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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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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营业务情况

  1、家电制冷管路及配件业务:一是冰箱、冷柜等家电配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二是空调用热交换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三是冰箱、冷柜等制冷配件的进出口业务。

  2、新能源商用车整车业务:纯电动客车、纯电动物流车、氢燃料电池客车等新能源商用车整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主要经营模式

  1、家电制冷管路及配件业务:公司采购冷轧钢卷、铝杆、铝锭、电解铜等基础材料,通过高频焊接、挤压成型、熔炼挤压拉拔,分别生产成制冷钢管、合金铝管和精密铜管(以下统称“管材”),一部分管材由公司的分子公司作为制冷配件的原材料内部使用,另一部分管材直接销售给相关客户。公司通过在冰箱、冷柜等家电主机厂周边设立分子公司,对管材进行再加工,制成冰箱冷柜的制冷管路配件,直接销售给当地配套客户。目前浙江康盛科工贸拥有年产制冷钢管10万余吨、铝管和铜管各1万余吨、蒸发器及冷凝器部件5000余万件的生产能力,在业内拥有明显的规模优势。

  2、新能源商用车整车业务:中植一客是一家集客车产品研发、制造与销售为一体的大型制造业企业,主要产品涵盖5.99米至12米全系车型,以及18米BRT铰接车的车辆型谱,主要用于公路客运、公交客运等领域。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生产经营以订单为主线,实施客户化定制。公司经营业绩主要取决于产品竞争力、满足客户需求能力和成本控制能力等。目前中植一客拥有年产3000辆商用车生产能力,能够满足市场需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亚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俞波先生、李在军先生和于良耀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34)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王亚骏先生和都巍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及股权转让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参股公司杭州千岛湖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及股权转让方案进行调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具体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及股权转让方案进行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和《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三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监管要求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8)。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有序开展,并有效控制了主要经营风险。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3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的经验与能力,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纰漏。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391,172.1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701,920.9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24,856,882.39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03,240,697.59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基于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考虑,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公司资金面的基本情况以及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银行授信情况,同时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未来现金支付的实际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保障各项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具备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进行利润分配,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针对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说明。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或“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首席合伙人:李金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立信中联总计合伙人43人,注册会计师2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5人。

  立信中联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2,425.9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697.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016.77万元。

  立信中联2021年度审计客户29家,审计收费3,059.00万元,涉及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立信中联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2,019.27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6,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不存在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舒国平先生,立信中联合伙人兼浙江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是改革开放后第一批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专业人士,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予“资深会员”。从业三十年来,先后直接参加主审浙大网新、维科精华IPO,协审宁波韵升、宁波热电IPO;参与并出色地完成了宁波维科、宁波富邦控股、海运集团的改制;配合宁波市国资委做好资产界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职工劳动关系理顺工作;牵头负责宁波富达、荣安地产资产重组中的资产评估和审计工作;并已成功为宁波、绍兴、嘉兴、台州等多家政府融资平台提供审计服务。舒国平先生还先后担任过宁波市第十二届、第十四届政协委员;2009年、2012年分别被评为宁波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12年被评为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现为宁波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宁波市新联会副会长。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蕾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1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铭姝女士,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舒国平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蕾女士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铭姝女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拟定审计费用1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1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上市公司业务规模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大幅度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诚信记录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地审查评判,委员们一致认为:立信中联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能够满足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时,立信中联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职责。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拟续聘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2)立信中联在负责公司2021年度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可以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拟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也有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表决

  2、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中联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能够基于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2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及股权转让方案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原交易方案概述

  为集中资源发展主业,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及股权转让的议案》,公司拟将持有的参股公司杭州千岛湖康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盛小贷公司”)的2,573.00万股股权以作价人民币1,286.50万元转让给杭州宏原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宏原公司”),同时康盛小贷公司对公司定向减资人民币7,286.50万元。

  上述股权转让和减资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康盛小贷公司的股份,康盛小贷的注册资本将由之前的人民币21,000.00万元减少至人民币13,713.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及股权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0)。

  二、交易方案调整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印发《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其中第10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控股股东应当是核心主业突出、资本实力雄厚、公司治理规范、股权结构清晰的当地重点骨干企业或境内外知名企业,有产业相关性,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三年连续盈利且3年净利润累计总额5,000.00万元以上、加快发展地区2,500.00万元以上;其它企业法人股东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75%,近2年连续盈利。同时企业法人股东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最近3年无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不良信用记录;(二)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出资入股;(三)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规定的其他条件。小额贷款公司自然人股东应当符合第一款第(一)(二)(三)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收入状况良好,有较强的资金实力。”

  根据上述工作指引要求,原计划受让公司持有的康盛小贷公司2,573.00万股股权并最终成为康盛小贷公司控股股东的交易对手方杭州宏原公司基本状况和经营成果(2019年和2020年微利)不满足作为康盛小贷公司控股股东的相关条件要求。经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拟终止原方案的实施。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及股权转让方案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先前交易方案进行终止处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就继续退出康盛小贷公司事宜重新确定包括不限于交易对手方、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等内容。

  公司将持续关注康盛小贷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加强监督,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3、提案8.00和9.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或信函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24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亚骏、王殷

  (2)联系电话:0571-64837208、0571-64836953(传真)

  (3)联系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4)邮政编码:311700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2418

  投票简称:康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填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 表决指示:

  ■

  说明:1、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2、审议上述议案时,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本人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致: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表,应于2022年5月24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571-64836953)交回本公司证券部,地址为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邮政编码:311700)。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方法2:“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即不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而采用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同时进行了简化处理的方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制定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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