%,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6207%,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6207%,三峡基地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6207%, 武汉武钢绿色城市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为4.6207%,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2.3104%,湖北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2.3104%,咸宁市国资委持股比例为1.1552%,天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天门市城市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持股比例为1.1552%,孝感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持股比例为1.1552%,潜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1.1552%,仙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持股比例为1.1552%,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1552%,黄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1552%,黄冈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1.1552%。

  18、湖北联投汽车经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汽车”)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汽车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蒋念

  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05月22日

  住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路399号联投大厦七层

  经营范围:汽车租赁、汽车代驾服务;汽车维修美容及零配件销售;二手车交易;会议服务;旅游服务、票务服务;汽车相关事务代理(含保险代理);充电桩运营及信息咨询。(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联投汽车2021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1,781.9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39.97万元,净资产1,622.43万元,净利润87.94万元。

  19、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梧桐投公司”)

  公司名称: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俊普

  注册资本:壹拾亿圆整

  成立日期:2009年06月17日

  住所:鄂州市梁子湖区东沟镇

  经营范围:对基础设备、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委托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土地开发及整理(限湖北省梧桐湖新区范围内);园区建设;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对建设项目提供咨询和担保(不含金融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商品房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1%,鄂州市梁子湖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9%,鄂州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

  20、鄂州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鄂州东湖高新公司”)

  公司名称:鄂州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杨崑

  注册资本:壹亿伍仟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1日

  住所:鄂州市凤凰大道梧桐湖新区管委会大楼

  经营范围:负责科技园开发及运营;房地产开发及销售;高科技产业项目投资及管理;高新技术项目验旧开发及技术服务;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代理咨询服务;企业咨询服务;企业经营管理与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园区生活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府前地产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21、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城市运营”)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鞠玲

  注册资本:伍亿圆整

  成立日期:2021年04月12日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2栋502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名胜风景区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森林公园管理;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城市绿化管理;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阵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联投城市运营公司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总资产15,620,234.20元,主营业务收入0.00元,净资产15,358,983.34元,净利润-4,641,016.66元。

  22、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云”)

  公司名称: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柯美忠

  注册资本:贰亿圆整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2日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2栋1-3层、4层(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测绘服务;货物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互联网数据服务;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入、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旅客票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大数据服务;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卫星遥感数据处理;数据处理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票务代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湖北省数字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5%,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5%。

  23、湖北省楚天云大数据孵化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云大数据”)

  公司名称:湖北省楚天云大数据孵化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业虎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05日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武汉软件新城1.1期A2号楼第三层

  经营范围:数据处理;科技企业孵化服务;物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会展服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策划创意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商务调查);企业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24、武汉软件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新物业”)

  公司名称:武汉软件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梁勇

  注册资本:伍拾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5年05月27日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8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园林绿化;房屋中介;机电设备维修保养;保洁、家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25、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软新发展”)

  公司名称: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李勇

  注册资本:肆亿柒仟伍佰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2年05月15日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新城的投资、规划、开发、管理和物业租赁;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房屋维修;经营停车场;软件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软件企业的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通讯技术、软件开发技术咨询(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大连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6.3158%,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6842%。

  26、武汉光谷生物医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生物医药产业园公司”)

  公司名称:武汉光谷生物医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砺威

  注册资本:贰亿玖仟叁佰陆拾玖万肆仟肆佰圆整

  成立日期:2009年08月21日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858号

  经营范围:生物医药园区建设、开发及经营;生物医药产业项目投资;企业经营管理与服务、企业营销策划;生物医药成果转让;房地产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销售;基础设施配套、集中供热建设及服务;园区生活及配套服务;物业管理;会议会展服务。(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5.6121%,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9830%,武汉光谷生物产业基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4049%。

  27、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山投资公司”)

  公司名称: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凌

  注册资本:壹拾捌亿贰仟陆佰万圆整

  成立日期:2009年02月26日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花山镇特1号

  经营范围: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业务;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委托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2.1687%,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9.759%,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8.0723%。

  28、湖北联投城市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城市资源”)

  公司名称:湖北联投城市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霖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成立日期:2021年04月28日

  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城乡市容管理;环境保护监测;停车场服务;城市公园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湖北联投城市运营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深圳市万物云城空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

  联投城市资源公司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总资产22,892,279.72元,主营业务收入3,250,659.57元,净资产16,588,545.46元,净利润-3,411,454.54元。

  29、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省院”)

  公司名称:湖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林

  注册资本:叁佰叁拾万圆整

  成立日期:1991年3月29日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66号

  经营范围:甲级建筑工程及相应的工程咨询和装饰设计;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的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详细规划的编制,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管理、咨询和推广应用;房屋租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湖北省院公司 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总资产16,684万元营业收入8,302万元净利润1,766万元。

