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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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945,425,8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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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严慎细实”的工作态度,在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前提下,持续推进A+战略落地,以加速器研发与制造为核心,加快“更美丽”、“更健康”、“更安全”业务的发展。其中,“更美丽”业务包括辐照加工服务、电子束处理特种废物、新材料;“更健康”业务包括医疗健康领域涉及的质子治疗肿瘤系统装备及放射性医用同位素制备;托管的“更安全”业务包括辐射监测与防护、辐射成像与应用,以及核农业等。同时,公司稳妥经营并稳步优化重大资产重组前的远洋运输、房地产开发、工程承包、远洋渔业和进出口贸易等业务,有效规避了经营和安全风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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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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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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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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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为进一步推动核医学、加速器应用等核技术应用领域业务发展,促进“A+”发展战略实施,公司拟参与绵阳市政府发起设立的白鹭科技城(绵阳)核技术应用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基金主要投资于民用核技术领域的应用、核医学行业及其上下游相关行业、加速器应用领域,并可根据需要投资符合基金投向的专项子基金,本事项已经2021年10月15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基金处于筹备阶段,合作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具体合作内容以合作各方最终正式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截止公告日基金尚未开始募集和备案工作。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广核达胜与比利时质子医疗设备和技术供应商Ion Beam Applications S.A.于2020年8月签署了《多室质子治疗系统技术许可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关于引进质子肿瘤放射治疗技术的具体情况可查阅于2020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取得质子肿瘤放射治疗技术许可并签署相关协议的公告》(2020-074)。公司已按协议约定完成向IBA公司支付协议约定的技术授权费。另外,公司已经收到了IBA公司多室质子治疗系统技术的全套技术文件及其源代码,并于2020年12月10日注册成立了中广核医疗科技(绵阳)有限公司。目前,公司已组建一支质子治疗专业团队,完成了技术文件的翻译及设计复原,筛选了市场开发的目标客户和重点客户,签署了两套质子治疗系统供货协议(上海泰和诚肿瘤医院、中核扬州质子中心(江苏省人民医院扬州院区)),完成了开展绵阳质子治疗装备制造基地的土地购置和前期准备,正在开展建设工作。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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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12号)核准,公司(原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686,421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0.46元,共募集人民币2,799,999,963.66元,扣除承销费用40,500,000.00元,以及与发行有关的费用4,364,290.60元(律师费、验资费、证券登记费等),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2,755,135,673.06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2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6]1210号)。
根据《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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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项目支出22,052.63万元,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1,173.1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45,70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9,108.76万元,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4,688.18万元(含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
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最高额度不超过56,500万元(含本数)。
自前次董事会审批日(2021年4月28日)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累计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13亿元(滚动购买,任一时点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5.65亿元,购买产品类型均满足审批要求),累计获得到账投资收益0.1亿元,截止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存量余额4.24亿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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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0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与金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导致项目建设在报告期内处于暂停阶段。双方已于2021年12月6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项目拟继续进行建设。由于暂停时间较长,公司拟在原投资额及高聚物材料范围内,对建设方案、产能、产品等作进一步调整,将在近期提交董事会审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含理财)为36,705.41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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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述情况,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本项目仍会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资金。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支持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34,4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为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1、所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类型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2、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34,400万元(滚动购买,任一时点理财产品余额不超过34,400万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的前提下,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逐步递减。
3、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门将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按照监管规定,定期披露现金管理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不得质押,且募集资金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七、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和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中广核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中广核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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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12号)核准,公司(原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686,421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0.46元,共募集人民币2,799,999,963.66元,扣除承销费用40,500,000.00元,以及与发行有关的费用4,364,290.60元(律师费、验资费、证券登记费等),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2,755,135,673.06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12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6]1210号)。
根据《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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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调整情况
为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设备的综合配套能力和利用率,经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建产能降低至28.42万吨,所使用的募集资金调减至15.21亿元,并将调减的86,799.32万元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前期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实施日结转的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参见《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各募投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1)“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1,032.0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4,472.71万元。
(2)“年产2.4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6,128.0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11,001.22万元,产能由年产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2.4万吨调整为2.42万吨。
(3)“年产6.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36,860.0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18,419.67万元,产能由年产高性能改性尼龙(PA)6.6万吨调整为3.2886万吨。
(4)“年产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6,414.0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7,848.76万元,产能由年产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3万吨调整为1.6133万吨。
(5)“13.485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3,076.7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34,165.17万元,产能由年产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13.485万吨调整为5.864万吨。
(6)“18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68,248.4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39,052.25万元,产能由年产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18万吨调整为5.239万吨。
3、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与监管情况
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通过向募投项目实施公司增资的方式拨付募集资金,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及相关下属公司分别与中德证券以及相应存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3月15日,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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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募投项目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年产2.42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3.288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1.613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5.864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5.239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项目的相关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截止2022年3月15日,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7,649.26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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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基于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公司减少了铺底流动资金的拨付;另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
(二)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17,649.26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就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存储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完成的“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年产2.42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3.288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1.613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5.864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5.239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募集专户余额17,649.2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将相应的8个募集资金专户办理注销,该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一并终止。本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将已完成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该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项目结项后募集专户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已完成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广核技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年产2.42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3.288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1.613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5.864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5.239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项目已实施完毕,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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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广核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9:00时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9层88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名,董事吴明日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出席董事会,授权董事阎志刚代为表决,实际参与表决人数9名。董事林坚、任力勇现场出席会议,其他董事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坚主持。公司3名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补选陈新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经理胡冬明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对2021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2022年度的工作目标及计划。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审批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结果的议案》
根据国资委《“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国企改办发【2020】2号)和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1年度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和经理层成员工作开展情况,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进行了考核。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结果。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关联董事胡冬明、吴明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自评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评估的通知》(国资厅发监督【2021】37号)有关要求,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自评,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体系建设、工作质量、人才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自评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2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公司按照经董事会审批的《2021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对发现的审计问题进行了汇总和分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