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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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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紧密围绕文化产业发展,致力于文化产业相关业务。自公司上市以来,在原有动漫衍生品的基础上,公司重点开拓上下游业务,完善产业链,在文化产业链包括动漫、游戏、影视、衍生品等上下游进行战略布局,实现转型升级,初步完成了“自有IP+内容制作+内容发行和运营+新媒体运营+衍生品开发设计+线上线下零售渠道”的文化生态圈的构建。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IP衍生品、动漫、游戏等文化类产品及广告发行业务等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的IP衍生产品,主要作为动漫服饰、动漫玩具等作为文化消费品使用。公司的动漫和影视作品主要通过电视台和网络渠道面向观众播放;公司的游戏产品主要在国内大型游戏运营平台运营,满足玩家的娱乐消费需求。真趣网络自2020年起进入业务转型期,根据游戏及应用市场格局编号,开始从轻游戏服务平台向内容分发和数据服务平台。

  (三)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基于文化创意行业产业链和泛娱乐经营模式进行的业务布局。一方面,基于自身优势的IP衍生品和新媒体业务,向泛娱乐其他业务版块延伸;另一方面,基于完整的泛娱乐生态圈,向产业链源头——IP延伸。从而构建起“自有IP+内容制作(动漫、游戏、电影、儿童剧)+内容发行和运营+新媒体运营+衍生品开发设计+线上线下零售渠道”的文化生态圈。

  二、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近年来,国内外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对经济增长和增加就业的贡献不断增强,已成为许多经济体的支柱产业之一。随着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发达国家文化消费支出不断增加,这是发达国家发展进程中的共同规律。目前,世界主要经济体文化产业发展速度普遍高于经济发展速度,文化产业发展动力极为强劲。我国拥有巨大的、快速扩张的国内市场等优势,且政府正逐步将文化产业由政府主导转向市场主导,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拥有巨大的可挖掘潜力。目前公司正处于一个产业整合的阶段,向泛娱乐其他业务板块延伸,构建“自有IP+内容制作+内容发行和运营+新媒体运营+衍生品开发设计+线上线下零售渠道”的泛娱乐文化生态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22-019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审计。相关费用根据审计时点的市场行情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大信在全国设有31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17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449人,其中合伙人144人,注册会计师1192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14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7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三、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东星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2020年度审计报告、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19-2021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嘉宁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19-2021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9 年开始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8-2020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有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在审计过程中作风严谨,公正敬业,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机构的履职条件及能力,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在审计过程中作风严谨,公正敬业,勤勉高效地完成了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22-021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自2022年度起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12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15 万元(税前)。

  本次津贴调整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22-022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盛文化”)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

  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公司2021年度对商誉、应收账款/预付款核销/其他应收款坏账、存货等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27,326.56万元。明细如下表:

  二、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说明

  2021年末公司计提的商誉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9,120.56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超过3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对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7,326.5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26,656.56万元,减少公司 2021年12月31 日所有者权益  27,326.56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 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按照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经过资产减值计提后更加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22-023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2、变更的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实施日期,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上述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其中关于租赁项目的会计政策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06]3号)及其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租赁内含利率或增量借款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新租赁准则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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