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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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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原有进驻城市的项目布局,未进行新的土地获取及区域扩张。目前公司房地产项目主要位于一线及核心二线城市,包括以北京为中心的京津冀地区、以上海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以广深为中心的粤港澳大湾区、以福州和厦门为中心的福建区域、以武汉为中心的中部地区。

  公司具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项目开发经验丰富,产品业态包含中高端住宅、高档公寓、甲级办公和城市综合体等,并已拥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除了高端改善型院子系产品外,还拥有大院系、园系、公馆系、府系、湾系等多条差异化住宅产品线,以及以泰禾广场、泰禾里为核心产品线的商业地产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11亿元,同比上升35.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13亿元,同比上升19.73%。主要原因如下:(1)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项目可确认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增加;(2)2021年度,公司对各类费用和固定成本进行严格管控,在节约开支方面有所成效,期间费用大幅下降;(3)公司上年同期计提了较多存货减值准备;(4)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有较大幅度增加。

  从收入构成看,房地产开发业务仍是公司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75.12%;服务、零售和其他业务占比较小。同期,公司房地产业务的毛利率为2.79%,同比下降9.44个百分点,主要是当期结转的房地产项目拿地成本较高,利润水平显著下降。

  公司一直坚持高品质、差异化的产品开发战略,提倡与坚持以“匠心精神”进行产品研发、设计与施工,满足置业者多样性、不断升级的需求,产品竞争力持续增强。同时,公司积极推进产品标准化进程,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

  2021年,公司提出“小而美、小而精”的新发展战略,改变原有的规模化扩张之路,坚持对于产品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坚守,在合理的发展规模与高端精品理念之间找到平衡点。这一战略调整也收到业内外的积极反响。

  在商业地产领域,公司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泰禾模式”,涵盖商业地产开发、设计、招商、营运、管 理、场景适配、智能支付等领域。目前,公司已在北京、福建拥有了多个大型城市综合体,包括福州东二环泰禾广场、福州五四北泰禾广场、泉州石狮泰禾广场、泉州东海泰禾广场、北京泰禾中央广场等,在北京、上海开发了多个写字楼、酒店式公寓、商业步行街等不同业态的商业地产项目。经过富有成效的运营管理,公司多个商业地产项目成为当地居民青睐的消费场所和商业“地标”,在商业地产开发领域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与行业影响力。2021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挑战,泰禾商业因地制宜制定策略方针给予商户经营扶持,与众商家共渡难关,通过线上线下互动优化和发挥商业资源,在保障安全经营的同时持续提升客户体验,商家资源合理分配,管理效率得以提升,进一步发挥了强大的社会价值与资源效益。

  物业服务领域,2021年,泰禾物业规模发展持续保持高增长。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泰禾物业设立了北京、上海、深圳、南京、苏州、杭州、佛山、厦门、泉州、郑州、合肥、太原、济南等多家物业分、子公司,泰禾物业管辖范围跨越10省21个城市及2个直辖市,管理业态涵盖住宅公寓、花园洋房、5A级写字楼、城市综合体、酒店等。报告期内,福州泰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荣获“2020年五星级物业服务企业”、“2021年福州物业服务力企业第7位”。

  长期以来,泰禾物业秉承“一生极致服务,缔造院落生活”的服务理念,坚持“创新、合作、挑战、尊重”的核心价值观。努力奋进的泰禾物业已成为最让业主安心幸福,让行业尊敬信赖,中国最具价值的资产管理服务集成商,成为引领城市、引领行业、引领生活的物业管理企业。2021年,泰禾物业发布全新服务升级计划,福州院子成为泰禾服务升级的首个落地项目。福州院子服务焕新,将围绕“私属管家、臻享家政、尊崇会所、礼蕴美好”四大维度进行全方位提升,满足高端人士对尊崇人居的需求。

  酒店经营方面,泰禾集团已经在全国布局了包括:福州泰禾凯宾斯基酒店、福州泰禾铂尔曼酒店、泉州泰禾洲际酒店、厦门湾泰禾度假酒店、福州湾泰禾度假酒店群等众多项目。其中,福州泰禾凯宾斯基酒店、福州泰禾铂尔曼酒店、福州泰禾智选假日酒店、泉州泰禾洲际酒店现已开业,并组队形成海西国际品牌酒店群航母,泰禾旗下的国际品牌酒店已在部分城市初具规模优势。同时,公司为旗下酒店注入令人印象深刻的“中式元素”,以超出客户预期的服务能力扩展了客户服务边界,成为服务当地市场的生力军之一。

