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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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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有关内容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7,293,500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4291.74万元。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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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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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工业水处理领域。公司在深耕电力行业水处理领域的同时,积极向钢铁、化工、市政、金属制品等领域拓展。公司依托工业废水电子絮凝处理技术、智能超导磁介质混凝沉淀技术、高难废水零排放技术和高难废水电催化氧化技术等核心技术,主要向大型企业客户提供环保水处理专用设备设计、咨询、系统集成、销售以及工程承包业务。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一支以“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和“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为载体的环保水处理科研技术队伍。核心科研团队均拥有多年的水处理行业经验,对于水处理相关新技术的敏感度高,长期密切关注国内外环保科技前沿的最新动态,紧紧围绕行业的痛点、难点问题,结合自身优势组织力量持续开展自主创新,相继取得了一批研发成果并成功开展了成果转化。在关键技术自主开发的同时与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等国内权威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实现科研资源快速整合。2020年7月10日,公司与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签署了研发合作协议,共建工业水处理技术联合研发中心,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被市工信局认定为“2021年度专精特新科技小巨人企业”。

  公司服务于国家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长期深耕电力行业,依靠核心技术取得了快速成长。公司在深耕电力行业工业废水处理领域的同时,积极向钢铁、化工、市政、金属制品等领域拓展。公司与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华电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集团、华润电力、京能集团和粤电集团等大型发电企业集团均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并拓展了中泰化学、安徽丰乐农化、金大地化工、荣程钢铁、邯郸钢铁、金光能源、偃师市污水处理厂等非电行业知名客户。

  2、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工业水处理专业设备及系统,该产品根据客户实际水处理需求设计生产,公司所销售的工业废污水处理设备及系统和给水处理设备及系统均为定制化产品;同时,公司还为客户提供工业水处理相关的设计与咨询服务,以及与设备集成销售相关的工程施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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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按照业务模式主要分为三大块: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EP)、工程承包业务(EPC)、设计与咨询业务(E),2019年下半年公司开始从事运营维护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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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EP和EPC项目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招标文件会对招标范围进行约定,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自电力行业,电力行业客户水处理设备及系统采购需求根据项目性质一般分为电厂整体新建或扩建、原有电厂部分设施改造,EP和EPC模式的适用与项目性质相关,而钢铁、化工、市政、金属制品等其他行业适用的业务模式根据客户具体需求确定。

  (1)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EP)

  电力、钢铁、化工、市政、金属制品等大型工业项目的配套水处理系统通常包含若干子系统,包括给水处理方面的原水预处理系统、除盐水制备系统等,废水处理方面的含煤废水处理系统、脱硫废水处理系统、高难废水电催化氧化处理系统、生化系统、中水深度处理与回用系统和高难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等。业主或总承包商通常将这些能够独立拆分的子系统项目单独进行对外招标,这些子系统项目基本不涉及土建安装,即采取设备及系统集成模式。

  在该模式下,公司通过对客户项目水质条件进行分析,结合其个性化需求,拟定方案、工艺选择、系统设计、设备选型、采购通用设备和材料(如泵、电气仪表、脱水机、阀门等)、定制非标设备(如本体设备、控制柜等),并成套销售给客户集成组装成一个能完成特定功能的系统。

  报告期内,公司EP业务模式主要适用新建电厂或扩建电厂新增的水处理设备及系统的采购项目。

  扩建电厂是在原有电厂基础上扩建新的发电机组,与新建电厂性质相似,新建电厂或扩建电厂项目土建工程量大、施工周期长、施工专业资质要求高,业主会将整体新建或扩建工程委托给具有专业资质的工程总承包方完成。水处理设备及系统作为电厂配套辅机设备,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工程总承包方进行单独采购,后续的工程施工由业主委托的工程总承包方完成。

  (2)工程承包业务(EPC)

  工程承包业务主要由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系统集成、安装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组成。相对于设备及系统集成业务,工程承包业务在完成成套设备销售的同时还提供安装施工服务等,包含项目从设计到实施的全过程,业务范围更广。目前公司参与的EPC项目主要为水处理系统的改造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EPC业务模式主要适用大型电厂水处理设备及系统的升级改造项目。

  与新建电厂或扩建电厂相比,已投运电厂单独针对水处理设备及系统的改造项目土建工程量小、施工周期短、施工专业资质要求相对较低,电厂为减少改造施工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尽量缩短施工周期,一般会将水处理设备及系统采购与后期的工程施工作为一揽子业务进行招标,由水处理设备及系统提供商负责后续的工程施工。

  (3)设计与咨询业务(E)

  公司提供工业水处理项目的设计与咨询业务,主要包括项目技术咨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等。该业务是公司研发设计能力、技术服务能力的直接体现,相关服务由公司自主提供。

