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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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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提案中,提案11、提案14、提案19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2年5月20日下午17: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2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四维图新大厦A座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孟庆昕、秦芳

  (2)电话号码:010-82306399

  (3)电子邮箱:dongmi@navinfo.com、qinfang@navinfo.com

  (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四维图新大厦A座董事会办公室

  7.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5”,投票简称为“四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2022年5月24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愿表决。

  ■

  附注:

  1、若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多项选择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4、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四维图新大厦A座13层1303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有关人员。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位,实到监事3位(监事刘铁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其余监事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忠朋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孟庆昕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的专项审核意见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XYZH/2022BJAA70143),2021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22,086,376.9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82,564,064.78元。归属母公司可分配的利润为444,899,476.97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64,547,621.32元,资本公积余额为8,626,423,445.16元。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基数(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预计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2,371,767,114股),每10股派发现金0.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230,602.68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尽职守、严格执行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8、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健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回购已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符合《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张栩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忠朋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申请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朱忠朋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此,公司提名张栩娜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增补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2-014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0]438号”文《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公司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5,600万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5.60元。截至2010年5月7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5,600万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143,3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82.7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6,777.30万元,已于2010年5月7日汇入本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09A7057]号《验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的精神,公司于本期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等费用1,090.58万元从发行费用中调出,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5,492.12万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867.88万元。

  注:由于在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出台之前,各方确认的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777.30万元,并已与相关方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财政部财会[2010]25号文件出台之后,公司重新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867.88万元,导致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比应有余额少1,090.58万元,该笔资金公司已于2011年2月24日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三家银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情况

  1)2021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项目0.00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0.00万元;以超募资金支付中交宇科(北京)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款225.0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36,536.86万元。

  2)2021年度以募集资金支付上市发行费用0.00万元。

  3)2021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80.80万元,手续费支出0.02万元。

  4)2021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投入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9,470.20万元。

  5)2021年度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节余资金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项目2,833.9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节余资金累计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项目2,833.96万元。

  (3)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0,746,570.64元(包含利息),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公司2016年5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6月7日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2号)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3,266,740股新股。其中,公司向合肥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5位交易对方共计发行19,418,723股新股购买其持有的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杰发科技(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发科技”)股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现金认购部分实际发行数量为196,923,025股新股,股票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5,163.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24,534,341.7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27,095,658.25元,已于2017年3月10日汇入本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7BJA70066]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虹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情况

  1)2021年度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直接投入支付收购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现金对价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92,867.15 万元。

  2)2021年度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节余资金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项目2,166.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节余资金累计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项目2,166.00万元。

  3)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度累计利息收入18.39万元,手续费支出0.10万元。

  (3)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84,392.61元(包含利息),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158 号”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发行规模为5,000.00万元,首期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2017年11月24日,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总额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000.00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紫竹支行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情况

  1)2021年度以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0.00万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000.00万元。

  2)2021年度以募集资金支付上市发行费用0.00万元。

  3)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度累计利息收入0.00万元,手续费支出0.00万元。

  (3)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4,420.48元(均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该余额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公司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75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3.2亿股新股,股票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认购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

  截至2021年2月2日止,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申购款人民币40亿元,于2021年2月3日止,扣除主承销商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联席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25,500,00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1,443,396.23元),本公司实际收到股权款人民币3,974,500,000.00元,均为货币资金。公司本次募集总额为人民币40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5,271,698.1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4,728,301.89元,已于2021年2月3日汇入本公司在相关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2月4日出具“XYZH/2020BJAA70042”号验资报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分别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垫支承销保荐费用进项税额144.34万元,该部分费用应由自有资金支付;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垫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发行费用121.51万元(不含增值税),该部分费用由募集资金支付;上述垫支资金的差额22.83万元,已于2021年3月31日由自有资金账户转入募集资金账户。

  (2)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情况

  1)2021年度以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68,159.95万元,其中:

  投入智能网联汽车芯片研发项目款17,138.88万元;

  投入自动驾驶地图更新及应用开发项目款13,667.62万元;

  投入自动驾驶专属云平台项目款6,752.07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0,601.38万元。

  2)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度利息收入5,113.56万元,手续费支出0.24万元。

  (3)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344,262,048.85元(包含利息),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

  公司已于2010年6月4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单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

  为规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已于2017年3月10日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银行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目前,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三)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于2017年12月18日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目前,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四)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

  为规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于2021年2月3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三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与合肥杰发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3日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目前,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协议的履行情况良好。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对照表见本报告附表。

  附表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三《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四《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变更情况

  将原拟用于在北京海淀中关村科技园区内购买办公楼的11,68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方式变更为自主建设,即用于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综合大楼建设。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实质性变更,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建设四维图新合肥大厦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及资金收益5,000.00万元用于“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建设。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节余资金2,834.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节余资金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的金额为2,833.96万元。

  2、非公开发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补偿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购买协议》”)关于杰发科技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盈利预测补偿方案的约定,以及杰发科技2016-2018年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情况,根据《资产购买协议》并经计算,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价相应调减61,592.18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配套募集资金支付现金对价289,874.33万元,扣除尚需支付的2,992.82万元现金对价后,配套募集资金节余为39,842.42万元,加上配套募集资金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6,958.10万元,减去累计支付的手续费支出2.13万元,配套募集资金节余及利息、理财收益金额合计为46,798.39万元。

