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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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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邓红玉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冯艳慧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魏琴

  ■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2022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认可: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产能布局、拓

  宽市场领域,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滁州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项目战略框架协议并成立子公司的议案》,公司现已与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筑医台”)、浙江鸿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鸿池”)在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同设立艾隆科技(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艾隆滁州”)与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筑医台滁州”)。现基于项目未来市场拓展、经营管理及团队搭建需要,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同意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及对平台公司注资比例进行调整和变更。

  ●本次股权转让及注资比例调整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设立子公司的注资比例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0元受让北京筑医台、浙江鸿驰目前持有艾隆科技(滁州)有限公司全部的股权,并承担实缴出资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股东会议,

  经各方协商通过了浙江鸿池减持20%股权并转让给筑医台,艾隆科技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议。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正式协议,能否达成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后,在未来经营过程中艾隆滁州可能受到行业政策监管、资质准入、市场竞争、医患管理及经营管控等方面的影响,艾隆滁州将积极通过健全和完善治理结构,监测与分析行业运营环境,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相关风险,推动艾隆滁州稳健发展。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的后续进展,积极防控和应对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产能布局、拓宽市场领域,于2021年12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滁州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项目战略框架协议并成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鸿池科技有限公司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同设立艾隆科技(滁州)有限公司与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披露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拟签署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2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施震东。浙江鸿池持股40%,北京筑医台持股33%,公司持股27%。

  艾隆科技(滁州)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月13日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张银花,公司持股75%,北京筑医台持股15%,浙江鸿池持股10%。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设立子公司的注资比例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0万元受让北京筑医台持有的艾隆滁州15%的股权(认缴出额750.00万元,实缴出资0.00元),并承担实缴出资义务,及公司以自有资金0万元受让浙江鸿驰目前持有艾隆滁州10%的股权(认缴出资500.00万元,实缴出资0.00万元),并承担实缴出资义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艾隆滁州100%的股权,北京筑医台、浙江鸿池不再持有艾隆滁州的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子公司注资比例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1)艾隆科技(滁州)有限公司

  为了加快公司的业务拓展,并结合当前市场及交易对方经营情况,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设立子公司的注资比例的议案》,并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公司以自有资金0元受让北京筑医台、浙江鸿驰目前持有艾隆科技(滁州)有限公司全部的股权,并承担实缴出资义务。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艾隆滁州100%的股权,北京筑医台、浙江鸿池不再持有艾隆滁州的股权。

  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2)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持股的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召开股东会议,经各方协商一致,通过了浙江鸿池减持筑医台滁州20%股权并转让给北京筑医台的决议,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筑医台滁州27%的股权不变,北京筑医台持有筑医台滁州53%的股权并成为控股股东,浙江鸿池仍持有筑医台滁州20%的股权。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司

  筑医台是一家硬件配置领域的O2O多边平台。立足于医院建设行业资讯互联网传播扩散与增值服务平台,为全行业各领域及时提供最新、最有价值的业内资讯; 大规模集成整合行业各领域知识信息资源,提供知识管理与知识服务的信息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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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浙江鸿池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鸿池科技有限公司隶属鸿翔控股集团,鸿翔控股集团是以建筑业、房地产业、商贸服务业、现代工业、体育文化产业为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型企业集团,属浙江省嘉兴地区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的龙头骨干企业,综合实力名列全国民营500强企业,获“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全国建筑业纳税百强企业”、“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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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艾隆科技(滁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泉州路以西、滁州大道以东、文忠路以南、九梓大道以北区域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银花

  成立日期:2022年1月13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创业空间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电子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变更对外投资的目的

  根据公司业务战略布局,公司致力于建设医疗健康主题的产业基地及相关配套,为行业内各类优质企业提供展示、销售和运营的一站式用户场景化解决方案,培养产学研高度集成的医疗产业生态。本次投资能够有效提升区域产业集聚,营造产业氛围,有利于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整合,助力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产权状况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艾隆滁州股权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止目前,目标公司未实际开展业务,且北京筑医台、浙江鸿驰尚未完成股权对应的注册资本实缴义务,经友好协商,并结合2021年12月各方签署的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并经多方协商一致,公司将以0元人民币受让上述双方持有的艾隆滁州的全部股份结果。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承担实缴出资义务。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定价相对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变更前后股权结构及出资比例变化情况

  ■

  四、出资方式

  本次交易事项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五、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之一

  1、协议主体:

  股权出让方(甲方):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受让方(乙方):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份额:甲方同意持有标的公司15%股权份额,对应甲方认缴出资额为750万元万元(甲方尚未实缴出资),以人民币零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受让方承担出资义务。

  3、股权交割:甲方同意于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之股权转让款项后15日内配合乙方办理标的股权份额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份额后,该部分股权份额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份额转让而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受让标的股权份额后,对于甲方未实缴出资部分由乙方承担继续实缴出资的义务。

  (4)争议解决: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5)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标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股权转让协议之二

  1、协议主体:

  股权出让方(甲方):浙江鸿池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受让方(乙方):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份额:甲方同意持有标的公司10%股权份额,对应甲方认缴出资额为500万元(甲方尚未实缴出资),以人民币零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受让方承担出资义务。

  3、股权交割:甲方同意于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之股权转让款项后15日内配合乙方办理标的股权份额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份额后,该部分股权份额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份额转让而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受让标的股权份额后,对于甲方未实缴出资部分由乙方承担继续实缴出资的义务。

  (4)争议解决: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5)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标的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6)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北京筑医台、浙江鸿驰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本次交易事项的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子公司注资比例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整合投资各方优势资源,丰富和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本次投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正式协议,能否达成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后,在未来经营过程中艾隆滁州可能受到行业政策监管、资质准入、市场竞争、医患管理及经营管控等方面的影响,艾隆滁州将积极通过健全和完善治理结构,监测与分析行业运营环境,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积极防范相关风险,推动艾隆滁州稳健发展。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的后续进展,积极防控和应对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公告编号:2022-013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号)同意,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3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43.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005.6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37.65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3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15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6,682.0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118.6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2021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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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3月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6,682.09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760.5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艾隆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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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43.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37.65万元。因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47,698.69万元,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分配调整。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公告编号:2022-014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银花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离任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许海成先生于近日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补选。公司董事会提名邱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离任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时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人员顺利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为公司使用财务信息及向公众披露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供了保障。鉴于立信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良好工作水平以及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并考虑到立信服务团队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市场情况及服务质量确定相关费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22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目前生效的授信额度、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银行授信额度(不涉及任何担保事项),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用途范围及授信有效期内行使具体决策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设立子公司的注资比例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变更子公司注资比例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整合投资各方优势资源,丰富和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本次投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3)。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2)。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3日14 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发路27号艾隆科技四楼一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3日

  至2022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网》《金融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

  (二)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有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三)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信函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以到达时间为准。

  (四)登记时间、地点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7:00)登记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发路27号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 注意事项:

  1、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务必遵守苏州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进入会场。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发路27号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215002

  联系电话:0512-66607092

  传真:0512-66607092

  电子邮箱:8103@iron-tech.cn

  联系人:朱锴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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