  (二) 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向大型企业客户提供环保水处理专用设备设计、咨询、系统集成、销售以及工程承包业务取得相应的经营利润,业务覆盖电力、钢铁、化工、市政和金属制品等行业,报告期内主要以设备及系统集成、工程承包业务为主。

  2、采购模式

  公司原材料对外采购主要分为三种模式,直接对外采购通用设备和材料、由协作集成厂家定制非标设备、通过协作集成厂家采购与非标设备配套的少部分低价值通用设备和材料。协作集成厂家配套提供的通用设备和材料主要包括管道、内件和设备附件等,由协作集成厂家根据公司设计图纸需求在非标设备协作集成过程中,基于就近和及时性原则代公司采购并装配在非标设备中。同时,工程承包业务(EPC)中公司负责安装施工部分,由工程施工供应商完成。

  公司拥有成熟的采购模式,并制定了《采购招标管理规定》、《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定》等制度,具有规范的采购流程和内控措施。

  3、生产及服务模式

  公司募投项目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正在进行中,暂无生产环节,生产模式包括协作集成和外协加工等。为有效利用资源,主要选择以协作集成的方式组织生产。在协作集成生产模式下,公司主要负责产品开发设计和系统方案设计,其是决定产品结构和性能的关键要素,而协作集成厂家负责的工作主要是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在公司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非标设备定制及协作集成,主要是通用型的生产程序,比如加工、装配等。一套水处理系统由公司与多个协作集成厂家共同协作完成。外协加工主要是公司提供钢板、型材等原材料,并委派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监造,由外协厂商按照图纸加工定制非标设备,报告期内公司采用外协加工模式较少。同时,工程承包业务(EPC)中公司负责安装施工部分,其他委托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完成。

  4、营销及管理模式

  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的营销主要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近年来,公司陆续设立了广州分公司、北京分公司、西安分公司,公司业务在立足火电行业的基础上逐步向钢铁、化工、市政、金属制品等行业进行拓展。

  由于公司客户主要为电力、钢铁、化工、市政、金属制品等各类大型工业企业,相关项目的采购主要通过招标或邀标方式进行,因此公司的水处理业务主要通过参与客户招标或邀标方式取得。公司的营销及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获取项目信息及项目报备、项目评审、组织投标、合同签署与项目执行等环节。

  5、研发模式

  公司建立了以市场为导向研发创新机制,面向客户及市场需求开展研究创新工作。在具体项目研究过程中,由研发团队中的核心技术人员确定整体研发思路,在进行可行性分析及专业判断后,确定研发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为推动公司研发体系规范性,公司配套制定了相应的研发创新制度,对研发部门新品开发、技术方案制作、专利申请、项目投标、配套采购、项目实施等均做了制度指导及规范。明确规范的研发体系为公司保持高效率的研发创新提供了支持。

  公司在重视内部研发的同时,积极推动与外部研发机构包括高校等的技术合作及交流。吸收并借鉴高校等科研机构的新技术,有助于不断完善并保持公司技术在行业内的先进性。

  (三)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公司作为工业水处理设备提供商,主要从事工业水处理相关业务,属于环保子行业水污染治理行业中的工业水处理范畴。公司以现有业务为支撑,专注工业废水领域,拓展至更多的水处理行业领域,布局水处理全产业链。公司在保持电力行业水处理优势的基础上,积极向钢铁、化工、市政、金属制品等领域拓展。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5 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3591)”;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35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 《科创板企业推荐暂行规定》,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节能环保领域”。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我国对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含城镇环境基础建设投资、工业污染治理投资)为6,633.00亿元,占GDP的比重为0.67%。

  根据国际经验,当治理环境污染的投资占GDP的比例达1%~1.5%时,可控制环境恶化的趋势,当该比例达到3%时,环境质量可得到明显改善。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例已达2%,英国、德国在20世纪90年代达到2%。根据住建部和原环境保护部2016年12月联合发布的《全国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5-2020年),到2020年,我国环保投资占GDP的比例不低于3.5%,因此,包括水污染治理在内的环境污染治理行业整体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根据中国环境统计年鉴(2016),我国的工业废水主要来源于化工、造纸、纺织、煤炭、农副食品加工、黑色金属冶炼和电力等行业,合计排放占比超过60%,成为工业废水主要排放源,也是废水处理最为集中的领域。公司在深耕电力行业工业废水处理领域的同时,积极向钢铁、化工、市政、金属制品等领域拓展。