  30、公司名称:湖北联投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念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9月8日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316号良友大厦2703房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影视节目策划及咨询;企业品牌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展览展示服务;摄影摄像服务;会议会展服务;船舶、机电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配件、计算机系统工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影视传媒技术开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标识标牌设计、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网页设计及制作;动画设计、制作;企业形象设计;包装设计;网页设计;动漫设计;网络运营管理;商务信息咨询;网上提供电子产品、服装、日用百货的批发兼零售。(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6.6667%、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3.3333%。

  2021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9038.2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581.85万元,净利润441.88万元。

  31、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梓山湖投资公司”)

  公司类型: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蓉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9 年4 月21 日

  住所: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贺胜东站站前广场11 号楼

  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风险投资与委托投资;资产管理;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开发业务;对项目的评估;咨询和担保业务;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

  股东: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3.33%,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67%。

  梓山湖投资公司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总资产7,351,023,762.49元,主营业务收入639,182,775.18元,净资产1,213,438,080.68元,净利润38,407,353.67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联投商贸、联投新材、工建投资、黄麦岭公司、联投置业、联瑞房产、华中农高、联博房产、联投赤壁、工建基建、建投信息、农高万盛、福汉绿色、联投酒管、联投代理、金楚地置业、湖北联发投、联投汽车、梧桐投公司、鄂州东湖高新公司、联投城市运营、楚天云、楚天云大数据、软新发展、软新物业、花山投资公司梓山湖投资公司、联投城市资源公司均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联投集团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光谷生物医药产业园公司为上市公司子公司武汉光谷加速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小股东。均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联投集团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光谷生物医药产业园公司为上市公司子公司武汉光谷加速器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小股东。上述公司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联投商贸、联投新材、工建投资、黄麦岭公司、联投置业、联瑞房产、华中农高、联博房产、联投赤壁、工建基建、建投信息、农高万盛、福汉绿色、联投酒管、联投代理、金楚地置业、湖北联发投、联投汽车、鄂州东湖高新公司、联投城市运营、楚天云、楚天云大数据、软新发展、软新物业、花山投资公司梓山湖投资公司、联投城市资源公司与公司的历史交易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符合要求。前述公司均拥有较好的行业声誉,运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2022年经营计划,湖北路桥将与联投商贸、联投新材、工建投资发生原材料采购交易,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255,000.00 万元,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不超过 44.68%;将与黄麦岭公司、联投置业、联瑞房产、华中农高、联博房产、联投赤壁提供劳务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10,300.00 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不超过1.01 %;将与工建基建、建投信息、农高万盛、福汉绿色、联投酒管发生接受劳务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26,085.00 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不超过4.58 %;将与金楚地置业发生租入资产交易,交易额不超过66万,占同类比例不超过0.01%;将与湖北联发投、联投商贸发生租出资产交易,交易额不超过120万,占同类比例不超过0.01 %;将与联投投资发生出售资产交易,交易额不超过91万,占同类比例不超过0.01%;将与联投汽车发生购买资产交易,交易额不超过380万,占同类比例不超过0.07%。

  根据公司2022年经营计划,公司及其他下属公司与梧桐投公司、鄂州东湖高新公司、联投城市运营、楚天云、楚天云大数据、软新发展、软新物业、花山投资公司发生提供劳务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960万元,占同类业务比例不超过3.36%。公司及其他下属公司与花山投资公司、梓山湖投资公司、联投城市资源公司、黄麦岭磷化工公司、联投城市运营公司发生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类关联交易,交易金额不超过970万元,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不超过5.09%;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建筑设计院、联投传媒发生的接受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213.46万元,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不超过3.72%。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提供劳务类、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类关联交易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均是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采购原材料类及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能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主营业务的持续推进,提供劳务类及受托资产和业务类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

  (二)对关联方的依赖程度及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1)湖北路桥 2022年预计采购建筑原材料约57.03 亿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的原材料不超过255,000.00万元,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不超过44.68%。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一方面,湖北路桥2022年一季度中标项目45.8亿元,预计对其2022年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因此对采购原材料类交易预估金额也相应做扩大预计;另一方面,关联方联投商贸拥有大型集采平台,议价能力高,且有能力垫付资金,可降低湖北路桥资金压力。本次交易合同定价中水泥、钢材、沥青分别以数字水泥网、我的钢铁网、百川资讯网价格为基准,结合项目基本情况和实际运距具体进行定价,价格按照市场条件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并保证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价格,此类交易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形成严重依赖。

  (2)公司及下属公司2022年向关联方接受劳务不超过26,298.46万元,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3)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2年向关联方提供劳务不超过 11,260.00万元,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4)公司目前在湖北、浙江、广东、新疆等地有大量的污水处理运营项目,与花山投资公司及梓山湖投资公司发生受托运营污水厂的关联交易,2022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970万元,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不超过5.09%,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5)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2年向关联方租出资产不超过120万元,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6)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2年向关联方租入资产不超过 66万元,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7)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2年向关联方出售资产91万元,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8)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2年向关联方购买资产380万元,不会因此类交易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也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9)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2-033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批准。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2013年11月,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执业资质:中审众环已取得由湖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编号:42010005),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有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颁发的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资格。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审众环自 1993 年获得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80人。

