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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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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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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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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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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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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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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王春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志强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广来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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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王春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志强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广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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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王春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志强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广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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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王春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志强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广来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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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王春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志强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广来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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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王春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志强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广来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2-022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 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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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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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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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说明

  1、以上披露的均价均为不含税价格。

  2、2022年第一季度因环保管控、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物流受阻等影响,公司主导产品产销量同比减少,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3、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2-024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八届九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向全体监事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亲自出席监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为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2-023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八届九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亲自出席董事1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的要求,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5号)。

  二、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2-025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2021年12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的要求,公司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相关会计处理”),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财会〔2021〕35号”通知要求,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中“试运行销售相关会计处理”,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其中关于“试运行销售相关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按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试运行销售的相关会计处理”,并按照准则相关要求编制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期间财务报表。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解释所称“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包括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时产出的样品等情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按财政部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中“试运行销售相关会计处理”,并按照准则相关要求编制2022年1月1日及以后期间财务报表。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试运行销售的相关会计处理”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准则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报告期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为2021年1月1日,即需要追溯调整2021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试车损益。本公司2021年未发生试运行销售,执行“试运行销售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不影响本报告期公司财务报表期初及可比期间数据。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八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日召开的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中“试运行销售相关会计处理”,并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为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八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九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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