  ①我国水资源短缺,水污染问题严峻

  我国水资源虽总量多,但人均用水量低。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排出的污水数量也不断增多,水质发生恶化,水体遭受污染。我国的水质分为五类,作为饮用水源的仅为一、二、三类。根据2021年5月26日中国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年我国达不到饮用水源标准的四类、五类及劣五类水体在河流、湖泊(水库)、地表水和地下水中占比分别高 达12.60%、23.20%、16.60%及86.40%,且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水体污染更是主要以工业废水的重金属和有机物等严重污染为主,解决水资源短缺及水污染问题成为迫在眉睫却又任重道远的任务。

  ②废水排放总量持续高位,水处理市场空间大

  近年来,受益于国民环保意识的觉醒及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政策加码,工业用水总量和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呈逐步下降趋势。但由于我国经济规模持续增长,重工业快速发展,城市化建设加快,工业用水总量和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仍持续保持较高水平。根据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城市污水排放总量达到571.36亿立方米;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工业用水总量1,030.40亿立方米。

  ③政府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行业受惠于利好产业政策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生态问题日渐凸显,政府对环保问题日趋重视,近年来,国家出台多项污水处理相关政策,涉及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市场化机制等多方面内容,特别是2015年4月“水十条”发布以来,国家陆续出台和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并配套出台相关行业政策,为工业废水处理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政策环境,推动我国污水处理行业规范化发展。

  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认识的日益增强及执法制度的逐渐完善,近年来我国环保执法环境在不断优化,执法力度趋于加强,执法手段日益丰富,执法能力不断提升。2016年以来我国开启了史上最严的环保督查,旨在以中央环保督察为手段,推动地方创建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以切实解决污染问题,并杜绝污染问题的反弹。该制度的常态化将对地方政府及企业形成强大的环保压力,倒逼企业环境守法,守法将成为新常态。

  “十四五”规划指出,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坚持质量目标倒逼总量减排、源头减排、结构减排,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农业结构加快优化调整。以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为核心,探索重点污染物协同治理。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三水”治理,“增好水”(I-III类水体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治差水”(黑臭水体治理),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升级版污染防治攻坚战即将开启。近年来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空间加速释放,战略地位不断提升,各级政府在环保方面的支出持续增加,相关支持政策亦不断出台,行业标准及法规日趋完善,环保行业及其各细分领域的发展都得到了较好保障。在环保产业快速发展的环境下,未来将释放巨大的产能,为公司积极拓展新业务,迅速做大做强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④提标改造对污水处理技术提出新要求

  近几年,随着我国水污染问题日益突显,城镇污水厂排放标准的提升已是大势所趋,在环保越来越严的趋势下,各地纷纷出台更加严格的地标排放标准,污水厂排放标准向地表IV类水看齐。自2007年太湖蓝藻爆发引发水危机起,尤其是“水十条”发布,且国家环保部发布修订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征求意见稿后,北京、天津、浙江、太湖流域、巢湖流域、岷沱江流域、滇池、雄安等陆续发布基于准Ⅲ类、准Ⅳ类标准的地方标准和流域标准,对总氮、总磷提出了越来越高的去除要求。

  2020年7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指出长三角地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京津冀地区和长江干流沿线地级及以上城市、黄河流域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污水厂排放标准提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迫在眉睫。据估算,未来污水处理提标改造投资空间约800亿元。

  (2)主要技术门槛

  工业水处理领域涉及的供水和污水处理范围宽泛,水质差异性较大,目前大部分企业仅能对其中一项或者部分生产领域提供水处理服务,行业内能够掌握完整水处理技术的企业较少。针对工业水处理领域里不同的水源,需要针对每个项目自身不同的特点,提供有针对性的项目设计和技术方案,除了要求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出水水质之外,还要求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技术要求较高。行业内的企业所应用的技术在不断更新,行业外的企业要掌握相关技术体系有较大的技术门槛。

  大部分行业内用户企业均较为看重水处理设备或技术提供商的过往业绩状况和项目经验,水处理设备或技术提供商所服务客户的质量高低将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到其获得新客户的能力。供水或污水,无论是哪个用户企业,对水处理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耐用性的要求都很高,通常以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尤其是超导磁介质混凝沉淀成套设备,由于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用户企业往往更需要供货商具有性质和复杂程度类似的项目经验才能允许其进入投标程序。因此,是否具有同类型项目的过往业绩和经验构成了本行业的重要技术门槛。

  水处理企业需要通过各种形式拓展营销渠道,以良好的产品质量和企业形象与客户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京源环保从事工业水处理业务多年,尤其在高浓度、难降解废水处理零排放领域积累了一定的客户和良好的品牌形象,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和美誉度。对行业的新进入者而言,这种基于长期合作而形成的客户关系和品牌效应是其进入本行业的较大障碍。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目前在火电水处理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在电子絮凝领域具备较强的技术优势,但由于行业集中度较低,公司市场占有率较低。公司火电行业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相关产品收入分别为28,042.75万元、25,548.75万元和17,072.69万元,根据对火电行业市场容量的测算,火电水处理设备投资市场容量约为60-110亿元左右。通过计算公司火电行业相关收入和水处理设备投资市场容量的比值,公司的产品市场份额分别约为2.55%-4.67%、2.32%-4.26%和1.55%-2.85%。公司以电力行业为立足点,并在电力行业建立了稳定的竞争优势。

