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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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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结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财务状况、经营发展规划、盈利水平等因素,同时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关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 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08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6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奥锐特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37元,共计募集资金34,317.00万元,扣除发行等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8,404.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7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于2020年9月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天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合计余额为2,238.31万元(含理财产品收益、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3,000万元(含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相关产品具体如下:

  ■

  2021年度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金额为481,479.46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而尚未到期的情况。

  公司理财产品均为保本理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非保本型理财或到期未收回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奥锐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奥锐特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资料、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奥锐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奥锐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 年产20吨TAF、10吨倍他米松、3吨布瓦西坦和3吨脱氢孕酮生产线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0.08%,超额投入的原因是将募集资金账户的部分利息收入投入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注2]扬州奥锐特药业有限公司新建中试实验中心项目主要服务于企业自身现有的产品开发和工艺改进,提高公司研究开发条件和经济效益,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3]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节省利息费用,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但无法直接产生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09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100万元,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两项合计110万元。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以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天健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其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续聘期限为一年。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1)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合乎要求。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执业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续聘有利于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内控管理工作进行了指导和规范。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规范运作和内控制度的健全,也有利于保障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熟悉本公司经营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恰当的设计审计程序,开展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10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8日,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为防范和降低汇率变动风险,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其各级分、子公司在未来一年内开展合计金额不超过7,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公司原料药和中间体产品出口业务占比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防范和降低汇率变动风险,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时、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合约(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货币互换等业务。公司及其各级分、子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仅为满足公司进出口业务需要,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不做投机交易操作,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且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主要情况

  1、公司及其各级分、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业务主要有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以应对公司未来结汇或付汇的金额与时间,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或购汇合约,锁定未来的结汇或购汇的汇率;其他外汇衍生品主要指公司与银行的外汇掉期等业务。

  2、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3、合约期限:公司及其各级分、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交易期限均控制在一年以内。

  4、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远期交易业务均基于公司对汇率波动的判断做出的规避汇率风险措施,满足外汇保值的需求。根据需要远期外汇交易采用银行授信的方式进行操作,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5、授权金额与期限:公司及其各分、子公司在任何时点以合计不超过7,000万美元的等值外币金额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各级分、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能给公司带来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如汇率实际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变化趋势发生大幅偏离,公司锁定汇率后将超过不锁定汇率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一定费用损失。

  2、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采购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付款预测,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公司已操作的远期外汇交易产生延期交割的风险。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机构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组织机构、业务管理、风险控制及信息保密相关内容,并明确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选择与经国家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成立了远期外汇交易管理小组,由该小组行使远期外汇交易管理职责,强化对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规定和风险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市场走势,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11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四)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五)实施方式和授权

  该事项经由董事会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六)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公司与受托方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

  注:2021年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3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最高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7.61%,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预期收益。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最近一年净资产指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最近一年净利润指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12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8日,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营运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需公司另行审议。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可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具体的授信合同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子公司执行董事或子公司执行董事授权人士,办理在授信额度内的银行授信具体申请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具体授信业务。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13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章程的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涉及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14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中国证监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整合上市公司监管法规体系,修订、废除了部分制度规范。根据此次监管法规的最新修订内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现有制度规范体系进行了梳理,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规范公司运作,提高科学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拟对部分制度进行重新制定、废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修订的治理制度具体包括: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治理制度。

  二、制度修订履行的程序

  1、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上表序号1-5号5项治理制度的修订,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3、上表序号6-9、11-14号8项治理制度的修订,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上表序号10号《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5、本次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新制定的《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董事长工作规则》中,更明确了各自的职权以及授权关系,上表序号15号《授权管理制度》不再适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废除。

  三、上网公告附件

  ■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15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周悦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悦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周悦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周悦先生辞职将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第二届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周悦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周悦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公司监事会已对杨航先生的简历、任职资格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能够胜任监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况,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杨航先生简历

  杨航,男,1983年6月出生,本科,2005年6月毕业于山东大学(威海)。2005年7月至2016年12月在上海奥锐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工作,担任销售职务。2017年1月至今在上海奥磊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销售经理,目前担任地区销售总监职务。

  杨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16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因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公司将设置线上股东大会召开会场。律师如因疫情影响无法现场参会的,可以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公司亦将向登记参会的股东提供线上视频会议接入方式(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接入本次会议,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表1)。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入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送至本公司登记地点,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 奥锐特药业,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 其他事项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视频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现场参会股东务必严格遵守浙江省台州市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能进入现场会议会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三)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13:4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才兵

  联系电话:0576-83170900

  传真:0576-83170900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317200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17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0日(星期二)上午 0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30日(星期六)至05月0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aurisc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0日上午 09:00-10: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0日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彭志恩 董事会秘书:李芳芳

  财务总监:王袖玉 独立董事:潘桦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0日(星期二)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30日(星期六)至05月0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aurisc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6-83170900

  邮箱:ir@aurisc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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