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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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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1年是“十四五”时期是新发展阶段的开局起步期,是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机遇期,也是加快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建筑业迫切需要树立新发展思路,将扩大内需与转变发展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从追求高速增长转向追求高质量发展,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升,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式发展新路。公司在管理层的带领下,结合行业最新发展方向,紧紧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管理能力,坚持加强资金管理的经营策略,通过强化项目结算回款工作、提升工程管控能力、积极催收工程款项、降低成本、控制支付、调整施工节奏等措施来稳定经营性现金流。

  1、生态景观:

  普邦股份通过以生态园林为核心的全产业链,发挥业务协同,资源整合优势,此业务包括住宅景观、度假景观以及市政景观业务。公司已形成从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园林工程施工,到苗木种养、绿化养护、花木产销为一体的完整园林行业产业链,凭借优秀的创新力、实现力、资源整合能力,以及全方位的设计管理体系,并以科技研发为技术保障,向各地方政府、企业提供生态景观环境建设全领域、全过程、全要素的一站式综合性专业服务,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用精品铸造品牌,以品牌赢得市场,并走向海外市场,承揽国际级项目,业务类型覆盖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生态湖泊、生态湿地、博览会展园、产业园区、会展中心、城市公园等领域,完成了众多经典项目,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获得了业界的认可和尊重,形成了极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并多次荣获广东省风景园林优良样板工程金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等国家级、省市级的重要奖项。

  随着国家“十二五”规划、“十三五”规划及“国家园林城市”、“碳中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和“美丽中国”等标准的陆续出台,地方政府在城市建设中开始重视对园林绿化的规划布局;同时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全社会对城市居住舒适度的要求及房地产消费能力的提高刺激了园林绿化覆盖率的不断上升。近年来,公司凭借跨区域经营优势和高品质的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以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紧紧围绕客户需求持续创新,依托雄厚的植物养护实力与现代智能化机械设备,最大程度发挥公司的内在价值,为客户提供全面的、科学化、高性价比的解决方案,全力满足不同客户的差异化需求,打造“策划咨询-规划设计-投融资服务-工程建设-招商运营”等五位一体的商业模式,创造无限生机。公司在园林绿化行业具有一定的市场地位和品牌知名度,业务范围覆盖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黄河流域、成渝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国家级新区等重点区域。报告期内,园林景观类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上升9.80%,园林景观板块毛利率8.33%,较去年同期上升0.67%。

  ■

  2、绿色建设:

  公司绿色建设业务具体包括水环境治理、立体绿化、绿色建材开发应用等。其中水环境与景观业务部是公司专注于水环境治理与水景观营造的专业服务平台,具备一支高效专业的技术团队,涵盖水文水利、市政、环境、景观、生态等多个学科专业,服务范围包含河湖水生态治理、水环境综合整治、湿地公园与碧道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四个方面。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态修复+生态景观”组合施工的工法,该技术具有低成本、高效性、景观性等特点,并获得多项专利工法及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具备从规划咨询、设备采购、工程建设到养护运营(EPC+O)的全过程服务能力。

  公司秉持“人水和谐、人水共荣”的价值观,遵循水环境治理与景观设计相结合的路径,强调生态性、科学性与舒适性并重的治理理念。公司把在景观营造的优势向水环境治理领域延伸,以生态设计为先导,技术研发为依托,运用“景观--水治理--智慧城市”协同整合解决方法,努力将水环境治理业务发展涵盖到咨询、规划设计、施工及运营等领域的完整产业链,创造人与自然和谐之美。

  ■

  3、城市运营:

  公司城市运营业务主要依托生态景观和绿色环保业务技术优势,通过内部资源整合,配套完善相应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才,服务范围包括绿化养护、环卫保洁、城镇焕新、社区微改造、时花布置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城市运营服务。同时,公司结合当前先进的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云服务技术、空间地理信息技术和移动应用技术等,积极研究发展“物联网+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系统解决方案,为城市运营领域智慧化、信息化提供高效管理和数据支撑服务。普邦股份精品理念贯穿到业务运营中,建立统一技术标准化体系,提升统一队伍服务质量,以专业化、多元化、精细化的服务,推动城市功能和结构健康均衡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和内涵,助力城市形象建设,焕新城市美好生活。

  ■

  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通过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自身情况,与时俱进调整发展方针,收缩风险较大的业务,秉承“稳健和可持续经营”的投资发展模式,以“大平台建设战略”为核心,以创新和人才为两大驱动,以考核激励、系统管理和服务支撑三大体系为支柱。同时,公司扎根广东并深耕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全国市场重点开拓经济实力强、发展程度高的区域,有策略地选择战略城市布局,努力提升公司的市场话语权。

  (二)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变化

  1、生态景观方面

  近年来,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国家城市规划政策和“园林城市”等标准让地方政府在城市建设中重视生态景观的营造,这是改善人居环境以提升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途径之一。各地政府对生态景观的重视程度持续加强,积极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的绿色保护,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参与林业园林建设事业,推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在这样的背景下,公司在生态景观方面将迎来更多发展机遇,长期前景向好。

