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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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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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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021年3月31日本公司股份总额为360,000,000股;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股份总额为400,010,000股,股份总额增加,摊薄了每股收益;另外,本期及上年同期本公司均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因此稀释每股收益等于基本每股收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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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说明1:2022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为20.07亿元,同比增加17.26%。

  (1)公司2022年1-3月及上年同期的主营业务收入区域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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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1:广东区域包括广东省(除广东省南区特通渠道及餐饮渠道之外)、海南省。

  注释2:全国区域包含除广东区域、全国直营客户之外的销售区域。

  注释3:直营包括线上销售、全国直营客户、广东省南区特通渠道及餐饮渠道。

  2022年1-3月,公司继续精耕广东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全国市场,500ml金瓶销量持续提升带动公司的销售收入稳定增长,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26%,其中:广东区域收入同比增长7.07%,全国区域收入同比增长25.60%,直营收入同比增长19.89%。

  (2)公司2022年1-3月及上年同期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

  2022年1-3月,东鹏特饮作为公司的核心产品,为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占比为95.36%,同比增长15.89%;其他饮料收入占比4.64%,同比增长50.53%。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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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木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得新会计机构负责人:詹宏辉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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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林木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得新会计机构负责人:詹宏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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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林木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得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詹宏辉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2-033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4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林木勤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东鹏饮料公益基金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2-035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东鹏饮料公益基金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多年来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组织和参与教育扶贫、防疫捐助、员工救助等方面活动。为更好履行作为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为建立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同时也为加强公司公益事业的规划和管理,持续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首次出资人民币800万元发起设立公益基金会。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东鹏饮料公益基金会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设立公益基金会的基本情况

  1.社会组织名称:东鹏饮料公益基金会(暂定名)

  2.基金会性质:非公募基金会、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珠光北路142号众冠红花岭工业西区3栋1楼

  4.主管部门:深圳市民政局

  5.理事长、法定代表人:林戴钦

  6.原始基金数额:人民币800万元,由公司自有资金出资

  7.基金会业务范围:扶贫济困、赈灾救助;奖教助学;资助教育,科学、文化、医疗卫生、体育和科技创新公益事业的发展;关爱妇女儿童;恤病;其他符合慈善基金会宗旨的公益事业等。

  以上事项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捐赠事项概况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本次拟捐赠800万元人民币并设立东鹏饮料公益基金会,捐赠资金主要用于扶危济困、爱心助学及重大灾难事件捐款等公益事业。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便于基金会申请的各项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有关筹备注册的相关事宜。

  三、设立公益基金会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多年来,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多次发起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此次公司通过设立公益基金会建立起长效慈善公益平台,使公司的慈善公益活动效能得以充分发挥,更好的践行企业社会责任,也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和品牌影响力。

  本次设立公益基金会的出资全部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和公司规模相比占比很小。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公益基金会成立后,公司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各项公益活动,自觉接受行政主管机关、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指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设立基金会并捐赠公益款项,用于医疗支持、社会救灾、扶贫济困、恤病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活动,系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回馈社会,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公司自身品牌影响力。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基金会捐赠出资人民币800万元,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2-034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在公司二楼VIP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4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运生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东鹏饮料公益基金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设立公益基金是公司投身社会公益事业需要,严格遵守《基金会管理条例》、《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合法、自愿、诚信、公开、透明和非营利的原则开展公益慈善活动,自觉接受政府监管、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

  本次设立公益基金会的出资金额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和公司规模相比占比很小,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关于设立东鹏饮料公益基金会的议案》审议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设立公益基金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2-036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酒制造(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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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营业务按销售模式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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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1:直营包括全国直营客户及广东省南区特通渠道及餐饮渠道。

  (三) 主营业务按区域分部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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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1:直营包括全国直营客户及广东省南区特通渠道及餐饮渠道。

  二、主要经销商总数变化情况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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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1:华北区域包括华北事业部、北方事业部传统渠道;

  2:直营包括全国直营客户及广东省南区特通渠道及餐饮渠道,直营不含配送商。

  三、覆盖活跃网点数变化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销售网络覆盖全国约216万家终端门店,较2021年12月31日增长7万家。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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