  公司2019年4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对四维图新办公楼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由原计划总投资不超过74,340.00万元变更为不超过120,302.00万元,计划增加使用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及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不超过45,962.00万元,用于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使用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39,842.42万元,及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6,119.58万元,合计45,962.00万元,用于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建设四维图新合肥大厦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及资金收益5,000.00万元用于“四维图新合肥大厦项目”建设。其中: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节余资金2,166.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的节余资金投入四维图新合肥大厦建设的金额为2,166.00万元。

  3、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4,420.48元(均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该余额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计划调整情况

  公司2016年4月1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在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研发、生产及办公综合大楼项目进度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进度计划,由计划在2015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变更为2016年内完成项目建设。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调整情况

  公司2017年4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及利息追加在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研发、生产及办公综合大楼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由原计划总投资不超过 53,156.00万元变更为不超过74,340.00万元,计划增加使用不超过11,713.8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9,470.20万元的募集资金利息用于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公司2019年4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对四维图新办公楼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追加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由原计划总投资不超过 74,340.00万元变更为不超过120,302.00万元,计划增加使用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及累计利息及理财收益,不超过45,962.00万元,用于北京中关村永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根据公司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签署的《资产购买协议》,交易对方承诺:杰发科技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18,665.07万元、22,798.51万元和30,290.37万元,三年累计净利润为71,753.94万元。在业绩承诺期满后,如杰发科技三年累计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水平,将根据《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对交易对价予以调减。在此基础上,主要交易对方雷凌科技及其控股股东联发科于2016年9月30日出具补充承诺:根据《资产购买协议》中约定公式计算的交易对价调减金额如超过6.4585亿元,除其中6.4585亿元部分仍按《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由杰发科技全体股东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外,超出6.4585亿元部分的82.90%将由雷凌科技以人民币现金对上市公司予以补偿,联发科将以连带责任方式承担前述补偿责任。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支付现金对价289,874.33万元,尚未支付的现金对价为64,585.00万元。2018年度结束后,杰发科技因三年累计净利润未达到承诺水平,根据《资产购买协议》并经计算,交易对价应调减金额为61,592.18万元,将从公司尚未支付的64,585.00万元现金对价中扣除;即本次交易现金对价调整为292,867.15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支付全部现金对价292,867.15万元。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金额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

  附表二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金额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

  附表三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四

  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金额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2-019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图新”或“公司”)拟与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集团”)、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江北益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华资本”)、重庆渝富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渝富资本”)、重庆渝富投资有限公司、严辉、芯缘益华智能科技(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钧添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重庆渝富益华钧芯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拟参与认购重庆渝富益华钧芯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渝富益华基金”)的份额,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5,000万元,认缴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为9.6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重庆渝富益华钧芯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MAAC4YY4XF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12-08

  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江北益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渝富资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凤笙路21号1幢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个人理财服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3、投资前后股权情况

  ■

  4、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投资基金份额认购,未在投资基金中任职。

  三、合同主要内容

  1、经营期限:6年(其中2年投资期,4年退出期,经所有投资人同意,可增加2个1年的延长期);

  2、管理费和执行事务合伙报酬费率:共1.7%/年;

  3、门槛收益率:年化单利8%;

  4、业绩报酬:20%(分别由两个普通合伙人按照约定的比例收取);

  5、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投委会共6名,其中3名是渝富资本的代表,2名是益华资本的代表,1名是四维图新的代表,低于5000万元的投资4票即可通过投资决策,高于5000万元的投资5票即可通过决策。

  6、投资领域:投资领域是集成电路、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等领域。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1、支持四维图新旗下企业发展

  渝富益华基金及管理团队通过项目投资、各类资源整合、人力协助等方式,支持四维图新旗下企业的发展。

  2、产业资源协同

  渝富集团作为重庆市最大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可以充分调动长安汽车、小康汽车、金康汽车、京东方、惠科等西南产业资源持续赋能四维图新旗下企业。同时,重庆市最新确定了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和第三代半导体产业为未来发展的两大支柱,后续将出台一系列相关发展规划和支持,渝富集团在其中承载重要使命,通过本次基金与渝富集团的合作,同时实现公司在西南的重要合作伙伴布局。

  3、获取基金投资收益

  渝富益华基金所投项目发展良好,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股东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二)存在的风险

  目前国内大部分企业发展均会面临各地疫情政策影响的挑战,对于基金已投资项目,未来可能会存在受到无法预计的疫情影响而导致业务暂时停滞的情况;基金项目退出存在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渝富益华基金围绕公司生态产业链进行投资,获取未来更大的产业协同性收益,公司旗下各个企业的发展可以获得更好的支持,同时渝富集团在西南市场的强大资源及长安、小康、京东方等产业资源,有机会与公司自身业务发展形成良好协同,也有机会带来更多潜在合作资源。若基金取得良好的投资业绩,作为股东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2-020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与关联方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四维”)、腾讯大地通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大地通途”)、上海安吉四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四维”)、四维世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世景”)、北京航天世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世景”)、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智联”)、北京六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分科技”)、中再巨灾风险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巨灾”)、广东为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辰信安”)、鱼快创领智能科技(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快创领”)、北京万兔思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兔思睿”)、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股份”)产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97,000万元。2021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8,613.70万元。

  关联董事岳涛先生、郑永进先生、钟翔平先生、程鹏先生、毕垒先生、李克强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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