  3、业务规模

  (1)2020年经审计总收入:194,647.40万元。

  (2)2020年审计业务收入:168,805.15万元。

  (3)2020年证券业务收入:46,783.51万元。

  (4)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179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18,107.53万元,东湖高新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2次。

  45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罗明国,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从事证券工作23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潇,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主持多家上市公司、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从事证券工作6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闵超,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以上人员均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会计师等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本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曾受到被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分别为0次和0次。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15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10万元(含税),系按照中审众环提供审计服务工作量及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财务审计费用较2021年度相同,内控审计费用较2021年度上升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态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与公司业务独立,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中审众环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较强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所出审计意见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年度审计任务,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担任公司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其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50万元(含税)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0万元(含税)。

  3、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2-034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 12 月 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 号)的要求,就“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等问题进行了明确。其中前两项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后一项自公布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变更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以下三项事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或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消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2、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涉及的余额应如何在资产负债表中进行列报与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企业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3、对亏损合同的判断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履行合同成本的组成。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三、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的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2-035

  可转债代码:110080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对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021年度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7,217.89万元,资产减值损失393.9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减值金额负数表示冲回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相关项目进行计提减值损失准备的会计处理。

  公司需计提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也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

  (1)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2021年公司对单项应收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9,419.78万元。主要是对应收恒大集团款项的预计损失全额计提单项信用减值损失9,393.53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为恒大集团提供建设工程施工服务,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存在业务往来,业务结算主要通过现金、商业承兑汇票等形式结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应收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武汉楚水云山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鄂州朗恒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湖北恒祥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合同资产余额合计11,393.53万元,其中应收账款余额5,242.96万元、应收票据5,971.59万元、合同资产178.98万元。鉴于商业承兑汇票存在无法兑付的风险,公司将商业承兑汇票金额转为应收账款。目前,公司已采取法律手段冻结恒大集团银行存款578.38万元,查封房产37套(建筑面积3,596.04平方米),查封汽车8辆。因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公司收回应收恒大集团款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以应收恒大集团款项扣除现阶段已采取法律手段预计可收回款项后,对应收恒大集团款项的预计损失全额计提单项信用减值损失9,393.53万元。

  除以上事项外,公司与恒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无其他往来。

  (2)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按组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192.04万元,主要是由于2021年末应收账款及长期应收款余额增加对应计提相应信用减值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7,611.82万元,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17,611.82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363.61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公告编号:临 2022-036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关联方

  提供融资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为确保公司及下属公司顺利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需要关联方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省联发投”)为本公司及下属公司部分融资事项提供担保,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需要湖北省联发投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按照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时间支付担保费用(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5%),预计担保费用不超过3,000万元。

  2、关联关系:湖北省联发投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本次拟接受湖北省联发投提供融资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的事项将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过去12个月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北省联发投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本提案“六、过去12个月内与本次拟发生的交易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及下属公司顺利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需要关联方湖北省联发投为本公司及下属公司部分融资事项提供担保。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需要湖北省联发投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按照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时间支付担保费用,年化担保费率拟不超过1.5%,预计担保费用不超过3,000万元。鉴于预计担保总额已超过3,000万元并且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湖北省联发投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委派董事及股东代表将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关联方: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大厦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刘俊刚

  注册资本:432,833.923279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委托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风险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工程施工与设计;商贸(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仓储(不含危化品)物流(不含道路运输)业务;对项目的评估、咨询和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业务除外);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

  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湖北省联发投总资产2,236.54亿元,净资产569.02亿元;2021年湖北省联发投实现营业收入371.54亿元,净利润14.71亿元。

  湖北省联发投为湖北省国资委独资设立的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独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2 条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或发行债券需要提供第三方担保增信的部分,由湖北省联发投为本公司提供担保。预计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接受湖北省联发投担保总额不超过20亿元,公司及下属公司将按不超过1.5%的年化担保费率支付担保费用不超过3,000万元。

  四、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公司接受湖北省联发投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以支持公司发展、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为出发点,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融资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及下属公司顺利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原则,担保费率依照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总额的比例较低,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涛先生、周敏女士、周俊先生、王玮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出具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拟接受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事项,能确保公司及下属公司顺利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能提高公司融资能力,有利于企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委员会提醒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出具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拟接受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用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提高融资能力,确保公司及下属公司顺利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资金,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

  2、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构成同业竞争。

  3、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投票权。

  六、过去12个月内与本次拟发生的交易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北省联发投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关联担保额度。

  具体详见2021年4月30日、5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成立合资公司并向其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关联方共同成立3家合资公司,同意按各自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在同等条件下对3家合同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7.9亿。

  2021年7月2日,公司与关联方联投置业共同出资注册成立湖北联新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湖北联新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联新云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8月2日,公司已完成对上述3家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实缴。

