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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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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1年3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鼎瀛农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收购大丰鼎盛农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4月完成收购上海鼎牛饲料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鼎瀛农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大丰鼎盛农业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企业合并入本公司前后均受本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因此上述合并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故本公司对以前年度合并财务数据进行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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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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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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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为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上海益民食品一厂(集团)有限公司截止2022年3月31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1,350,724股,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13,211,3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1.73%。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黄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瑞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华志勇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黄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瑞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华志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黄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瑞兵     会计机构负责人:华志勇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黄黎明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2022-016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五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五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因同一控制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反映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

  2022年4月29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银宝光明牧业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银宝光明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宝光明牧业”)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本公司参股银宝光明牧业,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控制相关风险。同意本公司按持股比例49%提供担保人民币3,92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银宝光明牧业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022年4月29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为银宝光明牧业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对外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编号:临2022-017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因同一控制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反映本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追溯调整涉及决策程序符合本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本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2022-018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主营业务按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主营业务按销售模式分类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2022年第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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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2022-019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对象:参股公司江苏银宝光明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宝光明牧业”)

  ● 本次担保额:为银宝光明牧业提供人民币3,920万元的担保,累计为银宝光明牧业担保余额人民币12,740万元。

  ● 提供反担保情况:是

  ● 本次担保后,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光明乳业”)累计对外担保人民币24,715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14%。

  ●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银宝光明牧业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徐汇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贷款年限为3年,贷款利率为1年期LPR(根据2022年2月20日公布,为3.7%),按年调整。按季付息,每半年归还5%本金,剩余本金到期归还(提前还款免收提前还款违约金)。光明乳业、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宝集团”)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其中光明乳业持股比例49%,提供担保人民币3,920万元,银宝集团持股比例51%,提供担保人民币4,08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银宝光明牧业向银宝集团、光明乳业提供反担保。

  二、履行的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及本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担保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独立董事须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2022年4月2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银宝光明牧业提供担保的议案》。2022年4月29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发表独立意见。2022年4月29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三、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

  江苏银宝光明牧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04月28日;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射阳县农牧渔业总公司第三管理区195号;法定代表人:陆体富;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动物饲养;粮食收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草种植;谷物种植;牲畜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持有银宝光明牧业49%股份,银宝集团持有其51%股份。银宝光明牧业日常经营管理由本公司负责,报表由银宝集团合并。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银宝光明牧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43,874.48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31,561.98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2,312.50万元;短期借款为人民币2,000.00万元;长期借款人民币16,000.00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14,944.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94%。2021年度,银宝光明牧业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2,035.1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924.90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3月31日,银宝光明牧业资产总额为人民币38,714.1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6,667.44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12,046.71万元;短期借款为人民币2,000.00万元;长期借款人民币16,000.00万元;流动负债为人民币10,042.2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88%。2022年1-3月,银宝光明牧业营业收入为人民币3,695.2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65.79万元(未经审计)。

  四、保证合同摘要

  保证人: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

  债务人:江苏银宝光明牧业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主债务金额:借款本金人民币3,92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反担保情况:银宝光明牧业向光明乳业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独立意见及专项意见

  2022年4月29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经过审议,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关于为银宝光明牧业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银宝光明牧业向上海农商银行徐汇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8,000万元。本公司参股银宝光明牧业,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控制相关风险。同意本公司按持股比例49%提供担保人民币3,920万元。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的人,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详见2022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年4月29日,本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为银宝光明牧业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银宝光明牧业为公司参股企业,公司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控制相关风险;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2年4月29日,海通证券出具《关于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认为: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有助于提升被担保单位融资效率,保障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及逾期担保的余额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24,7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14%。其中,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11,9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52%;本公司为参股公司(银宝光明牧业)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12,7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2%。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关于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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