  2021年,泰禾酒店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挑战,以得力的安全保障措施、灵活的经营策略与丰富的产品形态,赢得行业及客户的广泛认可。福州泰禾凯宾斯基酒店荣膺风尚旅行“2021年度酒店及度假村奖项评选最佳奢华酒店”、 福州泰禾铂尔曼酒店荣膺飞猪“年度人气酒店”等众多奖项,客房收入同比远超2019、2020年度。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和政府对旅游业、酒店业复工复产的大力支持,保住市场主体,保住就业饭碗,是酒店行业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的关键。泰禾酒店集团不仅业绩表现突出,在人员保障方面也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疫情期间,泰禾各酒店每月稳岗率高达95%。

  2021年,泰禾继续探索房地产产业链布局,依托公司高标准的物业服务及酒店管理体系涉足长租公寓市场,打造全新高端公寓品牌“泰禾寓”。公司寻求、建立符合中国市场需求的长租公寓新模式,筑建现代、智能、绿色、健康的高品质生活,将“泰禾寓”打造成为年轻精英人群喜爱的公寓领先品牌和公寓托管行业标杆。厦门湾泰禾寓拥有240套公寓,北京大兴泰禾寓首批400套公寓,北京公馆首批约20套公寓、均已成功开业运营,东莞泰禾新天地项目筹备中。

  报告期内,受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以及融资环境收紧等因素影响,公司房地产项目推盘节奏放缓,面临较大去化压力,同时由于公司自身债务规模庞大、债务集中到付等问题使得公司短期流动性出现困难,导致项目建设周期延长,出现延期交付情况。

  目前,公司正全力推进债务重组事宜,积极解决债务问题。同时,公司以“复工复产、重塑信心”“保交付、保品质”为第一要务,积极盘活资产,抓销售促回款,改善公司负债结构,力求维护业主利益,增强市场信心,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泰禾投资仍在积极推动引入战略投资者工作,引入战略投资者将有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帮助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从而帮助实现公司长远价值,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未出具相关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体及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结果未调整。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因无法按期兑付部分公司债券本息,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2021年7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H6泰禾02”及“H6泰禾03”将无法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详见公司2021-043号公告)、《关于“H8泰禾01”将无法按期兑付本息的公告》(详见公司2021- 061号公告)。

  (二)报告期内,因时任监事长刘枫先生、监事余敦成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监事长、监事职务,导致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经公司2021年4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黄晓青女士、余春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详见公司2021-018号、2021-022号、2021-023号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其森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公告编号:2022-011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董事长黄其森先生因其自身原因而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葛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由公司董事葛勇先生代行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黄其森先生正在协助有关机关调查,不能正常履行董事长及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黄其森先生的授权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黄其森先生协助调查期间,由公司董事葛勇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职责(葛勇先生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会议听取了公司经营管理层提交的《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2022-013号公告)。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议案出具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议案出具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书》。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2022-014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2022-015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三)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沈琳女士、董事葛勇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2022-016号公告),公司董事葛勇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向关联方借款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2022-017号公告),公司董事葛勇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见公司2022-018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

  1、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被资助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加快被资助项目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求。

  2、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向其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是在项目销售情况顺利但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在保证项目建设及运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公司股东提供的借款,且对各方股东按持股比例予以资助,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项目公司收益。项目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能有效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22-019号公告)。

  公司定于2022年5月26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十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2022-020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葛勇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58号泰禾北京公馆11层

  联系电话:010-89580885

  联系传真:010-89576999

  电子邮箱:investors@tahoecn.com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公告编号:2022-012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长李卫东先生主持。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监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2022-013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

  一、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监事会要求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对涉及事项高度重视,并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和消除涉及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监事会认为:

  一、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

  二、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会同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持续关注公司内控整改效果、切实改进公司管理,防范风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建立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进行。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显示公司所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存在一定缺陷,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监事会高度重视,已责成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的事项及对应内控措施的完善性进行全面梳理和检查,对内控制度和执行进行进一步完善,尽快消除有关事项的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公司2022-014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2022-015号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2022-020号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公告编号:2022-014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后,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70,823,763.44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元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

  (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具体说明

  受到目前房地产行业市场形势和疫情持续的相关影响,公司基于审慎的财务策略,按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对存在风险的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依据2021年12月31日存货中各个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20,886,181.00元,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29,011,600.00元,转销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44,153,189.11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其中:北京金府大院、泰禾红悦、永泰红峪二期、红峪和红树林、桂山院子、南通首府、通州拾景园、南昌院子因项目销售结转,转销以前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3,917,071.34元、742,197.13元、22,120.28元、251,545.13元、808,700.12元、92,130.38元、36,661,834.08元、1,657,590.65元。