  具体详见2021年4月30日、5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湖北联投商贸物流有限公司6.240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以不低于人民币1,897.6503万元向关联方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转让其持有湖北联投商贸物流有限公司6.2406%股权。

  具体详见2022年1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以合同价不超过人民币95,700,000元与关联方湖北建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红莲湖EPC项目智慧灯杆工程劳务施工合同》。

  具体详见2022年1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5、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以合同价不低于人民币3,404.5897万元与关联方湖北联投鄂咸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武阳至阳新高速公路鄂州段跨接鄂州至咸宁高速公路拼接工程施工框架协议》。

  具体详见2022年1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6、2022年3月,经公司经营层审议通过,公司拟与关联方联投置业签订《增资协议》,约定对双方合资公司湖北联新云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同步共认缴增资11,000万元,公司按10%持股比例认缴增资1,100万元并于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实缴600万元。该增资未达到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金额,因此无需提交本次董事会。

  公司已在授权范围内于2022年3月25日与联投置业签订《增资协议》,按持股比例对湖北联新云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增资1,100万元,并已按持股比例实缴600万元,联投置业按持股比例同步认缴并实缴,与《增资协议》约定一致。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公告编号:临2022-037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动作,结合公司的实际发展和经营状况,拟对《公司章程》第六条、第二十条、第四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七条内容做出了调整和新增,主要涉及总股本及对外担保等相关内容,具体修改方案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公告编号:临 2022-038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红莲湖

  项目参股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一):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湖高新”)拟与关联方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置业”)按双方各自持股比例同步对红莲湖项目两家合资公司湖北联新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新产城”)、湖北联新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新融合”)分别进行增资,其中:对联新产城增资39,000万元,东湖高新认缴增资额19,110万元,持股比例为49%,联投置业认缴增资额19,890万元,持股比例为51%;对联新融合增资10,000万元,东湖高新认缴增资额4,900万元,持股比例为49%,联投置业认缴增资额5,1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东湖高新合计对上述两家合资公司认缴增资额24,010万元。

  2、交易内容(二):对于上述增资事项,东湖高新与联投置业拟约定分期按双方各自持股比例同步实缴到位,其中:2022年12月31日前,对联新产城实缴26,000万元,其中东湖高新实缴12,740万元,联投置业实缴13,260万元;2023年12月31日前,对联新产城实缴13,000万元,其中东湖高新实缴6,370万元,联投置业实缴6,630万元。2022年12月31日前,对联新融合实缴1,300万元,其中东湖高新实缴637万元,联投置业实缴663万元;2023年12月31日前,对联新融合实缴8,700万元,其中东湖高新实缴4,263万元,联投置业实缴4,437万元。东湖高新合计对上述两家合资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实缴13,377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实缴10,633万元。

  3、鉴于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省联发投”)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联投置业系湖北省联发投控股子公司,因此联投置业系公司关联方。

  4、本次拟与联投置业按双方各自持股比例同步对双方合资公司进行增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公司与湖北省联发投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本提案“八、过去12个月内与本次拟发生的交易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6、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增资的合资公司开发项目在规划审批、开发融资等方面还存在不确定因素,本次投资计划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风险。

  一、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概述

  1、为解决联新产城和联新融合正常开发经营的资金需求,经与联新产城和联新融合的控股股东联投置业协商,拟由股东双方按各自持股比例同步对上述两家合资公司分别进行增资。

  2、联新产城:公司拟与关联方联投置业按双方各自持股比例(东湖高新现持股49%,联投置业现持股51%)同步共对联新产城增资39,000万元,其中东湖高新认缴增资额19,110万元,持股比例为49%,联投置业认缴增资额19,890万元,持股比例为51%。本次增资后,联新产城注册资本由41,000万元增至人民币80,000万元,公司及联投置业持有联新产城的股权比例不变。

  双方拟约定分期按双方各自持股比例同步实缴到位:2022年12月31日前共实缴26,000万元,其中东湖高新实缴12,740万元,联投置业实缴13,260万元;2023年12月31日前共实缴13,000万元,其中东湖高新实缴6,370万元,联投置业实缴6,630万元。

  3、联新融合:公司拟与关联方联投置业按双方各自持股比例(东湖高新现持股49%,联投置业现持股51%)同步共对联新融合增资10,000万元,其中东湖高新认缴增资额4,900万元,持股比例为49%,联投置业认缴增资额5,1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本次增资后,联新产城注册资本由33,000万元增至43,000万元。

  双方拟约定分期按双方各自持股比例同步实缴到位:2022年12月31日前共实缴1,300万元,其中东湖高新实缴637万元,联投置业实缴663万元;2023年12月31日前共实缴8,700万元,其中东湖高新实缴4,263万元,联投置业实缴4,437万元。

  4、东湖高新拟对联新产城、联新融合两家合资公司合计认缴增资额24,010万元。东湖高新拟对联新产城、联新融合两家合资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合计实缴13,377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合计实缴10,633万元。