  近年来,公司逐渐往非电行业进行拓展,各项主要核心技术已成功运用于陕西某大型化工集团高浓废水处理项目和天津某钢铁集团工业废水处理回用零排放项目,以上项目的成功实施为公司拓展非电行业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印发的《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到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23%和20%,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国家政策的引导以及日益严格的环保监管态势,使得工业废水处理、再生水回用、“零排放”以及专业工业水处理需求持续上升,成为水处理市场进一步发展的增长点。

  公司所处的水处理环保设备制造行业,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市场逐步形成标准化、成套化的水环境治理装备市场逐步形成,相比于定制化的污水处理工程具有生产周期短、投资成本低、占用面积小、投产见效快等优势,高度契合我国当前的污水治理的需求。

  随着智能信息化技术的发展,目前水处理相关技术及产品设备的信息化进程逐渐加快。配合数字化进程,利用物联网技术形成无需大量人员值守的智能化污水处理运行工程项目管理模式逐渐成熟,提高了运维效率、降低了运维成本,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形成了水处理工程建设运行服务的新业态。

  根据市场需求及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方向,除进一步优化目前主要产品之外,公司也在积极推进新技术的发展,主要推进水处理跨行业应用、深度化处理、处理过程信息化等方面。

  (2)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十四五”期间,我国以“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为基本思路,强调要在工业污水处理、工业园区治理、高端装备和碳中和等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的突破,继续开展各类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水、土、固、废气将延续严监管态势。伴随监管手段和机制的创新,一方面,环保产业已经进入提质增效的时代,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将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大量国资、央企通过组建环保公司或参与民营环保企业混改等方式进军生态环境领域,环保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竞争格局。

  ①工业园区集中治理趋势明显

  2015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环保法”)正式实施,相比于修订前的法规,新环保法更强调排污总量控制,对超过国家排污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随着各地经济的发展和环境治理的需要,许多省市都提出了“退城入园”的工业发展战略,加大工业园区内的企业组群的污染集中控制及治理,水处理服务也从单一企业的点源向整个园区的系统施治,以及水资源的综合利用发展,随着工业园区数量和规模的扩大以及工业废水处理标准的提高,工业园区的综合水处理业务将有巨大市场空间。

  ②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

  我国水处理企业数量众多、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从而造成竞争无序。在国家政策引导以及环保态势日益严峻的背景下,行业对污水处理工艺、再生水回用工艺乃至于“零排放”技术的要求都不断提高,一批实力较低、不具备核心技术的企业将被淘汰,一批技术领先、具备综合水处理服务能力的水处理企业将成为行业龙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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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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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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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211.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99%,其中钢铁行业销售17,174.01万元;电力行业销售17,072.69万元,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原因: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不断上升,市场占有率和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销售额持续增加。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32.6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3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人才招聘及储备力度,导致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其次,受疫情影响,客户回款相对滞后,导致公司计提的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因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股份支付费用587.33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7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武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带领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持续推进主营业务稳健发展,勤勉尽职,在疫情态势严峻的情况下,完成各项工作,达成2021年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全体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推进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编制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既定的经营目标和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预测,综合分析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变化影响,本着客观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原则,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符合审计机构独立性的要求,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和公司所处地域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7,293,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2,917,400元(含税)。2021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拟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将于2022年5月16日到期。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事项的顺利推进,公司拟将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5月16日。除延长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可转债”)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将于2022年5月16日到期。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事项的顺利推进,董事会拟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可转债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5月16日。除前述内容外,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可转债相关事宜的授权范围及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20日,以现场加网络投票的形式召开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4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88号海外联谊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备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7、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二)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88号海外联谊大厦26层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海娟、许晓钦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88号海外联谊大厦26层

  邮编:226004

  电话:0513-85332929

  传真:0513-85332930

  (二)会议费用

  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无其他费用。

  (三)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采用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做好疫情个人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接受检测体温等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18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各位监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振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充分行使监事职权,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及未来业绩增长潜力,充分考虑了公司在2022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目标,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9)、《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健全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对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监事的岗位职责等因素,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发展阶段和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议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实施该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减少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实际情况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审核以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在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0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5年10月,2012年2月9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64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481人,其中92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252,055.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76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17亿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5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余东红,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3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3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静峰,200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0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8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王曙晖,1996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3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8年8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2年度的审计收费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结论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2021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符合审计机构独立性的要求,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利害关系,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各项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票据池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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