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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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如下:
1、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业务
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业务包括:互联网数据中心工程建造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运营业务(又称“互联网IT设备及服务器托管业务”及增值服务等),分别由子公司深圳弘益和三河雅力开展。
公司子公司三河雅力聚焦于数据中心的运营,依托自有的数据中心向客户提供互联网IT设备及服务器托管业务;公司子公司深圳弘益聚焦于数据中心的工程建造业务,主要承接数据中心的机电专业工程项目。2021年度,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业务成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2、物业管理业务
2021年度,公司物业管理业务正常开展,2022年度,公司拟将物业管理业务置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4月8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盘古数据持有的三河雅力51%的股权,交易价格为7,650.00万元,2021年5月25日三河雅力51%的股权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
2、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售南宁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同意广州明安向广州天誉出售其持有的南宁市明安医院管理有限公司30%股权,股权转让款8564.19万元。2021年5月6日,广州天誉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价款,2021年5月27日,南宁明安3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债权转让事项,广州明安将其拥有的明智未来尚未实现债权中的股权转让款转让给广州天誉,转让价款2,251.791067万元,将尚未实现债权中除股权转让款以外的其余债权转让给星华投资,转让价款800万元。2021年4月25日,广州明安收到广州天誉支付的债权转让款2,251.791067万元,收到星华投资支付的债权转让款800万元。
4、2021年12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1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将三河雅力一期扩建项目的低压柜、风冷直膨精密空调、电池开关柜、UPS电源等设备及相关构筑物等资产转让给海南喆泽,合同金额4,947.20万元。三河雅力已将以上资产交付给海南喆泽,海南喆泽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50%。
5、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证券简称:*ST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2-031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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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景控股”或“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项和第(三)项有关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2、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5日(周四)开市起停牌。
一、公司股票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
由于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0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2021年5月6日开市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景控股”或“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1条第(一)项和第(三)项有关公司终止上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分别于2022年1月25日、2022年3月5日、2022年4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关于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三、公司股票停牌及后续终止上市决定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2条,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5日(周四)开市起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3.13条、第9.3.14条,深交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终止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深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四、其他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ST绿景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2-032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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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减值,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17.62万元;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存货和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15.43万元。另外,公司对已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核销588.85万元,对已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转销64.31万元。
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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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公司已对子公司佛山市瑞丰投资有限公司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549.15万元。详见公司2022年3月26日披露的《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733.05万元。
(一)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及方法
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三、本次核销资产的情况
2021年度,公司资产核销588.85万元,资产转销64.31万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核销588.85万元
2021年度,公司对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核销588.85万元,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明安医疗投资有限公司以前年度对应收河北明智未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款之违约金累计计提的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公司已于2021年度对该债权进行了账务处理,并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余额588.85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转销64.31万元
2021年度,公司对存货跌价准备转销64.31万元,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花都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对外销售的车位,该车位已于以前年度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4.31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733.05万元,影响2021年度利润总额减少733.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534.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534.11万元。
2021年度公司核销资产合计588.85万元,本次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均已在以前年度计提全额信用减值损失,故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2021年度公司转销已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4.31万元,影响2021年度利润总额增加64.3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加57.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57.88万元。
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ST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2-028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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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召开方式为: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
3.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有效表决票8票。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2021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向有关部门报送,同意在指定网站刊登报告全文,在指定报刊、网站刊登摘要。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联董事王斌先生回避表决。
(八)关于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九)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同意向有关部门报送,同意在指定报刊、网站上刊登季度报告。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2年5月25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ST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2-030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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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2022年5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为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36号天誉花园二期501房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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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除审议上述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22年5月24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4、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传真、电子邮件需在2022年5月24日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逾期无效),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020-85219227(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电子邮箱:lvj@000502.cn。
5、会务联系
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020-85219691
传 真:020-85219227
邮 编:510610
邮 箱:lvj@000502.cn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7、注意事项:
因受新型冠状肺炎病毒影响,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身体健康,公司鼓励广大投资者尽量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对于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烦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广州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以便公司进行个人信息登记、体温监测、验示健康码等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如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工作。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0502 投票简称:绿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25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进行投票表决:
■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简称:*ST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2-029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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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1.本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召开方式为:现场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有效表决票3票。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1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关于《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监事会对公司 2021年度有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赋予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独立进行了例行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行使职权符合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使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科学化、制度化,保障了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精神,忠于职守,勇于开拓,诚信勤勉。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通过查阅公司的财务资料,审查财务收支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