  5、因湖北省联发投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联投置业系湖北省联发投控股子公司,因此联投置业系公司关联方。

  6、本次拟与联投置业按双方各自持股比例同步对双方合资公司进行增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36号

  法定代表人:王睿

  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09年5月15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旅游开发;房地产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87.33%;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出资占比12.67%。

  主要经营情况:联投置业是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湖北省联发投地产板块的建设与经营。联投置业成立以来,以湖北省联发投的资源优势为依托,立足武汉、辐射“1+8”城市圈,依靠优秀团结的经营管理团队和项目运作团队,凭借高标准的战略规划、准确的市场定位、专业的市场化运作及不断深化的品牌影响力,建设了一批极具影响力、保障民生、改善人居环境的优质项目。经过几年潜心经营,在行业内逐步建立起竞争优势,品牌影响力日益增强。

  联投置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审计单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类别: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一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联新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7月2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高新四路与新城大道交汇处南段201号

  法定代表人:吴曙光

  注册资本:4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标的公司股东情况

  本次增资前股权比例情况:

  ■

  本次增资后股权比例情况:

  ■

  3)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联新产城于2021年8月5日竞得鄂州G(2021)013-019号七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共约416亩,土地总价款共约111,981万元已全部付清,现项目处于前期开发建设准备阶段。截至2022年3月31日,联新产城总资产为119559.11万元,净资产为40968.26万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3.93万元。

  (二)标的公司二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联新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7月2日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高新四路与新城大道交汇处南段203号

  法定代表人:吴曙光

  注册资本:3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对外承包工程;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标的公司股东情况

  本次增资前股权比例情况:

  ■

  本次增资后股权比例情况:

  ■

  3)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联新融合于2021年8月5日竞得鄂州G(2021)020-026号七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共约481亩,土地总价款共约94,099万元已全部付清,现项目处于前期开发建设准备阶段。截至2022年3月31日,联新融合总资产为100,493.09万元,净资产为32,976.7万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5.16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联新产城增资事宜

  公司拟与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湖北联新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就本次增资事项签订《增资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股东):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股东):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湖北联新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一)增资扩股

  甲、乙双方约定,对丙方进行增资,将注册资本金从41,000万元增加至80,000万元,增资额为39,000万元,其中:甲方认缴19,890万元,乙方认缴19,110万元。增资完成后,丙方注册资本及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变更为:

  ■

  (二)增资期限及方式

  甲、乙双方将其认缴的增资款分批同步实缴到位。其中,于2022年12月31日前,甲、乙双方以现金方式共实缴26,000万元至丙方账户,甲方按持股比例实缴13,260万元,乙方按持股比例实缴12,740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甲、乙双方以现金方式共实缴13,000万元至丙方账户,甲方按持股比例实缴6,630万元,乙方按持股比例实缴6,370万元。

  2、联新融合增资事宜

  公司拟与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湖北联新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就本次增资事项签订《增资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股东):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股东):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湖北联新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一)增资扩股

  甲、乙双方约定,对丙方进行增资,将注册资本金从33,000万元增加至43,000万元,增资额为10,000万元,其中:甲方认缴5,100万元,乙方认缴4,900万元。增资完成后,丙方注册资本及各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变更为:

  ■

  (二)增资期限及方式

  甲、乙双方将其认缴的增资款分批同步实缴到位。其中,于2022年12月31日前,甲、乙双方以现金方式共实缴1,300万元至丙方账户,甲方按持股比例实缴663万元,乙方按持股比例实缴637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甲、乙双方以现金方式共实缴8,700万元至丙方账户,甲方按持股比例实缴4,437万元,乙方按持股比例实缴4,263万元。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共同增资行为,是在符合上市公司有关规定和金融机构对房地产行业开发贷融资管理要求的情况下为红莲湖项目合资公司持续稳定开发提供资金支撑,增资双方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合资公司开发的红莲湖项目,地处武鄂同城战略节点,是鄂州与武汉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对接的桥头堡,承接武汉产业优势显著,现阶段已集聚“科学岛”、国家存储器和中国地质大学未来城新校区等重大项目,孕育出该区域产业提档升级的全新生机。项目与光谷未来科技城接壤,良好的地理区位和产业基础能够支撑项目良性发展,有利于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红莲湖项目为产城融合项目,未来现金流可有效支撑项目整体开发建设,总体风险可控。

  4、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5、本次两家合资公司增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开发准备支出,是项目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没有计划用于购买股票、理财产品等,没有计划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符合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风险可控。

  六、风险分析及风险防范措施

  1、项目规划审批风险:项目涉及多种用地,部分用地后续规划需报规划部门审批,尚存在不确定因素;

  2、项目融资风险:本次增资完成后,项目后续仍有一定资金缺口,房地产开发融资受到银行贷款审批、国家宏观调控等不确定因素影响。项目将采取滚动开发方式,尽可能降低融资风险。

