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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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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行业情况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人民健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与进步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家大力鼓励行业发展,不断出台医药产业政策与配套措施,逐步推动医药行业朝着高质量、创新方向发展。

  2021年《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的发布,指导地方重点针对国家组织集采以外费用大、使用面广的品种开展规模性的集中带量采购,通过国家和地方双层运作,逐步解决临床用药和大品种价格回归问题。目前,带量采购在常态化、制度化的基础上开始走向提速扩面。同时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医保、医疗、医药”政策频出,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医药政策调控下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医药行业创新与整合必将成为医药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目前我国大力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随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开展,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适应我国产业发展和用药需求的仿制药评价方式、监管体系和生产标准等将不断地调整和完善,仿制药质量必将得到全面提高,在临床上实现与原研药的相互替代,改变原研药药品销售价格居高不下的局面,扩大我国仿制药市场渗透率。

  仿制药,尤其是高水平仿制药是各国降低医保负担的重要杠杆,我国有效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意义重大。短期内加强监管或会加大医药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成本,但长期则会使我国仿制药行业在优胜劣汰中迎来洗牌,产业结构得到有效优化,真正具有技术研发实力的公司将会脱颖而出。

  (2)主要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公司主营业务与2020年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进行医药、医疗项目投资;生物制药技术项目的研发与投资;商品进出口贸易;企业管理咨询、医疗医药研发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公司主营业务与2020年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进行医药、医疗项目投资;生物制药技术项目的研发与投资;商品进出口贸易;企业管理咨询、医疗医药研发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主要产品

  公司的产品管线包括:

  1)心脑血管领域产品线:包括参芎葡萄糖注射液、心脑宁胶囊(全国独家)、盐酸替罗非班注射用浓溶液、盐酸替罗非班氯化钠注射液、注射用盐酸地尔硫卓和乐脉丸等;

  2)抗肿瘤领域产品线:包括榄香烯乳状注射液及榄香烯口服乳(全国独家)、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盐酸伊立替康注射液、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注射用奥沙利铂和来曲唑片等;

  3)骨伤科疾病领域产品线:包括玻璃酸钠注射液(含玻璃酸钠原料药)、镇痛活络酊(全国独家)、冰栀伤痛气雾剂(全国独家)、通迪胶囊(全国独家)和骨筋丸胶囊等;

  4)妇儿领域产品线:包括妇平胶囊(全国独家)、金鸡丸(全国独家)和儿童回春颗粒等;

  5)消化系统领域产品线:包括注射用泮托拉唑钠、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兰索拉唑、复方胆通胶囊和消炎利胆胶囊等;

  6)抗感染领域产品线:注射用盐酸克林霉素磷酸酯、注射用单磷酸阿糖腺苷、注射用更昔洛韦、复方柳唑气雾剂(全国独家)和伏立康唑片等;

  7)医疗器械产品线:医用透明质酸钠凝胶

  8)抗炎镇痛产品线:氟比洛芬酯注射液

  (4)行业地位

  公司专注医药健康产业,涉足药品研发、生产、销售等领域,产品涵盖了心脑血管、抗肿瘤、骨科、妇儿等用药领域。目前公司拥有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类)、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类)、注射乳剂、硬胶囊剂、丸剂、颗粒剂、气雾剂、酊剂、口服乳、中药饮片以及原料药等通过国家GMP认证的生产线二十余条。除此之外,有数条原料药生产线通过了中国NMPA认证。

  多年来,公司坚持“走与国际接轨的仿制药产业化道路”战略,实施以高壁垒仿制药为主、长短结合、多维研发生产管线并进的战略布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现2020年年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会计差错,公司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复核校对,并根据复核进行了相应调整,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5),具体追溯调整数据明细详见公司2021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 /15、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1年6月25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1)》(信评委函字【2021】跟踪1306号),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由AA-调降至A,将“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等级由AA-调降至A,并将主体和债项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2021年8月17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诚信国际关于调降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信评委公告【2021】跟踪631号),将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降至BBB,将“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等级调降至BBB,并将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2021年9月29日,中诚信国际出具《中诚信国际关于调降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信评委公告【2021】751号),中诚信国际决定将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调降至BB,将“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等级调降至BB,并将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同时,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公司资产出售、借款展期进展以及到期债务的偿付情况,并及时采取评级行动。