  (二)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情况具体说明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合减值测试,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公司进行减值测试。公司根据商誉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本年计提商誉减值准备37,254,325.17元。

  (三)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具体说明

  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其中,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42,756,232.94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69,927,024.33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将影响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1,120,886,181.00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7.93%。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将影响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37,254,325.17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0.93%。

  本次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将影响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212,683,257.27元,占上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30%。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合理,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合理,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依据充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证券简称:泰禾集团公告编号:2022-015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013,122,048.5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61,743,573.3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34,781,616.42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409,074,245.37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从平衡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现状、未来战略规划和资金需求情况,为提高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计划

  公司2021年度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地产项目开发及建设、偿还债务及日常运营,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目前公司对资金需求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公司内部管理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六、其他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电话、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公告编号:2022-016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业务开展需要,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与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签署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对相关交易事项进行了约定,并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总发生额不超过4.5亿元。该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内。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在上述框架协议范围内,公司预计2022年度将与泰禾投资及其同一控制下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为4,000万元,总金额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十二个月。2021年度,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实际发生金额为241.30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葛勇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公司对2022年度与泰禾投资以及由泰禾投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由于预计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数量较多,且公司与每个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较小,预计与任一单一法人主体的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因此以同一实际控制人合并列示。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1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低于预计金额,主要原因为公司2021年度内向关联方实际购买商品以及接受劳务与预计存在差异,属正常经营行为。上述关联交易金额与公司整体发生同类业务规模相比占比非常小,不影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260183667Q

  住所:福州市五四北路333号

  主要办公地点: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黄其森

  注册资本:3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6月16日

  经营范围:对工业、农业、种养殖业、贸易业、房地产业、旅游业、电子商务业的投资;对医疗业的投资及管理;对保险业、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黄其森持股95%、黄敏持股5%

  实际控制人:黄其森

  历史沿革:泰禾投资设立于1993年6月,为投资控股型企业,目前主要进行对房地产、旅游、医疗健康、保险等行业的投资。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泰禾投资资产总额为2,679.98亿元,净资产为106.4亿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0.94亿元,实现净亏损13.06亿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051,384,336股,占总股本的42.24%,为公司控股股东。

  经核查,本次交易对方泰禾投资为失信被执行人,涉及标的31.20亿元,该情况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际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泰禾投资的失信被执行情况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内容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铺租赁、物业管理、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

  预计2022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由于预计与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数量较多,且公司与每个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较小,预计与任一单一法人主体的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因此以同一实际控制人合并列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泰禾投资于2022年4月28日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甲方控股子公司)

  乙方: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含乙方控股子公司,但甲方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

  (一)协议履行

  1、甲乙双方间如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需根据交易内容签订具体合同。

  2、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应当在其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按要求披露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并说明是否符合协议的规定;如果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条款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协议期满需要续签的,甲方应当将新修订或者续签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根据协议涉及的总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协议没有具体总交易金额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甲方应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按类别对其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围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甲方应当在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予以分类汇总披露。实际执行中超出预计总金额的,应当根据超出量重新提请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二)定价原则和依据

  甲乙双方承诺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基础,且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三)交易价格和交易量

  1、甲乙双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交易量根据甲方经营的需要由双方在具体交易合同中确定。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发生额不超过4.5亿元。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坚持以房地产为核心,依托自身在住宅、商业等领域的优质资源,聚合其他配套服务领域资源,目标为一站式解决业主的购物、社交、医疗、文化和教育等方面的生活需求,不断丰富和提升“美好生活”的内容。基于该战略发展方向,预计公司与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及其旗下的其他服务型公司将发生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且有利于公司战略的实施;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对公司整体经营及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七、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泰禾投资及其控制下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借款共计590.29万元,公司与泰禾投资及其控制下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累计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总金额共计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形,且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对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定价公允,且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也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的情形,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公告编号:2022-017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向关联方借款预计情况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及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续签〈资金统借统还财务支持协议〉并向关联方借款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108号、2018-112号、2018-132号公告),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禾投资”)续签《资金统借统还财务支持协议》,根据该协议框架,泰禾投资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含委托贷款方式)用于公司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借款余额最高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

  根据上述协议及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预计2022年公司与泰禾投资之间的累计借款本息总额(发生额)为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借款余额最高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泰禾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葛勇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260183667Q