  七、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涛先生、周敏女士、周俊先生、王玮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出具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拟发生的共同增资行为有助于为红莲湖项目合资公司持续稳定开发提供资金支撑,增资双方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对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业绩带来积极影响,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发展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委员会提醒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出具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拟发生的对红莲湖项目合资公司进行增资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方向,对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业绩带来积极影响,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投资行为。

  2、本次对红莲湖项目合资公司进行增资,增资的资金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开发准备支出,没有计划用于购买股票、理财产品等,没有计划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红莲湖项目两家合资公司的股东均约定分期按各自持股比例同步增资到位,增资行为公平合理,风险可控。

  3、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构成同业竞争。

  4、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投票权。

  5、请公司加强各出资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以及资金管理,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八、过去12个月内与本次拟发生的交易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公司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关联担保额度。

  具体详见2021年4月30日、5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成立合资公司并向其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关联方共同成立3家合资公司,同意按各自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在同等条件下对3家合同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7.9亿。

  2021年7月2日,公司与关联方联投置业共同出资注册成立湖北联新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湖北联新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联新云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8月2日,公司已完成对上述3家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实缴。

  具体详见2021年4月30日、5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湖北联投商贸物流有限公司6.240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以不低于人民币1,897.6503万元向关联方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转让其持有湖北联投商贸物流有限公司6.2406%股权。

  具体详见2022年1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以合同价不超过人民币95,700,000元与关联方湖北建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红莲湖EPC项目智慧灯杆工程劳务施工合同》。

  具体详见2022年1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5、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以合同价不低于人民币3,404.5897万元与关联方湖北联投鄂咸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武阳至阳新高速公路鄂州段跨接鄂州至咸宁高速公路拼接工程施工框架协议》。

  具体详见2022年1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6、2022年3月,经公司经营层审议通过,公司拟与关联方联投置业签订《增资协议》,约定对双方合资公司湖北联新云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同步共认缴增资11,000万元,公司按10%持股比例认缴增资1,100万元并于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实缴600万元。该增资未达到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金额,因此无需提交本次董事会。

  公司已在授权范围内于2022年3月25日与联投置业签订《增资协议》,按持股比例对湖北联新云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增资1,100万元,并已按持股比例实缴600万元,联投置业按持股比例同步认缴并实缴,与《增资协议》约定一致。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公告编号:临 2022-039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受让泰欣环境2785万股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湖高新”)拟与关联方湖北多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多福商贸”或“交易对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价格受让多福商贸所持有的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欣环境”或“目标公司”或“标的公司”)2,785万股股权,占泰欣环境总股本26.47%,受让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泰欣环境95.03%股权,通过持股平台“上海麦德慧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持股平台”)间接持有3%股权,泰欣环境核心团队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1.97%股权,泰欣环境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关联关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省联发投”)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多福商贸系湖北省联发投孙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多福商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拟受让多福商贸所持有的泰欣环境2,785万股股权将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32号《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本次拟发生的交易事项不需要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

  4、公司过去12个月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北省联发投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本提案“七、过去12个月内与本次拟发生的交易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5、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概述

  为整合大气板块业务资源,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高整体治理水平和盈利水平,公司拟与关联方多福商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受让其持有的泰欣环境2,785万股股权,占泰欣环境总股本26.47%,受让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泰欣环境95.03%,泰欣环境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价格依据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亚正信评报字(2022)第A09-0007号《资产评估报告》,具体参见“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中“(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湖北省联发投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多福商贸系湖北省联发投孙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多福商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拟以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受让多福商贸所持有的泰欣环境2,785万股股权将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多福商贸发生关联交易,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北省联发投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本提案“六、过去12个月内与本次拟发生的交易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关联方湖北多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湖北多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沿河大道165号

  法定代表人:尹国明

  注册资本:21,73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7月27日

  经营范围:家电市场的开发、经营、管理;批零兼营家用电器、电工电料、建材、化工原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国家限制经营的化学物品);铁路客运票务;门面出租、写字楼租赁;物业管理。

  股权结构:湖北福汉木业(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0%股权。

  2、多福商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多福商贸总资产为1,935,267,827.05元,净资产为702,384,823.92元。2021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622,878.47元,净利润-61,097,276.80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785万股股权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3号楼3层305室

  法定代表人:赵清华

  注册资本:10,522.75万元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0日

  经营范围: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设备、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电器设备、建筑装潢材料、通讯设备、保温材料、陶瓷制品、电子产品、办公用品、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环保设备的维护,及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泰欣环境71.56%的股权,其中:公司直接持有68.56%, 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3%;多福商贸持有泰欣环境26.47%股权;泰欣环境核心团队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1.97%股权。

  3、标的公司相关情况:

  泰欣环境位于上海浦东新区,现有员工120余名,主要从事烟气净化系统设备的研发、系统集成及环保设备销售、安装、调试。以SNCR、SCR脱硝系统为核心,形成从系统设计到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完善的服务体系。业务领域主要在垃圾焚烧发电,在造纸等行业烟气治理亦有涉足,主要客户有:光大国际、绿色动力、深圳能源环保、康恒环境、广州环投、上海环境、瀚蓝环境、玖龙纸业等央企、地方国企、上市公司或大型民企。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行业经验积淀,泰欣环境在垃圾焚烧发电烟气脱硝、脱酸系统集成、设计优化、项目管理、系统调试等方面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领先的市场地位。

  4、标的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泰欣环境总资产为939,953,034.70元,净资产为328,432,508.46元。2021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44,467,265.10元,净利润111,521,314.62元。

  (二)审计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审计从业资格)出具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2]0112313号),截止2021年12月31日,泰欣环境总资产为939,953,034.70元,负债总额为611,520,526.24元,净资产总额为328,432,508.46元,2021年全年净利润为111,521,314.62元。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评估情况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托对标的公司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华亚正信评报字(2022)第A09-0007号)。

  评估机构资格: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备资产评估资格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1)资产评估资格,经北京市财务局备案,备案号2019-0088号;(2)证券期货相关评估资格,经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审查批准可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单位。批准文号为财企【2010】181号,变更为财办【2019】12号

  评估对象: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范围: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申报的在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及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2、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截至评估基准日,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94,359.02万元,评估价值为94,916,01万元,增值额为556.99万元,增值率为0.59%;总负债账面价值为61,121.80万元,评估价值为61,121.80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3,237.22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33,794.21万元,增值额为556.99万元,增值率为1.68%。

  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2)收益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94,359.02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61,121.80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3,237.22万元,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5,600.00万元,增值额为52,362.78万元,增值率为157.54%。

  (3)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分析及最终结果的选取

  ①差异分析

  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5,600.00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3,794.21万元,两者相差51,805.79万元,差异率为153.30%。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

  泰欣环境的主营业务系环保服务系统集成涉及,固定资产投入相对较小,在账面值中所占比重不高,属于“轻资产”企业。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主要以资产负债表作为基础,系从企业现时资产重置的角度衡量企业价值;资产基础法仅对各单项有形资产和部分可量化的无形资产进行了评估,未体现出企业团队、业务平台、管理团队等重要的无形资源的贡献,也不能完全体现各个单项资产组合对公司整体的贡献,亦不能完全衡量各单项资产间的互相匹配和有机组合产生出来的整合效应,同时公司整体收益能力是企业所有环境因素和内部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收益法价值内涵包含了企业难以量化的无形资产价值。

  ②评估结果的选取

  综上所述,考虑到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不同评估方法的优势与限制,分析两种评估方法对本项目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根据本次特定的经济行为,收益法评估结果更有利于反映评估对象的价值。因此,本次评估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未考虑具有控制权的溢价、缺乏控制权的折价及股权流动性等特殊交易对股权价值的影响。

  (四)权属情况说明

  产权状况:标的公司股权清晰,不存在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五)交易价格的确定

  经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泰欣环境全部权益评估值为85,600万元。本次泰欣环境2,785万股股权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确认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经双方友好协商及谈判,确定泰欣环境2785万股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关联方多福商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相关协议内容以最终签署协议为准):

  转让方:湖北多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投资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上海泰欣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价格:不高于人民币2.3亿元

  1.支付节点及方式:

  (1)投资人应于签订本《股权转让收购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40%股权转让款。

  (2)完成股权工商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60%股权转让尾款。

  2.产权交割事项:

  (1)交割期限

  交割日及交割期限由投资人、标的公司、转让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2)股权变更登记

  转让方及标的公司在交割期限内需配合投资方办理标的企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颁发新的营业执照且投资方完成股权转让款支付之日视为股权交易完成之日。

  3.过渡期安排

  (1)过渡期经营

  自本协议签订日至投资人最终受让标的股权之前(“过渡期”),标的公司和转让方应使标的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声誉不受影响;公司在过渡期内的业务合同应满足合法合规的要求,确保标的公司的对外债务及关联方往来等清洁,标的公司不得转移名下不动产或设立他项权利,不得从事损害投资人利益的行为,不得通过转让、许可等方式将目标公司核心技术等知识产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2)排他期

  过渡期内,如未获得投资人事先书面同意,标的公司及转让方不得与任何其他方就与标的公司股权有关的增资或股权转让事宜或标的资产的收购或处置进行磋商、谈判或签署投资意向书或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若标的公司或转让方违反本条约定,投资人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标的公司和转让方应赔偿投资人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并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向投资人支付违约金。

  4.产权交易费用的承担

  本协议项下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费用,依照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赔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逾期损失、资金占用损失等合理开支。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如果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若守约方选择继续履行则有权要求违约方应在任一其他方发出表明违约的书面通知后三十(30)日之内补救该违约。若30日内补救未能完全满足守约方要求,守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3)除投资人书面豁免外,如因为转让方或标的公司交割日之前已存在的或有负债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事项(无论其是否以任何形式披露),而导致标的公司或投资人遭受损失,即使该等损失实际在交割日后发生,转让方应向标的公司或投资人赔偿。

