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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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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公司年产 300 万套健康坐具生产线项目在母公司实施,公司在该项目2021年产生的效益,按照募集资金购置并投入使用的厂房、机器设备期末账面原值占母公司健康坐具生产用的厂房、机器设备期末账面原值总额的比例乘以母公司健康坐具相关产品产生的效益总额计算得出。该项目的预计效益根据调整后投资总额占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比例乘以投资效益的年均净利润计算得出。

  [注3]公司年产35万套环保全屋定制家具技改项目在子公司广德恒林家居有限公司实施,公司该项目在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的预计效益根据剩余可使用的月份占2021年度的比例乘以投资效益的年均净利润计算得出。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2021年下半年房地产行业进入低迷,房地产精装修行业竞争更加激烈,导致公司该项目未能承接足够订单。目前公司已收购了较成熟的精装配套业务的厨博士,为了确保该募投项目后续效益,公司管理层在经过审慎考虑之后,调整了该募投的经营方向,预计从2022年开始承接板式家具订单。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浙江永裕家居股份有限公司52.6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涉及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交易进展情况

  (一)公司因筹划本次交易,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2年3月1日开市起停牌。详见编号为2022-003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公告》。

  (二)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2年3月11日开市起复牌。详见编号为2022-007的《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股票复牌公告》。

  (三)2022年3月2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19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编号为 2022-009 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问询函的公告》。

  (四)2022年4月15日,公司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对本次交易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详见编号为 2022-014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和《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在全面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仍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二、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相关方推进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1证券简称:恒林股份公告编号:2022-017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2年4月29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32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江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7,663,565.1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8,451,386.6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报告期末,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为5,000万元,2021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1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45,882,057.83元。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帐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332,423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后股本数为97,667,5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667,577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49,199,375.66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红利49,199,375.66元。加上该等金额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146,866,952.66元,占2021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3.50%。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后股本数为97,667,577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39,067,031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四)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基于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审计业务连续性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八)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十一)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十三)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四)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8亿元银行综合授信,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文件,授信及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数额以最终签订的文件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五)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六)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江林先生、王雅琴女士在董事会审议时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七)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八)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1年5月23日下午 14:00 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以及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1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2年4月29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32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长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截至监事会提出本意见时止,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全体监事承诺《恒林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7,663,565.1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8,451,386.6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报告期末,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为5,000万元,2021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1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45,882,057.83元。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帐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332,423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后股本数为97,667,5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667,577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49,199,375.66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红利49,199,375.66元。加上该等金额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146,866,952.66元,占2021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3.50%。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后股本数为97,667,577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39,067,031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保障股东稳定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分红方案设定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四)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截至监事会提出本意见时止,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全体监事承诺《恒林股份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每股转增比例: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A股每股转增0.4股。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帐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7,663,565.1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8,451,386.6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报告期末,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为5,000万元,2021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1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45,882,057.83元。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帐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332,423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后股本数为97,667,5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667,577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49,199,375.66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红利49,199,375.66元。加上该等金额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146,866,952.66元,占2021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3.50%。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后股本数为97,667,577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39,067,031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保障股东稳定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分红方案设定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的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方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会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是一家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信誉度较高,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2021年,天健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鉴于天健所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客观公允的工作原则,公司拟续聘天健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材料及其从事公司2021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的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议《关于续聘天健所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会议前,对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和历年对公司审计工作的胜任能力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后,予以了事前认可。

  2、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重视了解公司及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也重视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包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在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要求,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1.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 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3.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4. 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合同,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1) 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收入准则的实施问答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2.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5.23%。

  3.根据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收入准则的实施问答,其变更对上期可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影响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公告编号:2022-023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9日,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如下:

  1.1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1年年末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过减值测试,公司当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1,886,990.38元,其中资产减值损失48,815,556.66元,信用减值损失23,071,433.72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应收账款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经测试,2021 年度公司计提与转回应收款项减值准备23,071,433.72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分为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明细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1 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9,192,714.87元。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不同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经测试,2021 年度公司转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77,158.21元。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经测试,2021 年度公司长期资产没有发生减值。

  1.2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公司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1,886,990.38元,减少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1,886,990.38元。

  四、相关审议意见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2、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1.3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1.4 4、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信额度: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信用方式拟于2022年度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8亿元额度。

  ●审议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及公司经营的总体情况,结合公司2022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信用方式拟于2022年度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38亿元额度,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形式,上述综合授信期限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5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计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所属的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全资、控股),具体见公告。

  ●预计担保金额合计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35,09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3,290万元。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皆无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释义

  ■

  二、担保情况概述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恒林股份“)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进行了梳理之后,预计2022年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35,090万元的担保总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3,290万元。以前年度已批复、尚在有效期内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占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保证协议等有关文件。此议案金额为公司担保的最大额度,不代表公司实际会发生该等金额。

  三、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

  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33,59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500万元。具体如下:

  ■

  注:

  1、以前年度已批复、尚在有效期内但未使用的担保额度,占用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2、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在不超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内,全资子公司之间的额度可互相进行调配。

  3、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未预计担保的子公司进行调配额度。在不超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内,为新增加的全资子公司调配额度;在不超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内,为新增加的控股子公司调配额度。

  4、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不需要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公司编号为2021-006,2021-017,2021-019,2021-028,2021-031公告。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预计的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六、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支持,是为简化其融资审批流程,加快融资速度,降低融资成本。

  2、上述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其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本次担保上述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具有合理性,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上述子公司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等值人民币39,306.2万元,全部为上市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数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0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375万元,且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交易价格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江林先生、王雅琴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销售商品等关联交易均为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会损害相关各方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利益。

  (3)2022年公司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1,375万元,且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因此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和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和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35596618622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方志财

  5.注册资本:5,000万元

  6.住所:浙江省孝丰镇竹产业科技创业中心6、7、8、9、10幢

  7.成立日期:2010年07月29日

  8.营业期限:2010年07月29日至2060年07月28日

  9.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功能床垫、家用纺织制成品等。

  10.股权结构:安吉则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70%股权,安吉恒林商贸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安吉哲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

  (2)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

  1.公司名称: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680700499G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马莲贵

  5.注册资本:67,897.1441万(元)

  6.住所:安吉县昌硕街道昌硕东路1号

  7.成立日期:2008年08月27日

  8.营业期限:2008年08月27日至9999年09月09日

  9.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三)办理国内结算等。

  10.股权结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股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担任董事的企业,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销售产品业务,并与其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存在对关联方的依赖性。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将根据有利于公司进行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决定。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1证券简称:恒林股份公告编号:2022-027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3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3日

  至2022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提交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凭证。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话方式进行预登记。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请参见本公告附件。

  (二)出席回复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2年5月20日或以前将拟出席会议的回执通过专人递送、传真或邮寄等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未能在以上截止日期前提交回执并不影响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出席会议。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2022年5月23日13:30-14:00,14: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

  中国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鸿雁女士

  联系电话:(0572)5227673

  电子邮箱:hlgf@zjhenglin.com

  联系地址:中国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5楼

  邮政编码:313300

  六、 其他事项

  (一)时值中国境内及境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防控时期,为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浙江省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三)会议时间不超过一个工作日。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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