  2、绿色建设方面

  (1)生态环保方面

  自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一直视为国家战略被高度重视。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构成“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新主题。生态环境部召开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强调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1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指出:全面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指出: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同时要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质量、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公司将以此为契机,紧跟国家宏观形势和行业政策步伐,充分发挥业务协同和资源整合的优势,持续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而努力,力求创造人与自然和谐之美。

  (2)水环境治理方面

  《“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中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城镇水污染防治体系,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且对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等目标提出更高要求。公司现行水环境服务范围包括河湖水生态治理、水环境综合整治、湿地公园与碧道建设及海绵城市建设,坚定秉持“人水和谐、人水共荣”的价值观,强调生态性、科学性与舒适性并重的治理理念,通过运用“景观-水治理-智慧城市”协同整合解决方法,以优质产品铸就知名品牌,实现人居环境全面提升。

  3、城市运营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空间结构优化和品质提升,打造高质量城市生态圈,建设低碳城市,全面提升城市智慧化水平。在城市运营方面,公司已构建起集“策划咨询、规划设计、工程施工、绿化养护、环卫保洁、水体修复、垃圾分类处理、基础设施维护、市容管理”于一体的全方位城市服务链。公司通过发挥业务协同、资源整合优势,逐步切入城市运营领域,不断推动城市功能和结构健康均衡发展。

  (三)市场竞争格局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四)公司的市场地位

  凭借20余年来厚积的优质客户资源优势、跨区域经营优势及高品质技术水平,公司已在行业内建立起较高的品牌知名度,业务范围覆盖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黄河流域、成渝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国家级新区等重点区域。公司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丙级等多项资质,并拥有近200位中高级工程师。

  2021年普邦股份荣获广州万科元培里项目“攻坚克难完美交付评估”的高度评价,并被授予“杰出合作单位”荣誉,另外公司还荣获中海地产广州公司“聚力匠心奖”、佛山粤海置地“优秀合作单位”、前海控股颁发“优秀合作伙伴”称号、2021年度保利华南颁发“优秀供方”称号、2021年度珠江产投颁发“最佳战略合作伙伴”等奖项,优质的施工质量与服务水平得到了多家合作方的认可。

  2021年公司荣获首批广州市民营领军企业的称号,被广东省林业局认定为2021年广东省林业龙头企业,并收到广州市总部经济协会的邀请,正式成为第三届广州市总部经济协会理事单位。公司对广东省林业产业健康发展及广州总部经济发展的贡献得到了肯定,彰显了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品牌知名度。

  在2021年第三季度GHDA环球人居设计大奖中,普邦股份从全国1100多项参赛作品中脱颖而出,并斩获1金3银1优秀奖,共5项殊荣。此次获奖彰显了普邦股份卓尔不群的创新设计实力,亦显示了公司在行业中出类拔萃的领先地位。多年来,公司屡获行业协会学会及政府机构颁发的项目奖项,如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优秀园林绿化工程奖大金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及示范工程等;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人居生态园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自成立以来,公司也连续多年荣获“全国城市园林绿化企业50强”、“广东省20强优秀园林企业”、“国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称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实施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财务报表的留存收益,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主要影响如下:

  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合并单位:元

  ■

  母公司单位:元

  ■

  (2)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期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变更情况如下:

  ■

  应收账款组合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比例变更如下:

  ■

  该会计变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开始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公司1家,即广州市普邦创远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处置子公司2家,分别为上海普天园林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及绵阳展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增加及减少子公司情况详见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无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国龙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邦股份”、“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08553078XF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增刚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以下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00168);

  (2)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3)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编号000415)。

  2、人员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上年度末合伙人共76名,注册会计师355名,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5人。

  3、业务信息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营业收入31,278.7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829.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515.39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9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服务业,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为6,220.72万元,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1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7次。近三年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共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林翔,部门经理,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签署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8-2019年审计报告,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9-2021年审计报告。

  (2)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显金,项目经理,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于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3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本年签署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韶英,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起从事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三)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公司的资产总量、审计范围及工作量,参照物价部门有关审计收费标准及结合本地区实际收费水平确定合理的审计费用。

  (五)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对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六)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决议的独立意见;

  5.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2年第一季度(1-3月)订单情况

  ■

  注:由于上述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因此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二、重大项目履行情况(注:重大项目指项目金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30%以上的项目)

  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与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管理局签署《郑州高新区市政绿化PPP项目合同》。项目投资金额为33.20亿元,业务模式为PPP模式,项目合作期为15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10年)。截至2022年3月31日项目已投入金额约为34,202.93万元。针对项目进度相关问题,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郑州当地政府的沟通。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财政部于2021年1月26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规范了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简称“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及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也应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2)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范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亏损合同的判断以及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问题。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解释第14号相关规定,执行解释第14号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解释第1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执行解释第15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会计数据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会计处理规定,而进行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会计处理规定,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符合国家会计制度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决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63      证券简称:普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67,117.19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含子公司)于2021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以及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商誉、合同资产以及持有待售资产和处置组等,公司对2021年末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67,117.19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表: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 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对于应收款项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根据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在2021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27,241.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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