  (4)除转让方向投资人已经披露的关联方交易外,转让方应促使其关联方不会对标的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5)其他条款与本条冲突的,以本条约定为准。

  6.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受让股权的背景

  泰欣环境系公司2019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系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通过并购泰欣环境,公司已将烟气综合治理业务扩展至垃圾焚烧发电领域,并利用自身在火电厂烟气治理领域的运营经验与技术优势,积极开拓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烟气治理业务,进一步扩大烟气治理业务的覆盖范围,形成“火电+非电”相互支撑、共同发展的业务布局。

  2、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聚焦主业、协同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泰欣环境的股东仅为公司和泰欣环境核心管理团队,将有助于公司取得对泰欣环境的绝对控股地位,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大气板块业务资源,贯彻公司战略意图,从而整体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本次交易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发展战略规划。

  3、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就股权转让款收回等约定了明确的违约条款。另外,多福商贸系湖北省联发投的孙公司,湖北省联发投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即公司与多福商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本次关联交易风险基本可控。

  六、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涛先生、周敏女士、周俊先生、王玮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出具审核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拟受让多福商贸所持有的泰欣环境2,785万股股权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大气板块业务资源,贯彻公司战略意图,从而整体提高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发展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委员会提醒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并出具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1、根据公司大气板块未来发展的战略与规划,本次拟受让多福商贸所持有的泰欣环境2,785万股股权关联交易事项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大气板块业务资源,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将为公司的业绩带来积极的影响,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投资行为。

  2、本次拟受让多福商贸所持有的泰欣环境2,785万股股权所需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风险可控。

  3、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构成同业竞争。

  4、本次拟发生关联交易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投票权。

  七、过去12个月内与本次拟发生的交易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与间接控股股东湖北省联发投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担保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泰欣环境提供不超过100,000.00万元的关联担保额度。

  具体详见2021年4月30日、5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2、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成立合资公司并向其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关联方共同成立3家合资公司,同意按各自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在同等条件下对3家合同公司提供借款,借款总额不超过7.9亿。

  2021年7月2日,公司与关联方联投置业共同出资注册成立湖北联新产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湖北联新融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联新云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8月2日,公司已完成对上述3家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实缴。

  具体详见2021年4月30日、5月28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转让湖北联投商贸物流有限公司6.240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路桥”)以不低于人民币1,897.6503万元向关联方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转让其持有湖北联投商贸物流有限公司6.2406%股权。

  具体详见2022年1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4、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以合同价不超过人民币95,700,000元与关联方湖北建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红莲湖EPC项目智慧灯杆工程劳务施工合同》。

  具体详见2022年1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5、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以合同价不低于人民币3,404.5897万元与关联方湖北联投鄂咸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武阳至阳新高速公路鄂州段跨接鄂州至咸宁高速公路拼接工程施工框架协议》。

  具体详见2022年1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交易所网站。

  6、2022年3月,经公司经营层审议通过,公司拟与关联方联投置业签订《增资协议》,约定对双方合资公司湖北联新云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同步共认缴增资11,000万元,公司按10%持股比例认缴增资1,100万元并于协议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实缴600万元。该增资未达到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金额,因此无需提交本次董事会。

  公司已在授权范围内于2022年3月25日与联投置业签订《增资协议》,按持股比例对湖北联新云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认缴增资1,100万元,并已按持股比例实缴600万元,联投置业按持股比例同步认缴并实缴,与《增资协议》约定一致。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33证券简称:东湖高新公告编号:临2022-040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6日9 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6日

  至2022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4、6-23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5、9、10、18、22、23已经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详见2022年4月3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第8、10、19项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3、8、9、10、11、12、13、18、22、23项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9、10、18、22、23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湖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到公司董秘处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登记;股东可以电话、传真和信函方式登记。

  2、股东单位代表持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公司盖章)及代理人身份证登记。

  3、登记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9:00-12:00,14:00-17: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六、 其他事项

  1、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 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东湖高新大楼五楼董事会秘书处。

  3、 联系人:段静、周京艳

  4、 电话:027-87172038      传真:027-87172100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公告编号:临2022-041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营经营数据

  1、中标情况

  2021年第四季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中标项目42个,合计金额3,728,419,789.64元,其中已中标待签合同项目4个,合计金额2,131,500,319.56元。

  2、新签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上述经营指标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公告编号:临2022-042

  可转债代码:110080                     可转债简称:东湖转债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八号——建筑》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一季度公司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公司主营经营数据

  1、中标情况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中标项目20个,合计金额4,581,410,691.70元,其中已中标待签合同项目8个,合计金额4,099,844,363.01元。

  2、新签项目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目前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上述经营指标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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