  2021年10月26日,中诚信国际出具《中诚信国际关于调降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信评委公告【2021】805号),中诚信国际决定将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调降至B,将“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等级调降至B,并将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以上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报告期内详细事项参见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叶湘武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3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

  ■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取得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为人民币6.35亿元,其中已使用银行授信金额为4.76亿元。随着公司生产销售规模不断增长,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和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公司的融资需求将进一步增加。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制订了2022年度各类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总体额度申请议案,由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含子公司控制的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贴现等。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对于公司授权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的综合授信以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公司2022年拟提供融资综合授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此仅为最高额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其中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2亿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被担保人范围包括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宜宾众联药业有限公司,共计6家子公司。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以下权限:在上述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集体决策并处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国有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申请使用单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授信额度且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应单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担保额度相关的事务;集体决策并处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除国有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使用单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额度且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应单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额度相关的事务;集体决策并处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除国有银行及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的单一类型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城商行类、农商行类、信托类、金融租赁类等)申请使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信额度且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相应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担保额度相关的事务;实施后向董事会报备。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但超出上述权限的相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本综合授信有效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为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6月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新路50号

  法定代表人:叶湘武

  注册资本:77,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III类6822植入体内或长期接触体内的眼科光学器具生产;生产小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软胶囊剂、酊剂(外用)、原料药、中药提取车间;药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医学医保生化科技专业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添加剂、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劳防用品销售;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

  2、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0年10月22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叶红光

  注册资本:7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销售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丸剂(浓缩丸)(含中药提取)、原料药(碘海醇);生产、销售一类及二类医疗器械;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

  3、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28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医药)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郁华军

  注册资本:17,1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生产医药保健品(国家允许生产的),研究和发展医药保健新技术、 新产品,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中药种植;生产销售消毒产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

  4、海南锦瑞制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04月07日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海口保税区8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王磊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冻干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丸剂、干混悬剂、散剂、原料药的生产、销售,药品包材的销售、药品的研制、技术转让。(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87%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

  5、大连华立金港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03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承恩街8号

  法定代表人:陈荣泽

  注册资本:88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研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房屋租赁(限自有房屋);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49.2017%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

  6、宜宾众联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4月27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355号2号楼4层2号

  法定代表人:唐高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保健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牲畜饲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智能农业管理;水果种植;农副产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日用品批发;塑料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机械设备销售;牲畜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51%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总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项下视情况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内容仍需各公司及各融资机构进一步协商,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6家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整体利益。

  公司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和资金实时监控,对本次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担保事项目的是为满足子公司的经营需求,确保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04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2,04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7.2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批准实施后,如本次担保额度全部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20,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91.66%。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逾期对外担保5,490.36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4,000万元,无因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协商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2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叶湘武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28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61,285,093股,发行价格14.5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9,246,699.4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73,140,258.84元。上述资金于2015年2月12日到位,且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431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2021年1-12月)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208,463.80元,具体如下:

  ■

  注:2021年9月28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宝山支行账户(98460155260000768)冻结划扣4,535.00元,该账户于2021年10月31日解除冻结,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将4,535.00元划转回该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宝山支行账户(98460155260000768)于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被冻结,目前为正常状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账户(98460154800000349)于2021年2月22日被冻结,目前该账户仍为冻结状态。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15年3月10日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证券”)、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景峰制药”)与广发证券、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下称“景峰注射剂”)与广发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贵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贵州景诚制药有限公司(下称“景诚制药”)与广发证券、招商银行贵阳分行南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经2015年3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03,462,374.6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0488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继续将1.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景峰制药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12,619.09元,已补充临时流动资金1.35亿元,上述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历史上的累计利息收入等金额。上述专户余额和临时流动资金将转为永久性流动资金。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经2015年4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子公司景峰制药、景峰注射剂及景诚制药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开具或背书转让支付)项目应付款,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流动资金账户。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本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项目资金为0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景峰制药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的内容:“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12,619.09元,目前公司已补充临时流动资金1.35亿元,上述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历史上的累计利息收入等金额。本次专户余额直接转为永久性流动资金,临时流动资金1.35亿元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再转为永久性流动资金。”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手续尚未完成。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及划扣的情况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宝山支行账户(98460155260000768)于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被冻结,目前为正常状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账户(98460154800000349)于2021年2月22日被冻结,目前该账户仍为冻结状态。

  2021年9月28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宝山支行账户(98460155260000768)冻结划扣4,535.00元,该账户于2021年10月31日解除冻结,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将4,535元划转回该募集资金账户。

  (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完成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景峰制药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的内容:“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12,619.09元,目前公司已补充临时流动资金1.35亿元,上述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历史上的累计利息收入等金额。本次专户余额直接转为永久性流动资金,临时流动资金1.35亿元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后,再转为永久性流动资金。”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手续尚未完成。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7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子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开发支出进行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1年末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0,376.89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1、应收账款,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逐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于未纳入单项计提损失模型范围的应收账款,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调整后进行减值测试。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004.51万元。

  2、其他应收款,对于个别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已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逐笔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账龄进行减值测试。本报告期公司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838.51万元。

  3、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因医药类存货存在效期,公司按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对近效期的医药类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另期末部分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报告期公司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16.26万元。

  4、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根据谨慎性原则,本期全额计提上海方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长投减值准备1,070.15万元。

  5、开发支出,对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应按照每年规定进行减值测试,本期对AAFP项目计提减值准备4,047.4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10,376.89万元,全部计入2021年度损益,将相应减少2021年度的利润总额10,376.89万元。

  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 年12 月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0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2:00在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8号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其中谢树青先生、刘润辉先生、彭龙先生、钟少先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叶湘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裁叶湘武先生所作的《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认为2021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有效履行了自身职责。认为公司董事会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能,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讨论,明确了公司2022年工作规划。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70,949,852.66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3,660,189.9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0,871,563.30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20,852,324.00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整体经营情况。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021《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董事会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022《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023《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1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谢树青先生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为:“同意申请综合授信,相应担保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1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审议,定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024《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025《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议案》。

  (1)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表非标准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保留意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揭示了公司的潜在风险。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长久的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关于2021年度内控非标准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公司管理层已针对存在的缺陷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大部分缺陷已整改完成。公司将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加强管控,采取相应有效措施尽早消除相关意见对公司的影响,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3、4、6、7、8、9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意见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书》。

  公司独立董事并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第2、3、4、5、8、9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公告编号:2022-024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经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4日,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58号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中4、6、7、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2)议案7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会议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2年4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股东登记方法

  法人股股东登记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出席人的身份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出席,则还应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登记方式:股东可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上海景峰;

  4、登记时间:截至2022年5月27日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罗新路50号上海景峰

  联系人:陈敏、丛爱飞

  电话/传真:021-66876520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31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下列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8”,投票简称为“景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22-026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等方式通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4: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滕小青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监事认真审阅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认为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在2021年的工作情况。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70,949,852.66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3,660,189.9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0,871,563.30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20,852,324.00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2-020《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要求,持续推进和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规范运行,经营风险得到进一步控制。《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管理层已识别出报告期内存在的重大缺陷,做出了相应的整改,并已反映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024《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出具了带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现公司监事会就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并同意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将积极配合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以尽快解决报告所涉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1、2、3、4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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