  住所:福州市五四北路333号

  主要办公地点: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黄其森

  注册资本:3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年6月16日

  经营范围:对工业、农业、种养殖业、贸易业、房地产业、旅游业、电子商务业的投资;对医疗业的投资及管理;对保险业、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黄其森持股95%、黄敏持股5%

  实际控制人:黄其森

  历史沿革:泰禾投资设立于1993年6月,为投资控股型企业,目前主要进行对房地产、医疗健康、保险等行业的投资。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泰禾投资资产总额为2,679.98亿元,净资产为106.40亿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0.94亿元,实现净亏损13.06亿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051,384,3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24%,为公司控股股东。

  经核查,本次交易对方泰禾投资为失信被执行人,涉及标的31.20亿元,该情况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际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泰禾投资的失信被执行情况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泰禾投资在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含委托贷款方式)用于公司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预计累计借款本息总额(发生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借款余额最高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按照泰禾投资统借资金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和资金的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应负担的利息金额,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泰禾投资于2018年签署的《资金统借统还财务支持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1、甲方在取得统一借款后,根据乙方的资金需求申请,并结合统借资金的到位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将资金拨付给乙方,乙方收到资金时应提供收款收据给甲方;乙方向甲方的借款余额最高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

  2、在特殊情况下,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甲方也可通过其下属企业或指定的第三方将资金拨付给乙方。

  3、借款期限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议定,但乙方使用资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甲方向金融机构借款的期限。

  4、乙方按照甲方统借资金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和资金的实际占用天数,计算应负担的利息金额。

  5、本协议签订后尚需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书面补充协议达成之前,本协议继续执行。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向控股股东泰禾投资借款,是为了获取控股股东的资金支持,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整体经营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较大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关联方通过利用自有资源,支持上市公司发展,符合其股东利益。

  七、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泰禾投资及其控制下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借款共计590.29万元,公司与泰禾投资及其控制下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累计发生的其他关联交易总金额共计0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资金支持协议,并由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拓宽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泰禾投资按实际取得资金的相同条件确定借款利率,不额外收取任何附加费用,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意见;

  6、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资金统借统还财务支持协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公告编号:2022-018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为支持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按照房地产行业经营惯例及项目开发需要,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因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合并报表范围外或者公司所占权益比例不超过50%的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

  同时,

  1、上述被资助对象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上述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二)为控股项目公司的少数股东提供财务资助

  对于公司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发的公司控股项目,当项目公司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增加项目公司收益,在符合当地预售款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控股项目公司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同等条件调用闲置富余资金,构成控股项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此类财务资助具体如下:

  ■

  (四)上述事项审议情况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条件内对实际发生的预计范围内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并签署相关协议。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安徽省文一投资控股集团庐阳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韦继松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1日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路88号明发国际广场A1区1栋、2栋2-508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服务。

  股东情况:武汉泰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文一地产有限公司持股6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核查,安徽省文一投资控股集团庐阳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省文一投资控股集团庐阳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武汉金沙半岛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向上升

  成立日期:2009年9月8日

  注册资本:9,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沌口小区丝宝工业园

  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商品房销售及租赁;承接装饰装修工程;生产、销售建筑装饰材料。

  股东情况: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60%,武汉泰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核查,武汉金沙半岛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武汉金沙半岛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厦门泰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汤婷婷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14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文化中心211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业;其他未列明建筑安装业;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施工;其他未列明土木工程建筑(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事项);未列明的其他建筑业;园林景观和绿化工程设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建材批发;其他室内装饰材料零售;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股东情况:福州美鸿林业有限公司持股51%,上海茗淼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9%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核查,厦门泰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厦门泰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4、增城荔涛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小刚

  成立日期:1993年2月17日

  注册资本:26,977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增江大道南32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屋拆迁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仓储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教育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厦门昱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0%,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股59%,广州增城区泰禾恒昇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核查,增城荔涛房地产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增城荔涛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邵志荣先生为增城荔涛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

  5、增城荔丰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白小刚

  成立日期:1993年2月17日

  注册资本:12,243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大埔围村张冚山顶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屋拆迁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厦门衡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0%,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持股59%,广州增城区泰禾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核查,增城荔丰房地产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增城荔丰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邵志荣先生为增城荔丰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

  6、南昌茵梦湖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正道

  成立日期:2011年7月25日

  注册资本:139,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迎宾南大道999号103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旅游景点和酒店管理。

  股东情况: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9%,福州傲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核查,南昌茵梦湖置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南昌茵梦湖置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南昌茵梦湖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正道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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